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3頁)

執意要留下女兒,不過是因為7歲的女兒已然容貌驚人,不過是因為……有利可圖。

她很清楚,陳良才留下女兒精心培養,只是為了將來攀附更高的人家,甚至利用女兒的美貌,將她送入皇宮,成為皇帝的妃嬪也不是不可以。

陳良才齷齪的心思,作為母親的吉映雪自然不會同意。

心知一時帶不走女兒,吉映雪只能暫時忍耐,與女兒分析利弊後,帶著大批的嫁妝孤身離開。

女兒自幼聰慧,看著溫溫軟軟,其實通透的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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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女兒許諾,在她及笄之前,定會將她光明正大的接走。

吉映雪也的確做到了,歷經5年,在女兒12歲的時候,她靠著一手巧奪天工的刺繡手藝,被招進了皇宮,專門為貴人們制作衣服。

又花了2年時間,討了太後娘娘的歡心,請她老人家下了聖旨,許她帶走在京城已經聲名大噪的女兒。

太後也是和離二嫁,在了解了她的情況後,便允諾了她的請求。

吉映雪到現在都還記得,當時已經官拜五品的陳良才,幾欲吐血的模樣。

太後娘娘是位慈和的老人家,她不僅親自為女兒改名為‘吉祥’,寓意將來一輩子吉祥如意。甚至還叫人護送她們出了京城。

母女分離7年,雖說有暗箱通信,卻依然不能抵掉這些年的骨肉分離之苦。

所以好容易得以重聚,她們倆本質上又都不是‘安分’的性子,改頭換面,帶上這些年自己物色的,兩名拳腳功夫了得的女仆,到處遊歷起來,再不管那些個塵間俗世!。

成婚與否,她們娘倆都無所謂。

瀟灑是真瀟灑。

然……世事難料。

在遊歷的第二年年底,她們4人被積雪堵在了一處村落裏。

卻怎麽也沒想到,一路上人禍沒遇到,天災倒是碰著了。

在她們落腳村裏的第二天夜裏,一場雪崩,直接要了她們母女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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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死後會到那陰曹地府,卻不想,再次睜眼,她與女兒齊齊來到了一個陌生的世界。

她大了2歲,成了一個剛二婚的34歲女人吉雪。

而她的女兒則小了一歲,成了15歲的初二小姑娘吉祥。

萬幸的是她有原身的記憶,不至於兩眼一抹黑。

如今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個月,她與女兒逐漸習慣了這個世界的一切。

也理順了吉雪所有的記憶,知道自己為什麽死後會附身在這個叫吉雪的女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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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人看來奇葩嬌蠻的吉雪,在吉映雪看來,也不過是個可憐人罷了。

兩個多月前,原身落水後恢復了前世的記憶,知道女兒在16歲這一年被人拐走。

原身常年躲在家裏,也並不是很多人以為的嬌生慣養當大小姐,而是之前因為長相,引來了不少麻煩,所以為了不給自己與家人添麻煩,就將自己關在家裏,整日與繡品為伍。

難得出去放風,也是擋著臉,尋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

卻沒注意到,16歲的女兒出落的並不比自己差絲毫。

待她反應過來時,她那如花似玉的女兒已經不見了。

這對於一個母親來說,疼痛的如同被活剝了心肝一般。

她甚至仇恨起自己的容貌,親手毀了自己的臉後,便跟個瘋婆子似的到處尋找起了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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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她翻過垃圾桶、喝過臭水溝的水,住過橋洞……生生吃了十幾年的苦。

在她四十幾歲,早已蒼老如老嫗時,卻在新聞裏見到了自己的女兒,彼時,她的吉祥已經成了人人喊打的殺人犯。

她找到了派出所,瘋了似的到處磕頭求人,好容易在好心警察的幫忙下,在女兒執行木倉決的前一個星期,見到了分離十幾年的女兒。

許是母女之間的感應,眼神冰冷的女兒一眼就認出了她。

然後母女倆隔著玻璃哭的泣不成聲。

吉雪早就在警察的口中得知了女兒殺得那些人,正是拐賣她,還有逼她……出賣身體的人渣。

但是,律法大於天,殺人就要償命,更何況女兒還殺了十幾個人。

而且吉雪看的出來,女兒不想活了。

她是個無用的人,保護不了女兒,也救不了女兒。

那時她隔著玻璃拿著聽筒,慈愛的看著女兒,一遍遍的溫聲安撫“不要怕!媽媽一直都在。”

是的,她一直都在。

她寫了一封遺書放在身上,再將這些年小心攢下來的幾千塊錢都放在口袋裏,與遺書一起,希望好心的警察用這些錢,將她與女兒葬在一起……

然後在女兒被槍斃的那一天,吉雪站在刑場門外,用一把匕首插進了心臟結束了生命!陪著女兒一起。

去哪裏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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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想死後再次睜眼,她回到了1986年,回到了女兒15歲這一年。

當時她被村裏割草的幾個嬸子救上來時,已經沒有了呼吸,是路過的軍人為她做了心肺復蘇與人工呼吸後,才活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