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文武分治(第2/2頁)

軍器部尚書:趙景麟,軍機大臣,侯爵,掌管各地軍器局、武器制造。

贊畫部尚書:趙士驤,軍機大臣,伯爵。

贊畫相當於參謀,主要職責是整理戰鬥信息,為軍事長官提供資料並提出一定的戰略戰術,為行軍部隊指路、以及為將帥們起草報告和文書。

經軍事長官授意,贊畫可以向下面單位布置具體的戰鬥任務。

最重要的是,贊畫部要對士兵們進行思想教育,精忠報國,守護百姓,讓士兵們在任何艱苦的條件下都能夠積極的戰鬥,充滿必勝的信念……

朱慈烺很明白,這樣的文武分治制度,不一定很完美,而且面對時代的發展,以後也需要再作出調整,比如拓展海外時,隨著地盤的變大,很多問題又會出現。

最後,朱慈烺確定了巡撫制度,命吳忠宣布各省巡撫的名單。

巡撫一詞,最早出現在南北朝時,基本上是皇帝派遣官員出巡邊鎮和賑災撫民。

大明開國之初,在各省設立都司(都指揮司)、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分別主管軍事、民政、司法,合稱三司。

按道理說這三權分立的制度挺好的,然而不到百年的時候,隨著土木堡之變後,文官集團勢力做大,武將集團地位下降,三司的平衡被打破。

加上社會矛盾激化,三司條條分割,都在推卸責任,運轉不靈。

這個時候,大明朝廷才另置巡撫,地位在三司之上,使三權歸一,掌管地方軍政大權,行政效率蹭蹭往上提,朝廷對地方的統轄權也重新得到加強。

即便如此,大明的巡撫依舊是非地方正式軍政長官,哪裏不穩定就往哪裏派出巡撫,基本都是都察院的禦史兼職。

巡撫開始是主管民政方面的,隨著天啟、崇禎朝地方戰事變多,巡撫側重於主管軍事,走了文官指揮軍隊的下坡路。

鑒於此狀況,朱慈烺正式確立巡撫制度,在各省設一名巡撫,從二品,掌管一省民政、司法、監察大權,不掌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