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2/3頁)

“是我,戈登局長。”布魯斯嘆了口氣,“往後退,躲到這條巷子裏來,這裏是監控盲區,再往前走一步,你就要被監視器捕捉到了。”

戈登聞言往後退了退:“我們現在都是死人,都看過市中心懸掛的我們的巨幅訃告,也算同甘共苦,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的?”

“你一定會出現在這場遊行隊伍附近,因為我們都能看出來,這是企鵝人的陷阱,他在網絡上煽動仇恨,組織遊行,就是為了射殺遊行者,逼我們現身。”

毫無疑問,布魯斯和戈登都曾三番五次、苦口婆心地勸人不要

遊行,不要激怒現在的當權者,他們跟以前的政府不一樣,暴君之所以被稱為暴君,是因為他們真的會殺人。但很顯然,有些激進的年輕人完全聽不進他們的話。

被迫死亡的這一個月裏,失去身份和金錢的戈登什麽都幹過,餓了翻垃圾桶困了就去睡車站或橋洞。堂堂警察局長結結實實地下了一回基層,戈登上下打量他,發現他們二人差不多落魄。阿爾弗雷德被挾持,所有蝙蝠家族成員退出哥譚,韋恩企業的離岸資金被貓女抽調一空,偉大的蝙蝠俠一夜間成為身無分文的流浪漢,甚至連合法的身份都失去了。他不知道布魯斯這一個月是怎麽熬過來的,眼前的布魯斯跟以往相比有些邋遢,但眼神中的光輝還未磨滅。戈登局長點了根從路邊撿到的煙屁股,對布魯斯說:“你過得怎麽樣?有什麽我能幫你的嗎?”

“戈登,你是最棒的警探,我想托你找一個人。”

“傑森嗎?”

布魯斯搖了搖頭,遞給他一張略顯模糊的照片,照片很明顯有些年頭了,畫面上的男孩笑臉都被歲月刻蝕成一片模糊:“不,是一個男孩,他的名字叫提姆·德雷克。我想要你找的也不是他,是他的父母。提姆·德雷克有驚人的黑客技術,曾經黑進企鵝人的銀行賬戶,把他走私弄來的臟錢全部捐給慈善機構。然後他被企鵝人盯上了,企鵝人綁架了他的父母,威脅他為瘋子們工作。就是他建立了巨大的隔絕和監控網絡,我們無法繞過監控天網跟外界的蝙蝠家族聯系。”

提姆·德雷克,第三羅賓,又有稱號紅羅賓,被人稱為“完美繼承蝙蝠俠的偵探能力”的羅賓。

戈登局長接過那張照片,頭疼於蝙蝠俠又給他整新的幺蛾子,要從這種舊照片上找一對消失的父母,難度不亞於大海撈針:“你讓我找這個男孩,傑森怎麽辦?”

“傑森是我的羅賓,你不用擔心他,他自有逃脫的辦法。”

布魯斯話音剛落,槍聲就響了起來。他並沒有太多驚訝的表情,只是脫去了沾著油漬的皮衣,露出邋遢的襯衫下的蝙蝠標志。價值超過兩百萬美元的蝙蝠戰甲此刻支離破碎,連胸前的蝙蝠標志都是用顏料畫上去的,凝固的顏料下遍布著白色的彈孔,腹部被開了一個碩大的洞,卷曲的金屬邊緣沾著發黑的血,仿佛是被開罐刀粗暴打開的罐頭似的。布魯斯只能用皮帶和簡單的金屬扣進行固定,讓這套戰甲看上去格外寒酸的同時,又有種賽博朋克般的淩亂感。

“你沖出去會被企鵝人打成篩子。”戈登說。

布魯斯繞過了他,帶上同樣破碎的蝙蝠面具,嘆息般地說道:“我知道,但我是蝙蝠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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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人們用很多詞語來形容哥譚。

哥譚是惡魔之城,罪惡之都,是凡人的噩夢,是一些隨地掩埋的惡毒,一場無人出席的葬禮,一些被遺棄的救贖之物,和幾道無可回避的嘆息。

但是在蝙蝠俠出現之後,人們越來越多的這樣形容哥譚:“哥譚是蝙蝠俠”。

但是,哥譚不是誰的城市,沒人了解哥譚,誰也不能代表哥譚。他不是貝恩的,不是小醜的,更不是蝙蝠俠的。它只是它自己,它深藏在女子的嬌嗔和流氓的笑聲中,棲身於貴族的竊竊私語和名流的衣香鬢影,它是上等人們高腳杯裏的紅酒也是黑幫火並時流出來的血。它用黑暗的子宮孕育了邪惡的靈魂,也讓某條小巷孵化出此世的英雄。

我曾向……我的父母起誓。我發誓清洗這座城市所有的罪惡,再也不會讓人饕食它的富足,我將成為恐懼的化身,創造一個不會有孩子在父母的屍體旁哭泣的城市。

……是的,父親,我會成為一只蝙蝠。

蝙蝠俠捂著手臂穿過黑暗的小巷,鮮血滴滴答答地淌了一路,很快,他來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某處古舊的石質鐘樓。他喘了口氣,敲響了緊閉的房門。許久,才從門後傳來悶悶的、男人的聲音,被暴雨聲掩蓋,幾乎微不可查:“進這扇門可以,你要給我韋恩家全部的財產。”

“好。”

門開了,門後站著一個身穿黑白二色禮服的男人,前胸帶著金色的胸花,一頭深綠色的鬈發籠著慘白的脖頸。蝙蝠俠遞給他幾張沾滿鮮血的鈔票,揉得皺巴巴的,活像乞丐掏出來的鋼镚,曾經的哥譚首富,現在口袋裏只有一卷寒磣的毛票,加起來可能還不過35美元。他對上男人疑惑的眸子,說道:“這就是韋恩家最後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