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5章 波斯歸義,群胡法治(第2/2頁)

眼下關內諸州縣團練部伍也正因北征事宜而在地方上被征調起來,這時節就算真的有敢於聚眾鬧事者,那也等同於找死。

更何況,朝廷這一次出手也並非完全取締祆廟與薩寶府這兩個組織,只是要剪除當中劣跡斑斑的壞枝。

那些被捕的多是胡人群體中的中層頭目,一些擁有普世號召力兼勢位不俗的胡人權貴們反而因為這一場清洗而頗有得益。

五月大朝中,朝廷又有冊授禮事。波斯王子泥涅師自西域吐火羅國入朝,受封為波斯歸義王、銀青光祿大夫、禮部侍郎同正員,同時授職祆廟大祆正、視正四品。

祆教本是波斯國教,波斯滅國之後其王子卑路斯東逃來到大唐長安,奏稟朝廷才在長安設立大祆廟。入唐不久之後卑路斯便客死異鄉,之後其子泥涅師便跟隨裴行儉西征西突厥叛亂。

泥涅師在西域逗留將近三十年,終究還是沒能在氣勢洶洶的大食人威逼下復國成功,只是困居於吐火羅國。而這一時期的大唐也是內外不穩,西域的霸權都屢屢受到吐蕃人的挑戰。

終於隨著時間進入開元年間,西域局勢重新恢復穩定,大唐的國力也再次變得強盛起來。

但原本意氣風發、矢志復國的波斯王子卻已經是年近甲子的蹉跎老翁,眼見勢力越發的岌岌可危,只能再向安西大都護府求助,再次返回了大唐長安。

恰逢聖人也要整治境內西域諸胡,對這位遠道來投的波斯王朝後裔自然也是以禮相待,任命其為祆廟大祆正,正是為了要從源頭上整改流傳入唐的祆教,試問還有什麽人能比波斯王室後裔更夠資格擔任祆教的宗教領袖?

之所以不在國中全面禁絕祆教,當然也是為了未來與大食國開戰而留備一手。大食國之所以兇橫一時,不只在於強大的軍隊,其宗教同化能力同樣不容小覷,甚至較之前者還要更加的強大與頑固。

未來大唐是必然要與大食國爭奪西域乃至整個中亞地區的霸權,所以除了軍隊武力上的建設之外,祆教這個原本波斯的國教也大有可作利用的空間。

因此這一次不唯是為了整頓國中的胡人宗教問題,也是要對祆教從根本教義上進行改良馴化,使之重新返回故土,再次煥發生命力。

因為有著這樣的意圖,所以這位波斯歸義王才被罕見的授予禮部侍郎這樣的南省郎官官職,而非虛領的南衙將軍。

除了入朝即得冊授的波斯歸義王之外,西域昭武諸國邦主也趁了這一股東風,各自加授歸義雲麾將軍,並薩寶都督、視從四品。

從此以後,諸薩寶府不再雜設,僅僅只保留九大薩寶府,凡西域諸胡皆入薩寶府錄籍。

諸薩寶府籍冊五年一造,五年之內課役足貢給賜民籍、移歸州縣管轄,若無課役之貢即需納錢續籍,州縣審察諸胡無籍在錄者,需發官奴婢一年給籍。

原本的薩寶府太過雜亂、弊病叢生,可以說是一大不穩定因素。入唐諸胡多是流竄之眾,極難約束監管,這也是因為官府在處理胡民問題上法規始終存在著極大的模糊性,所以才滋生各種亂象。

編戶齊民的制度未必適用於周邊諸胡,但卻適用於大唐這一片土地。

由薩寶府統一造籍未必能夠完全編擴出所有入唐的胡人,畢竟這些胡人並無固定宅田資產、流竄於鄉野城邑之間,但總算是有了一個正規的管理途徑。

下層諸胡或沒有什麽生計財產可以承擔賦稅勞役,但卻可以由官府組織奴役,奴使一年便可以獲取到五年的府籍,起碼是有了一個正式的身份可以在大唐謀生,不至於被那些豪強惡霸當作牲口一樣搜捕販賣。

至於那些居無定所的胡商們也很簡單,每逢五年納錢造籍,便不影響期內自由的行走各方。而若逃籍的話,情況則就很嚴重,動輒抄沒資產、淪為奴役。

雖然這等同於再從胡人頭頂上抽利一層,但起碼是由朝廷出面搞掉了那些欺上虐下的胡人頭領們,實際的處境中,這些入唐的胡人身上的負擔甚至還會大大的減輕。

至於這一系列政令的實施會不會讓周邊諸胡畏入大唐,只要大唐國力一直強盛,是大陸上無可取代的商貿與生產中心,便不需要考慮這些問題。

如果未來某時國運有所回落,那就更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了。國中尚還鬥爭鬧亂,縱容諸胡入唐只會更加的滋生禍患。

之所以要趕在北征前夕進行這一系列的政令加強管理,一則是國內火候恰好、即便有人鬧騰也難翻起什麽風浪,二則是若北征順利的話,大漠南北還會有大量的胡人入唐,屆時便有法可循、能夠更快的消化成果,否則阻力只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