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037~040

==·困境·==

刀子不落在自己身上,人是不知道疼的。

張良在此之前從未想過,自己的家人其實也有可能遇到危險,甚至被人害去性命。他的思維還停留在張家地位超然,即便家中沒有頂梁柱,靠著往日榮光也無人敢惹的時候。

這件事就如一記重擊,徹底將他從過去的美夢中打醒了過來。

張良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已經不再是過去那個高高在上的貴族,而成了往日從來不屑於關注的無權無勢的老百姓。

意識到身份轉變之後,即便張良仍舊痛恨害他張家至此的嬴政與秦國,他卻也已經可以用相對冷靜的態度來審視秦律的優缺點。

毫無疑問,秦律是嚴苛的。

不僅僅是因為秦律出現了無數的酷刑,也因為秦律一直對犯罪秉持著零容忍的態度,連最輕微的偷盜,都會帶來極其嚴重的後果——

比如偷盜的人數達到以及超過了五個人,這在秦律中便會被視作有組織犯罪,即便這些人只偷盜了一錢的財物,所有涉案人員也會被砍掉左腳,臉上刺字,還要被發配去修補城墻;

不滿五個人,但偷盜錢財超過了六百六十錢,涉案人員除了不會被砍掉左腳而是割掉鼻子外,其他懲罰與超過五人的同等;

二百二十錢以上,而六百六十錢以下,涉案人員刺青發配修城墻;

一錢以上而二百錢以下,流放……

這還僅僅只是偷盜而已。

可亂世用重典,在這個遊俠兒習慣於“俠以武犯禁”,為胸中義氣而視律法於無物的時代,秦律的出現很好地遏制了這些人的出現與犯罪。

再者,秦律也不僅僅只有這等駭人聽聞的刑罰,也有不少保護見義勇為者、保護弱勢如未成年人、女性、老人等群體的法律。

如家暴傷人者會被剃掉胡子,在胡子長出來之前,家暴者無論走到哪兒都會被人指指點點;比如唆使未成年人犯罪,唆使者全責;比如兒女不孝,只要父母上報官府,官員調查後發現確有其事,嚴重的甚至會處死兒女……

張良畢竟是個聰明人,而且有著足夠的大局觀。

所以當他脫離貴族身份去看秦律後,便立刻看出了秦律出現的必然性與優越之處。

張良甚至生出了想要認真研究秦律,吸取其中優點以便……

以便什麽呢?

張良有些茫然,他如今不過是個階下囚,就算將秦律研究透徹,並能學以致用又有什麽用呢?韓國已亡,他即便學得治國之才,又該為誰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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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並不知道張良已經改變了想法,他也沒工夫去關注一個尚未長成的張良。

他只是突然從這樁案子上發現了一件事,若是在攻打下其他國家後繼續任用六國貴族為官,不但會大大降低各郡縣判案的效率,還極可能影響到秦律的推行。

而無法推行秦律,就會影響到秦國對六國遺民的統治。

這是涉及國之根本的大事兒。

嬴政將王綰、尉繚、李斯三人請到宮裏商議此事。

王綰很理解嬴政的憂慮,卻略有些疑惑:“陛下,秦國不是一直設有學室嗎?一般而言,大秦的百姓只要不曾犯罪,又認識一些文字即可報名入內學習秦律,若達到要求即可成為秦吏,做得不錯也有升遷機會。”

難道,這還不夠?

來秦國為嬴政效力之前,在故國楚國也只是個小吏的李斯更明白嬴政的意思:“陛下的意思應當是,從學室出來的小吏除了斷案之外,似乎並不具備處理更復雜事務的能力,於官場中上升的可能有限。”

也即是,從學室出來的小吏大部分都不具備治國的才能。

秦國武將頻出,卻似乎並不具備培養出治世能臣的條件:歷代秦王身邊出名的能臣,基本全是從其他國家投奔而來。如張儀,魏國人;範睢,魏國人;呂不韋,衛國人;尉繚,魏國人;李斯,楚國人……

但要讓李斯來說的話,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兒——

並非學室的教育真有多大的弊端,也不是秦國的貴族、百姓真就沒有其他國家的人聰明。

造成這一切的真正原因,其實是秦國的軍功制度。

他見嬴政認真看著自己,開口道:“誠然,學室出來的小吏極少有脫離小吏身份,進入官場,成為縣尉、縣丞等正式官員的人,這也許和小吏只學習秦律有關,但更大的原因還是在於即便學室的學生學成出師,可以到官府擔任小吏,可一旦發生戰爭,小吏也與尋常百姓一般必須穿上甲胄去前線打仗。”

戰場是個絞肉機。

李斯也許不知道這個比喻,卻也明白:“從學室走出的小吏走上戰場後,往往因為其身體素質不如其他時常勞作、訓練的秦人好,在戰場上的死亡率往往更高。”

很多有潛質的小吏,往往去過戰場後就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