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哥譚之子, 布魯斯·韋恩,上個月被發現死於韋恩莊園中。哥譚警察局局長聲稱,布魯斯先生的屍體狀況慘不忍睹, 他的面部、胸前、小腿和大腿處均被刺了十余刀不止,死因是大量失血導致的低溫休克和心臟停搏。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跡和線索來看,兇手正是蝙蝠俠和羅賓。目前, 兇犯蝙蝠俠和他的同夥依然在逃, 我們歡迎所有哥譚民主向我們提供……”

酒館內,一個飛起的酒瓶砸爛了懸掛在酒吧一角的電視機, 把女主持人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播報聲音變成了滋滋作響的電流。

始作俑者只是個喝得醉醺醺的莽漢,他站起來,一手舉過頭頂, 口齒不清地大喊道:“這裏是蝙蝠俠的城市,執政官滾出去!暴君滾出去!”

酒吧中坐滿了人, 卻無一人發聲。很快,門被推開了, 新任執政官走了進來, 他穿著哥譚警察的黑色制服, 頭上帶著樣子有點滑稽的安全帽。漠無感情地對著那個醉漢來了一槍,槍聲震天。子彈精準地打穿了醉鬼的頭顱, 後者脖子以上爆裂開來, 像個摔在地上的爛西瓜。執政官沒有表情, 對著醉漢抽搐的身體再補幾槍,讓空蕩蕩的吧台上開出一朵血腥而破碎的紅花。

“新哥譚法典第四十四條,謹言慎行, 不可妄議新法, 違法者處死。”執政官說著擡起帽檐, 正是雙面人。

沒人回答,酒館中一片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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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大約兩百五十人在哥譚市政府大樓的門前靜坐,他們中年齡最大的四十八歲,最小的只有十五歲,人群整齊劃一地穿著帶蝙蝠標志的白襯衫,額頭系著各種顏色的飄帶,舉著或拿著寫滿口號的標語,手上、臉上或者腿上有些彩色的噴漆。不久前剛下過一場豪雨,空氣潮濕,人群密密麻麻的擠在一起,熱得呼吸都纏在一塊。

政府大樓的門忽然動了,遊/行者有幾人撲了上去,大喊道:“企鵝人滾出去,哥譚是我們的城市!”

“你們這群懦夫!如果蝙蝠俠在這,你們怎麽敢這麽對我們!”人群中最激進的是個十七八歲的年輕女孩,她只穿著一件白色的吊帶和牛仔短褲,臉上塗滿了□□,畫著一只黑色的蝙蝠標志:“你們的陰謀不會得逞,蝙蝠俠不死!”

“蝙蝠俠不死!”

“蝙蝠俠不死!”

抗議者們站了起來,振臂高呼,他們中有些人在貝恩統治哥譚之前,從未給蝙蝠俠任何正面評價,現在卻把他的標志掛在胸前,好似這能讓他們獲得一點披風英雄的力量。其中以少女的呼聲最大,她高舉著雙手,臉頰因為亢奮而通紅,圍在她身邊的人組成了一道堅硬的人墻,她相信這是永不屈服的人民的力量。她生活在一個自由而文明的國家,在這個國家,遊/行/示威是人民的權力,沒有什麽能阻擋民意,政府應該在人民的呼喚中顫抖。但是企鵝人只是漠然地看了他們一眼,神色好像在看幾個弱智,他甚至沒有說一句話,只是轉過身去,輕蔑地揮了揮手,身後,荷槍實彈的士兵舉起了機槍。

槍聲響起,如鼓點般敲打著大地,少女仍然高聲呼喊著,但一顆子彈打穿了她的胸膛,她倒在地上,看著貌似堅不可摧的人群被撕開了數個裂口,為自由而戰的人們四散潰逃。壓制性的暴力如鞭子般驅趕著羊群,所過之處血流成河,女孩的目光微微往下,她看見沉重的軍靴整齊劃一地推進,踩碎了不知是誰落下的眼鏡。仿佛是一個命運的隱喻,代表著文明的自由、平等與尊重都不復存在,在絕對高壓的殘暴面前,它們都只是被踩進泥裏的東西。

但仍有不少人逆著人流向前,撲倒在士兵的防爆盾上,向企鵝人投擲自制的顏料瓶和腐爛的雞蛋菜葉。他們一遍遍地喊著口號,呼聲越來越高,直到被士兵們粗暴地按在地上,軍靴踢斷了幾根骨頭,仍然喊著:“這裏是哥譚,誰也不能統治哥譚!獨/裁者滾出去!我們要自由,不要□□!蝙蝠俠不死!”

女孩虛弱地吸著氣,斷斷續續地說:“蝙蝠俠……不死……”

她說完這句,咽下了最後一口氣,平靜地死去了。嬌弱的女孩如凋謝的花朵,落在地上,被鐵蹄踐踏成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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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行隊伍不遠處,射殺開始前十分鐘左右,有個戴著鴨舌帽的男人站在小巷裏,他把自己小心的隱藏在監控攝像頭拍不到的陰影處,眼見著企鵝人殘酷鎮壓遊行者的慘狀,藏在口袋裏的拳頭握得死緊。一聲聲“蝙蝠俠不死”仿佛鼓槌般敲打著他的太陽穴,他前額青筋暴跳,剛想沖出去,忽然被人拉住了。來人穿著一身略顯破舊的兜帽襯衫,露出很久沒刮胡子的下巴,說道:“別過去,企鵝人的陷阱。”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會兒:“布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