第634章 討價還價瘋狂博弈

科舉改革這種大事,當然不是一天就討論得完的。

所以第一天只是把要設置的六個科目門類和考試範圍大致圈定了一下,朝中重臣大致達成一個共識,剩下的起碼要尚書六曹和朝廷九卿再閉門會商個幾輪。

九月初六的大朝會結束後,此後四天在長安的高官們難得地投入了密集的討論,把李素提前想好的思路草案一條條地過,過程中也提出了不少確有價值的意見。

李素也虛心接受,發現凡是確有必要、能彌補之前草案不夠全面、有漏洞的地方的,該采納都采納。

比如,司徒和太常、尚書禮曹的官員都提到了“通過其他四門專業課考試入仕的官員,將來跨行轉職”的問題。

李素之前在這方面設定得比較粗陋,主要是原本歷史上這方面可借鑒的行政經驗也比較匱乏,李素想抄答案也很難抄。

後世只有唐朝有五花八門很多科目,導致了“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局面,但李素也不知道歷史上唐朝對於各科官員入仕後、再如何交流崗位體系的制度。

而到了宋朝,基本上就已經是進士科一家獨大,其他科都式微了。明朝就更不用說了,除了進士基本上就沒別的選項給你考。

鐘繇管寧法正的提醒,讓李素意識到:哪怕他現在分科取士的初始制度設計再好,只要沒有做好充分的官員跨圈崗位交流制度,那麽最後就會導致其他科形同荒廢,幾百年之後只剩一家獨大。

想做官的人,經過歷史的百年演化、吸取經驗教訓,肯定會奔著逐利之心,總結出一條“學什麽最劃算”的道路,然後所有人都專注走這條路。

哪怕最後是導致通才教育的“茂才”科一家獨大,其他“明法、明算、賢良、知兵”都荒廢了,這也不是李素希望看到的。而要是某個專才科目獨大,那就更糟了,等於把華夏的學術前進方向帶偏了。

這個世界還是需要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的,不能全部培養通才。要給通才和專才同樣的上升空間,各安其位各展所長。

所以,從七月初七到初十,四天的開會討論當中,李素其實主要就是在著手解決這個問題。最後,他們討論出了一套“不同專業官員崗位交流制度”。

新法規定:如果一個官員是從毫無專業基礎的孝廉科出身的,那麽他只要做候補郎官滿十年,或者是在候補期間做任何事務性的佐吏工作滿五年,並且相關工作考績五年都良好,就可以轉職獲得相關領域行政主官的職業資格。

如果是除了茂才以外的其他四科專業科目出身的官員,考試中舉後在本專業為官滿五年、這五年政績考績都是良好,或者本專業為官滿三年、這三年考績都是優秀,那也可以申請參考“允許轉職考試”,並補考要轉入專業的專業課。

至於政績考績制度,這項制度漢末也是有的,但是不是常法,歷史上要到唐朝貞觀年間,才完善起來。

李素覺得過幾年之後也可以把這東西逐步拿出來,考績等級就按照五等制“優良常可劣”就行,第四等屬於勉強及格亟待整改,第五等就屬於完全不稱職不及格要降職甚至罷免。

具體到轉專業的考試方法,舉個例子,比如原先是“明法”出身的司法監察官,覺得做財政和政府工程類的官比較有錢途,那就做三年績效優秀法官後補考數學課,就可以了。

而且這種補考,並不需要跟正常的科舉搶名額,沒有強制刷人的錄取線。只要按照零到九分的打分制度,最終數學考試滿五分以上,也就是及格,就能從司法官轉職財政官了。

這也是給年輕的時候初次參加科舉並且中舉了的人,一個後悔和轉專業的機會。畢竟不是所有人年輕的時候就知道自己這輩子想幹什麽職業。

而且沒有入職之前,士子也不知道一個行業的好處和辛苦,如果不給轉專業的機會的話,容易導致官場的撕裂,以及大家都“只看賊吃肉,不知賊挨打”,覺得自己的專業辛苦又沒錢賺沒名聲撈,不如別人的專業風光。

給了這個轉的口子,大家就沒什麽可怨天尤人了。要是再嫌棄自己的本專業,自己努力轉唄,要是專業課考不過而轉不了,也只能怪給他機會他不中用了。

……

最後,轉專業制度也不僅僅是四科專業類官員內部的互相轉職,最關鍵的還得是包括如何給這四科專業官向通政官升遷的希望。

也就是允許其他四科的官員,最終也能達到全部專業課都得考的茂才科高度的機會。

因為李素前面的制度設計裏已經說了:茂才科是通才教育,所以出來就是所有事務都抓的通政官。

換言之,因為茂才科考過後的仕途起點,就是縣令,一個縣的全部工作都要抓。如果不搞“專才轉通才”的上升通道的話,就會導致所有縣令、太守、布政使這些地方上的三級一把手都得是茂才出身,以後其他四科就沒人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