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愛讀書!

既然潘龍肯賺“小錢”,那班力特老板自然不會攔著他。不僅不會,他還幫潘龍介紹了幾個工作。

第一個工作來自於住在旅館樓上的作家盎歇,這個矮人雖然是個牧師,有些實力,但其實卻相當的孱頭。在距離這裏不遠的路上,他讓一個食人魔給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沒有殺死他,而是只搶走了他的腰帶。

“簡直讓人無法相信!”潘龍找他了解任務詳情的時候,這個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對我寫的書毫無興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帶!太過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憤怒的是,那食人魔對你寫的書毫無興趣?”潘龍饒有興趣地問。

“當然!寫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這僅次於要殺死我啊!”

“那麽……你希望我怎麽辦?”潘龍問,“把你的腰帶搶回來?”

“當然!最好還要狠狠地教訓它!讓它知道看不起一個作家,是何等嚴重的錯誤!”矮人大叫,“我會付你一筆錢的,雙倍於它腦袋的價錢,100金幣!”

潘龍想了一會兒,問:“如果我能夠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著他:“什麽意思?”

“比方說,如果我能夠把它抓來,讓它當眾承認錯過了一本偉大的著作,並且誠懇地閱讀你的作品並感動到流淚……你能夠多給我一些報酬嗎?”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食人魔不識字。”

“唉?那你為什麽要生氣?它不識字,要搶你的書也沒用啊。”潘龍覺得自己有點無法理解這矮人的思維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它識字不識字,跟我生氣不生氣,有什麽關系?”

潘龍閉上了嘴巴,他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弄錯了什麽。

等他來到樓下,看到正和酒客們相談甚歡的班力特老板,他覺得,自己應該沒弄錯。

“老板。”他湊到班力特身邊,低聲問,“你那個同胞——就是被搶了腰帶的那個。他的腦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給了他一個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個牧師。”

“牧師怎麽了?”

“牧師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們不需要思考太復雜的事情。”

潘龍仰面看天,默默無語。

(我特麽簡直在冒傻氣!)

他決定不急著去完成那個沒有腦子的混賬矮人的任務,而是回一趟昨天夜裏大戰的樹林。

那裏也許還有可以打掃一下的東西。

問班力特老板借了一個很大的背包,他趕回了樹林。

遺憾的是,之前戰鬥的痕跡雖然還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戰利品卻已經都沒了——大概無非是地精或者別的什麽東西,把它們都給拿走了。

樹林裏面,只有那輛空蕩蕩的馬車還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長時間,最後自己充當馱馬,把那輛馬車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館。

“你覺得我是應該賣掉這輛車呢?還是應該買一匹馬?”他問。

班力特老板回答:“這種輕型馬車不值錢,你想要買的話,15個金幣左右就可以買輛新的。而買一匹馬需要75金幣,你還要買不少豆子,給馬在路上吃。”

潘龍愣了一下:“這輛車不值錢?”

“當然,值錢的是四輪馬車,雙輪的不值錢。”

“大小差很多嗎?”

“不僅僅是大小的問題,制造難度也不同。這個我也不是很懂,但價格我是知道的。四輪馬車一般一輛車加上兩匹馬,需要250金幣左右。而這種雙輪車,你如果買一匹稍稍好點的馬,比方說一百金幣左右的,讓人家送一輛車都可以。”

潘龍嘆了口氣:“這麽說,我這麽辛苦把它拖回來,就只賺了15金幣?”

班力特給他潑了盆冷水:“正確地說沒有15金幣,因為如果你要把它賣給我的話,我最多只能出5個金幣。”

潘龍被這誠懇的話氣樂了:“那我還不如買匹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馬車!”

“對啊,我也是這麽想的。”班力特笑了,“我這裏正好有幾匹矮馬,雖然樣子不夠威武,但是用來拉車肯定足夠了,而且它們還不挑飼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興趣嗎?一匹只要35金幣,附贈全套馬具。”

潘龍沉默了一下,問:“老板,你是信仰財富女神的嗎?”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識之神。”

“那你真是入錯行了!”

雖然這樣批評,但潘龍最終還是買了一匹矮種馬,那匹又矮又壯其貌不揚的灰馬,連同一套馬具,再加上兩袋豆子,以及一張短弓和五袋箭,還有一頂帳篷,一些幹糧、水袋之類,再加上一套有些舊的開鎖套裝,總共一百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