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林回上一次聽到“賀見川”這三個字還是在幾年前的萬築年會上。

那年的年會恰逢萬築成立整數周年,公司為此特地做了一場活動,邀請萬築的員工和家屬一起參加,林回就是在那場年會上第一次見到賀昭的現任妻子姜晴和小兒子賀見川。

當時的賀見川好像還是高中生,面容帶著少年人特有的稚氣。他站在一眾衣香鬢影中,似乎很不自在,一看就是被賀昭夫婦倆逼著過來的。那天賀見山臨時有點事,來得晚,他進門的時候所有人都看向他,從林回角度正好看見賀見川眼睛亮了一下,嘴角也彎起了一個小小的弧度。林回還挺意外,他從沒有聽賀見山提起過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原以為關系一般,但是看起來賀見川倒是挺喜歡這個哥哥的。

這之後他就再也沒見過賀見川。結果時隔幾年後,在這樣一個平平無奇的晚上,他突然接到了賀見川的電話?還喊他去派出所接人?

林回坐在車裏冷靜了一下,手指放在賀見山的電話頁面,思考要不要告訴對方。這會兒賀見山應該在回來的路上,林回想了半天,還是切出了頁面,然後找到“方明淮律師”,撥了出去。

曲水湖派出所——

林回在停車場握著方明淮的手,滿臉笑容:“真的太過意不去了方律師,大晚上還麻煩您特地跑一趟,今天多虧你了。”

方明淮連忙搖手:“不礙事,正好在附近吃飯,都是些小事情,林總這麽能幹,我來不來都不影響的。”

“您說笑了,今天這事我會跟賀總匯報,下次請您一起出來吃飯。”

“好的好的,小事一樁。”說完他又把目光轉向站在一旁耷拉著腦袋的賀見川,“那林總,小賀總,沒什麽事我就先走了啊。”

林回招招手:“您慢走,方律師。”

等到車子開走,林回看向賀見川:和記憶中的高中生相比,如今的賀見川長高不少,整個人也長開了,高高大大,乍一看倒是和賀見山有幾分像了,不過性格感覺還是跟孩子一樣,一看就是糖水裏泡大的。林回看他一臉沮喪,杵在一旁委委屈屈,忍不住笑道:“走吧,小賀總,我送你回家。”

賀見川看了一眼林回,反駁道:“我不是小賀總,林回哥,我叫賀見川,你叫我小川。”

林回一哂:這人倒是一點不認生,喊他來撈人就算了,怎麽還叫上哥了?

賀見川又說:“林回哥,今天的事你能不能別告訴我爸和我哥?”

“你爸我可以不說,”林回看見賀見川亮起的眼睛又補充道,“但是賀總我肯定要告訴的。”

賀見川一下萎靡了,拉開副駕駛的車門坐了進去。

林回開車送賀見川回秋山別墅。一路上他見賀見川悶悶不樂,便寬慰道:“不過是打架而已,沒什麽事的,你別擔心,早知道是這點事我就不把律師喊來了。說老實話,就像你們這樣的,人家派出所工作人員每天估計要見好多個。”曲水湖派出所屬於景區,這裏有個曲水湖水街,是京華的酒吧一條街,熱鬧得很。

賀見川忿忿不平:“哥,你不知道那個傻逼踹我一腳我現在還疼呢。我當時怎麽就停手了呢,我應該砸過去!”

林回:“……”敢情是為了打架沒發揮好而黯然神傷。

林回:“沒聽見方律師說嗎?還好都是輕傷,你要真把那花盆砸過去還得了?不過到底怎麽回事,我在派出所光聽你和那人吵了,雲裏霧裏的。”

賀見川打開了話匣子:“林回哥,你不知道,他們樂隊抄我們的歌,從詞到曲都抄了,真的,太惡心了,以為改幾個字我就看不出來了嗎?哥你知道嗎?特別搞笑,這首歌的歌詞是改編的一首詩,這孫子不知道,當著孫靈的面說自己寫的,被揭穿就惱羞成怒,傻逼!”

賀見川絮絮叨叨罵了個痛快,林回也聽明白了:賀見川自己組了個樂隊,有時候會有一些演出,然後他們的原創作品被另外一個樂隊給抄了,今天去討說法,一言不合兩撥人就打起來了。

林回聽完覺得賀見川行事風格不像傳統意義上的富二代,他斟酌了一下開口道:“我覺得你可以找你爸媽幫忙,他們至少可以找到專業人士來幫你處理版權問題。”

賀見川一下蔫了:“我爸不準我搞樂隊。”

“為什麽啊?”

“不知道,反正他一直反對我搞這些,不管是唱歌還是寫歌,他都反感;他說比起我早上4點爬起來去排練,他寧願我是4點爬起來打遊戲。”

林回沉默了。

他忽然想起安妮說姚倩儀是跳舞的,如今賀昭這麽反對賀見川從事藝術相關的活動,是不是跟姚倩儀有關?

沒等林回琢磨出什麽,賀見川像是想到什麽,神秘兮兮地說:“哥你知道嗎?你在我們家出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