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地精也是可以殺絕種的(第2/2頁)

酒客們都大笑起來。

他們當然並不懷疑潘龍是否真的能殺光這附近的地精,只是覺得事情好笑而已。

一個粗豪的酒客還邊笑邊說:“怪不得地精殺不光,原來是沒賞金的緣故!”

“這麽說也沒錯啊,要是殺地精也有賞金,我也可以提著棍子和斧頭去殺地精。別的打不過,地精還打不過嗎?”

“是啊,哪怕一個地精一個銀幣也好啊,幾十個人一起出去,權當散個步,順便殺上十個八個地精,回來大家聚個餐的錢就有了。”

“那樣的話,地精或許真要被殺絕種了。”

“不怕,地精什麽都吃,我們可以挖個大坑,在裏面養地精……”

醉鬼們越聊越開心,話題很快就滑向了“貪官和是強盜,哪種比較適合喂地精”之類方面,明明是毫無意義的選擇題,他們偏偏爭論地很熱鬧。

潘龍沒加入爭論,對他來說,這些東西都差不多。

有賞金的,宰了去領賞。

沒賞金的,宰了挖個坑埋了。

反正無非是一刀的事。

在這個世界如此,在九州世界也是如此。

老爹教過他,如果惹到了什麽不像是會善罷甘休的人,就一刀結果了他。不管將來會有什麽麻煩,結果了一個,麻煩總歸能少一分。

“那麽如果我遇到一個惡棍,但他沒有惹到我呢?”當時,潘龍如此問道。

老爹用看傻瓜的眼神看著他:“如果你殺得了他,那你就已經惹到他了;如果他殺得了你,那他就已經惹到你了。正邪不兩立,懂?”

“如果是正派中人,但我們之間有誤會呢?”潘龍繼續問。

“男人之間沒有誤會。”老爹說,“如果有誤會,表示你們酒喝得還不夠多。”

這就是老爹闖蕩江湖的經驗之談,潘龍始終覺得,幸虧老爹大多數時間都在北地闖蕩,要是去南方的花花世界,沒準他早被別人坑死了。

……不,他那麽陰險,一直隱藏著自己最厲害的本事,連親生兒子都不知道,或許他坑死別人的可能性更大。

用冷水沖洗了兩遍,再在加入了迷叠葉沸煮液的熱水裏面泡了大半個鐘頭,順便扔掉了那身舊衣服,換了一身全新的旅行者束衣,潘龍總算是聞不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了。

當他重新來到旅館二樓大廳的時候,班力特滿意地笑了。

“小夥子,你現在才像個冒險者的樣子。”矮人愉快地說,“之前的模樣太嚇人了,不該那樣的。人賺錢,是為了讓自己活得更好。可不能為了賺錢,就讓自己活得不像個人!”

潘龍道了謝,要了一份普通的食物,吃飽喝足之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打開角色面板,他看到自己的等級已經到了六級,裝備欄裏面,則有1024金幣,幾瓶解毒藥水,一枚不知道用處但明顯蘊含著魔法力量的戒指,還有一條怪異的腰帶。

這些是他最重要的戰利品,別的都無關緊要。

那幾瓶解毒藥水,是一個住在旅館裏面的蘭德林老太太給他的,老太太聽說他是個很靠譜的冒險者,就找他幫忙清理自己家裏的毒蜘蛛,這幾瓶藥水自然是“任務補給”。而那條腰帶,則是打翻了那個食人魔得到的,十分的詭異——他記得這東西帶著詛咒,曾經很好奇地活抓了一只地精,強行給它戴上,然後……也沒看到它發生多明顯的變化。

無非是公地精變成了母地精。

打死那個地精之後,這條詛咒腰帶就可以拿下來了,但潘龍琢磨著……自己是不是可以找個愛好比較獨特的闊佬,然後把它賣出去?

一條能男變女的腰帶,似乎很有趣的樣子啊……

但在這小地方,它可賣不出價錢。想要讓它賣出符合它身份的價格,必須去大城市。

比方說,寶劍海灣一帶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門。

那裏有足夠多的有錢人,可以為這條除了玩樂之外別無用處的腰帶開出大價錢。那裏也有更多的任務,更多的機會,能賺到更多的錢。

更重要的是,只有到那種大城市,才能夠買得到諸如“次元袋”這樣比較高級的魔法物品。

當然,要從這裏去博德之門,路還是挺遠的。他準備先去附近的貝爾苟斯特,再看看能不能找點事情賺點錢。

而且,蘭德林老太太的家也在那裏,他可是答應過人家,要幫她做個“大掃除”的。

第二天一早,潘龍趕著洗刷幹凈的馬車(為此他花了兩個銀幣,負責洗刷馬車的旅館夥計還表示這是友情價),離開了友善之臂旅館。

“夥計,如果我將來需要找你幫忙的話,你可要給我打折啊!”班力特老板笑呵呵地說。

潘龍用一個大拇指作為回答,揮揮手,徑自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