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2/3頁)

但是勒死她的人是誰?誰會襲擊一個單身獨居的女人?

□□?搶劫?是同謀封口,還是其他原因?

不過,就算她真的遭遇了這些,從一具骷髏上也看不出來。

傑克嘆了口氣,收起鏟子、手套和手電筒,把棺材蓋合上,就要離開他挖的深坑,忽然他向上看去,正看見一個站在土坑邊上的高大黑影,以及像鬼火一樣瑩瑩跳躍著的幽藍色光點,他愣了一下,腳底一滑,險些從土坡上滾下去,那黑影眼疾手快,拽住他的手臂,將他穩穩地拉了上去。看到眼前人,傑克才長出了一口氣:“你下次走路能不能出點聲?”

“是你自己太投入了。”蝙蝠俠按滅了飄蕩的量子屏幕。

“不跟傑森吃一頓大餐然後在聖誕樹旁緊緊相擁痛哭流涕地說爸爸愛你?”

蝙蝠俠沒理他的揶揄:“有什麽發現嗎?”

“性別和身高基本都符合,不符合的是死因,她不是死於心臟麻痹。”傑克說著在脖子上做了個勒緊繩子的動作,“是被人勒死的。”

“你怎麽對伯勞夫人這麽感興趣。”

“反正也閑著沒事做,不如來查查案子解悶,就當是散心了。你難道願意天天看著我拉著一張臉?再說了,你不也在這兒嗎?”

蝙蝠俠沒有笑,語氣平穩、冷靜、不帶任何感情,像是臉上蓋著一張鐵面具。以前他從來沒有用這種表情跟他說話,傑克正在莫名其妙,突然覺得他現在的神色分外熟悉,想了很久才明白他在哪兒見過,然後為此毛骨悚然——這是蝙蝠俠審問罪犯時的語氣。果不其然,蝙蝠俠沉默了片刻,冷冷地說:“不久前,有個少年混混在哥譚城郊被不明人士襲擊,受傷很嚴重,我已經調查了案發時的監控,和車載GPS的歷史行動路線,所以,傑克,案發的時候,你在哪兒?”

傑克面不改色:“案發時間是幾點?如果是淩晨兩點半左右,我確實有開車去24小時商店買一些蔬菜,你不會以為是我襲擊了他吧?”

別害怕,看著他的眼睛,跟他對峙。

雖然襲擊少年犯完全是臨時起意,沒有做非常充足的犯罪準備,但他在事後已經把一切都解決了,他確定少年犯沒有看清他的臉,沒有監控攝像頭拍到他從小巷裏走出來,現場也不可能有目擊證人,兇器和沾到鮮血的雨衣也處理幹凈了。與此同時,他故意讓手法表現出一種不專業,就是為了偽裝成普通的搶劫。

所以蝙蝠俠手上沒有指向他的直接證據,現在看似篤定的盤問,也僅僅是套話和觀察他的態度,他不能表現出任何害怕、心虛。不能挑眉,不能握拳,不能移開視線,不能情緒激動,不能太過積極地自證。這些都是異常,一旦被蝙蝠俠看穿就完了,冷面無私的黑暗騎士絕對會把他塞回阿卡姆去。

“戈登局長認為搶劫犯是熟手,受害者完全沒看見他的樣貌,只看見他穿著一件雨衣。根據商店老板的證言,他賣給了你一件相同的雨衣。”

傑克做出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對蝙蝠俠擺了擺手:“不是,我就算真的襲擊了路人,為什麽要穿新買的雨衣去襲擊?這跟買把新刀殺人還把兇器和購□□一起丟在現場有什麽區別,我就算真的突發奇想搞搞犯罪,也不會用這麽低級的手法。”

“哪件雨衣呢?”

“在車的後備箱裏,要不要車鑰匙?”傑克聳了聳肩。

他知道蝙蝠俠來之前肯定已經調查了他的別墅和車子,百分之百找到了他塞在後備箱的濕淋淋的雨衣,但他肯定沒有在雨衣上驗出魯米諾反應,因為那根本就不是同一件雨衣。他作案時披的那件雨衣早就被他丟進壁爐,燒出來的灰灑進花壇深處,如果蝙蝠俠能從那堆灰裏驗出受害者的血,那傑克就認栽。

蝙蝠俠並不相信他:“你的刀呢?把你的刀給我。”

來了。之前都是彩頭,現在才是重點。

蝙蝠俠的偵探能力世界頂尖,如果要完美掩蓋犯罪事實,就不能去思考如何完美犯罪,正面挑戰蝙蝠俠最擅長的地方是不理智的。因為作案這種事本身就是欲蓋彌彰,當你想掩蓋一個線索,就必定留下更多線索。如果偵探的查案技能無懈可擊,那麽偵探本人就是突破點。必須利用他的感情,準確來說,是利用愧疚,讓他的心也會阻攔他。

傑克默默不語地從口袋中掏出拆信刀,遞給蝙蝠俠。蝙蝠俠很快就在頭發絲粗細的縫隙裏發現了新鮮的血痕,他冷聲問道:“這是誰的血?”

我的。

拆信刀已經用特殊溶液酸洗過了,就算有殘留著沒清洗幹凈的血,酸洗也會把DNA破壞的一幹二凈,這樣就無法跟受害人進行對比。至於現在拆信刀上的血,是傑克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