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66章 金銀為錢,成都金都(第2/2頁)

農耕政權中,土地的產出就是維持一個政權的基礎所在,其他任何獲取資源的途徑都不能與之比擬,因為土地恒有所產且不失度支。任何中原王朝的覆滅,都與土地政策的得失休戚相關,哪怕是自嗨過頭、亡於外族的西晉。

當然也不可否認,商貿政策的合理應用,對於朝廷行政手段的不足也是一大補充。特別是大唐這種幅員遼闊、戰線綿長的強大帝國,單純農耕為本的行政手段,遠不足以維持長期有效的統治。

李潼要把成都打造為一個金都的想法並非起於一時,當他提出飛錢這一概念的時候,心裏就有相關的設想。不過當時的他剛剛結束喪期,仍然面對一個前途未蔔的問題,縱有想法,也沒有嘗試的條件。

現在雖不至於說條件完全成熟,但起碼也是擁有了極大的自主權,一些設想可以放開嘗試。

蜀中的人事調整,自有大行台在經過充分權衡後拿出一個整體方案。至於眼下,李潼則就跟李光順商討一些具體的設想細節:“未來蜀中勾連各方的商貿事宜,必然是要做一個統籌監管。之後行台會於益州大都督府之外,加設一個市榷使職,征取榷稅,以金銀為錢,量貨取資。”

“金銀為錢?那絹、錢又將怎麽行用?”

李光順聞言後自有些不解,開口詢問道。

“絹錢仍然照舊行用,無擾民生。只是官府在榷量的時候,憑金銀為尺度。”

金銀等貴金屬,長期的不作為貨幣使用,只是作為一種高昂稀缺的原料,或是打制奢侈器物,或是用作儲存。一方面金銀並沒有一個長期穩定的產出,另一方面金銀如果作為貨幣,其物理屬性又決定了朝廷很難就此動什麽手腳。

以銅為錢並通過濫行新錢來掠奪民間財富,這也是中原政權一個源遠流長的傳統,這其中最明顯就是魏晉三國時期。

魏蜀吳三國除了在戰場上爭權鬥勢,在金融領域也是變著法的比較誰發的錢更爛,魏國搞新五銖,吳國就發當十、當百的大錢,蜀國一看還能這麽玩,當十當百太小氣,老子直接當千。這樣的錢幣,其信用度可想而知,全成一個笑話。

即便不論前朝,本朝高宗行新錢以代替開元通寶,結果也遭到了長安民眾的自發抵制,乃至於為之罷市。

金銀物理屬性穩定,其作為貨幣的優越性自不待言,而且也有人早就注意到了這一點。

王方慶就曾對李潼講過,嶺南特別是廣州等地,民俗就是以金銀當錢,一則嶺南多有金銀產地,二則廣州又是外貿集中地,參與交易的買賣雙方成分復雜,所以對貨幣的要求度就更高。

大行台在行政手段上是要遜於神都朝廷,就需要在商業方面進行補充,需要刺激商貿,讓交易頻繁發生。采用金銀作為結算貨幣,也是促進商貿發展的手段之一。

但是這種變革,勢必需要一個接受過程。所以李潼還是從商賈下手,商賈們販殖為業、不事耕織、憑本生利,其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自然要高過尋常小民,而且只要有利潤存在,就不患商業蕭條。

本身抗壓能力不弱,即便新法不合時宜,所帶來的反噬也有限,起碼不足引發大規模的社會動蕩,一旦有了成效,又能獲得最直接的反饋與收益,自然是最適合的實驗對象。

李光順對此考慮的自然沒有那麽深遠,總之覺得少弟的決定就是對的,對此倒也沒有提出什麽意見,只是點頭應是。

用過早餐後,楊思勖又來報庭外郭元振求見,李潼舉手吩咐召其人入內,卻見一邊的李光順欲言又止,便笑語道:“阿兄有話要說。”

李光順聞言後稍作遲疑,還是開口道:“郭元振才器的確不弱,但性情卻難恪守恭謹。我倒沒有太高明的觀人之法,也並不是說其人忠義有虧。但此類烈駒,還是需要且策且禦。”

李潼聞言後便笑著點頭道:“阿兄良言,我記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