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要靠道德感化才能治本”

文官們都不願意介入劉備陣營的高層派系鬥爭,導致對這一波變法中舞弊官員的懲處討論暫時陷入了冷場。

劉備今天原本是不管細節的,看鐘繇荀攸推阻,這才重新專注審視了一下案情,了解一下這些人究竟犯了什麽事兒。

不過,劉備數學不好,李素的考核表上寫得也比較簡略,乍一看沒徹底看懂,就讓李素給大家講解:“伯雅,還是你給大夥兒說說吧。”

李素拱手:“是這樣的,這範疆、張達二人的枉法舞弊,主要就集中在馮翊郡與上郡、河東郡三郡之間的邊境轉運上。

眾所周知,這段黃河西岸南面是馮翊郡、北面是上郡,中間的交界就是黃河的龍門口(壺口瀑布)。瀑布以下來的船,無法抵達上郡和河東北部汾水流域沿岸。龍門口以上汾水中的船,也下不來。

所以往年要把瀑布以南、渭水流域的物資運到瀑布以北,就得在馮翊郡的夏陽縣把船上的貨全部卸下來、陸路往北走幾十裏。過了水流湍急的瀑布區,等水勢重新平緩、過了險灘後,重新在北屈縣裝船——

但問題是,往年這麽做沒問題,今年還這麽做,就舞弊了,我在實際巡查中,發現在一開始朝廷派專人到馮翊、河東核算這兩郡至上郡的運費時,就有人鉆營欺瞞,故意把基準指導價做高,按照幾年前的損耗來算。

而實際上,當時在龍門口瀑布附近,已經普及了去年發明的水陸兩用大篷車,可以省掉這兩筆裝卸費,不用反復裝船裝車,遇到瀑布只要直接把篷車開到岸上繼續走就行了。

可是這範疆做了假賬,明明沒有用到裝卸,還額外在夏陽、北屈兩個縣,都虛報了數千名碼頭工人的徭役開支,兩處加起來有一萬多人。而張達作為押運官,在沒用到這些徭役的情況下,幫範疆圓謊、虛假驗收認賬,兩人把這筆實際上沒發下去的徭役抵扣款私分了。”

李素上面的解說,外行人或許還聽不明白,但劉備荀攸鐘繇都是明白的。這裏必須提一句:

理論上馮翊郡境內還有一條黃河支流洛水,是從本段黃河西岸繼續往西北溯流的,可以抵達洛交、因城等縣,也就是後世的延安地區,能夠運輸一部分軍需。

但從延安再往正北一直到榆林,就必須沿著黃河走了。而南匈奴在發現張飛北伐後,上郡的偽匈奴也第一時間離開洛水沿岸、遠遁到交通更不便的地方躲避張飛追殺。所以洛水航運部分跟本案案情無關。

事實上,正是因為馮翊郡往北運貨有洛水和壺口瀑布黃河兩條路,兩條路都需要徭役民夫,才方便了範疆做假賬的時候把A路線的賬復制一部分到B路線上。

而打仗的時候千軍萬馬人吃馬嚼那麽亂,軍機轉瞬即逝,要不是當時就有人暗訪督查、清理賬目,等仗打完被蒙混過去也是很正常的。

另外,千萬別覺得這麽一筆假賬、就能偽造兩縣共計一萬多人的徭役碼頭工人很誇張。因為古代沒有起重機械,裝卸本來就是非常勞動力密集型的環節。

比如明朝的時候山東臨清這種小縣城能有兩百萬人口,其中的壯勞力大半都是碼頭工人。就因為京杭大運河在山東臨清這個點有落差、河道必須分成兩段。把低河段的貨卸下來扛到高河段再裝好,就能養活兩百萬人,還能養出《金瓶梅》和西門慶生存的商業環境。

劉備捋了一下,冷著臉質問:“那這兩人一共貪了多少錢呢?”

李素:“他們謊報了一萬三千人碼頭工人、平均虛構徭役期是二十幾天。按照《租庸調輸法》,百姓每年有義務為朝廷免費服徭役四十五日,作價九百錢,所以是每天二十錢。

虛構二十幾天役期,就是多領了每人四五百錢的工錢。根據我最終查實,他們此項共計冒領了六百三十多萬錢。另外還有些小的其他巧立名目貪的,總共大約八百多萬。範疆是做賬的主謀,分了六成。張達是認賬的從犯,分四成。”

劉備搖搖頭,轉向鐘繇他們:“既然都那麽清楚了,按律該當如何?”

鐘繇想了想:“如果只是貪墨,按照往年慣例,罷官免職、罰為左校勞作肯定是要的。更重的刑罰……也缺乏成例。

大王,恕我直言,自從桓靈以來,尤其是先帝賣官鬻爵,朝中只要不是極度愛惜清名的高潔之輩,貪者十有七八。

先帝時四百萬、六百萬買個縣令坐上去的,一年內怎能不撈多於四百萬?這二人的罪贓,也就等於先帝時買兩個縣令後的搜刮。”

鐘繇公事公辦地把往年的司法判例引用了一下。這還真不是他故意往輕了說,實在是漢末貪墨本來就不算重罪,很多人都不幹凈不敢太較真。這不是幾百兩銀子(折幾十萬錢)就要剝皮的朱元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