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繼續澆花(第2/3頁)

倒是秦燼,他那恐怖的體力怎麽倒還沒有退步啊?這不科學。

秦燼把晚飯準備好又上來叫我時隨口說了句:“地下室漏水了。”

我怔了一下,腦子昏昏沉沉的還有些沒反應過來,我問:“你說什麽?”

“地下室漏水了。”他又用那種毫無起伏的口吻重復了一遍。

“?”

這兩天又沒下過雨,漏的哪門子水啊?

我急急忙忙跑到地下室一看,人傻了。

整個房間內簡直可以用水漫金山來形容,墻體浸濕,水漬自上而下在墻上印出斑駁的痕跡,滴滴答答的,漏水的來源應該是地下室頂上那扇窗戶,這扇窗連通著外面後院的花園。

花園那兒,好好的,怎麽會漏水啊?

哦不對,等等,我今天白天的確跟秦燼在外面“玩水”來著,大概是後來我們都太忙了導致水閥也忘了關……

“。”

好吧。

由於一時被美色迷昏了頭腦而貪圖享樂,此刻擺在我面前的就是這樣一個難題——

現在的情況,地下室肯定是沒法住人了。

那我該把秦燼放哪兒?

家裏倒不是沒有備著客房,我便說:“那這樣,我再給你收拾一間屋子出來,你先住樓下,地下室的問題我明天再……”

秦燼打斷了我,用低沉的嗓音道:“不必這麽麻煩。”

我愣了一下,幾乎是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低垂著目,濃密修長的睫毛下眼睛灼灼地看著我,那一瞬間表情竟顯得無比煽情。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從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也許只有我一個人因為他短短一句話便又開始心跳加速。

這已經是第幾次了?

數不清。

數不清我為他心動的次數,數不清我為他妥協的次數,從始至終,我都是一敗塗地的那一個。

算了,我都懶得掙紮了。

很小的時候,我一直不理解為什麽一對夫妻必須睡在一張床上,大部分人眼裏,若是他們分了房,那必定是吵了很嚴重的架,或者感情不再,即將要走到分道揚鑣的地步。

我小學起我爸媽就不睡一起了,因為他們只要呆在離對方三米以內的地方就必然會吵得不可開交,跟點著了什麽火藥一樣,永動機似的炸個沒完。

為了大家都有個安穩覺睡,為了不被鄰居投訴,一人一屋似乎已經是最好的妥協辦法。

而我自己也擁有一個小房間。

據我媽講,我自出生起就不是個黏人的小孩,都說三歲看到老,她表示她在我三歲以前就發現我長大以後一定是個特懂事的寶,別的小嬰兒只要媽媽一不抱著就要哇哇亂叫,而我被她丟在一邊卻從來不哭不鬧,連屁屁被打針的時候都不會掉眼淚。

而另一方面,我也的確不是個喜歡和他人保持太近距離的怪胎,或許是天生性格如此,大部分時間總是獨來獨往叫我覺得更為自在,這在我幼兒園時期就提出要一個人睡覺這件事上也初露端倪。

再長大一些,直到我大學時期看上秦燼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愛無能的家夥。

那時我甚至認為,我這輩子都不會遇到那個命中唯一的伴侶,我此生都不會擁有墜入愛河的機會。

或者“命中注定”這個概念本身都是悖論,是人類編出來滿足其對“忠誠無二”的另一個假想對象的終極幻覺。

為什麽呢?其實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完全無法接受有人晚上同我睡在一張床上。

我光是想想那場面都覺得渾身難受。

你等我洗澡,我等你洗澡,最後一起躺進被窩裏,搶一床被子……如果對方打呼嚕說夢話怎麽辦?他睡著了我還沒睡著怎麽辦?我把他吵醒怎麽辦?他把我吵醒怎麽辦?如果我今天困了想早睡,對方卻開著燈在玩手機,我可能暴躁憤怒到把人直接踹下床,趕出家門。

這樣的我,怎麽可能和別人在一起?

直到後來,我才曉得,原來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所有一切我自以為是的麻煩都變成了產生多巴胺的催化劑,我心甘情願地忍受一切以前從來不習慣的繁冗瑣事,心甘情願地接受外來者侵入自己的生活,也成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哪怕只是跟他呆在一起,就能感到無比快樂。

這實在是太神奇了。

就好像那是你的身體用無形的語言在告訴你——

想要接近他、想要觸碰他、想要抱住他。

愛是一種生理反應。

現如今,我來回躊躇了半天,盯著秦燼,心裏卻自我安慰道:

長期一個人睡一張床習慣了,偶爾也可以試試身旁有另一具溫暖的身軀陪著吧。

……這麽想的我其實早已在動搖了。

我暗自在心裏嘆了一口氣,卻拿這樣隨意退讓的自己毫無辦法,我臉上緊繃著表情,說:

“如果你要跟我睡一起,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