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神不是公義的(第3/6頁)

“主恐怕是根本就沒有料到人的劣根性吧——在懲罰到來之前,無人能知曉懲罰有多麽可怕,很多人對受罰的痛苦並不能感同身受,以至於對教育法典也沒有敬畏。”

如此想到,艾蒙不禁微微搖頭——所以教約中才說,如有必要,那麽每個人一年都應該觀看一次宣判的過程。這樣,才能通過行刑,讓所有人知曉,偏離神的道,究竟有多麽可怕。

這位盜竊者,就是對法典毫無敬畏的典型。他原本是漁夫,居住在夕光城郊外,但卻厭倦了每日出海的勞累,前幾日他沒有出海,沒有漁獲,家中斷了糧,便乘著鄰居家去港口詢問有關於神降消息時,偷走了鄰居家養的一只羊。

他原本還想要將這盜竊偽裝成野獸襲擊的模樣,結果卻被一位路人察覺,通告了聖堂,當場抓獲——被抓獲時,他還想要逃跑,可普通人又怎麽可能跑得過騎士?自然就被帶回來了。

“盜竊者斬手。”

“好!”

直截了當的宣判,登時引起一片‘好’!的贊同,在場的所有人都豎起大拇指,義憤填膺地贊同道:“公義的道顯現了!”

——開始盜竊的人,心已經被汙穢充滿。這種人,不想靠雙手勞動,不肯回報他人的幫助,只想著不勞而獲。

既然如此,既然犯罪者不想勞作,那麽便將雙手收回,令其日後永遠無法勞作,也永遠無法盜竊。

至於盜竊者失去雙手後,未來究竟會怎麽樣,沒有人關心。犯罪者沒有人權,尤其是犯下不赦大罪者,不屬於法典的保護範圍之內。

騎士手起刀落,這位犯罪者的雙手便應聲齊腕落地。隨後,神官又立刻施展法術,為其止血,愈合傷口。

但這一次,主卻沒有豎起大拇指贊同。

主一言不發,但是艾蒙能感覺到,主身側的氣氛微妙的凝重了一點,似乎是想要說些什麽,但又不好說。

“在這種明明求助就好的地方,還要去犯罪,被砍手也不冤枉。”

直到最後,艾蒙才聽見,主在輕嘆一聲後的自語。

而這點,便令灰發神官心中困惑。

冤枉?

如此確鑿無疑的罪行,怎麽能說是冤枉呢?

最近沒有搶劫和殺人犯——畢竟有審判之主在,就連那群海盜都不敢在岸上殺人,更別說夕光城這種大城市了。

而盜竊者之後,又陸陸續續下達了幾個犯下比較輕罪行的犯罪者的裁決。

比如說,‘使用不好的食材,令客人腹瀉’。‘做工用料不規範,商品質量低’。還有‘掛著鹿肉的牌子,實際上賣羊肉,’,‘將死魚當成活魚賣’這種罪行。

這些犯人將要受到的懲罰,無非就是數倍賠償受害者,並讓他們當著所有人的面,保證不會有下次——倘若下次還犯,那麽就會被剝奪在這方面工作的權利,甚至可能會被在臉上烙下疤痕,得到終身的恥辱,甚至可能會被拒絕進入神殿祈禱。

對於這些,艾蒙看見,神也都豎起了大拇指,表示贊同。

裁決的流程很快,花費時間最長的,反倒是講解犯人究竟犯下了什麽錯,約莫一個小時候,審判台上便不再有犯人被押解上來。

“結束了?”

艾蒙聽見,主如此說道,祂的語氣聽上去有些微妙。

“怎麽會呢?”

艾蒙還以為主有些不滿,又在考驗自己,頓時便急忙解釋道:“這些,都不過是法典中已經有過的罪行,對他們,都不過是裁決,懲戒。”

“而真正的重中之重,卻是那些在法典中沒有規定,但卻被眾人認為的確是犯罪的行為——針對那些行為進行的裁決,才是真正的‘審判’!”

說到這裏,神官不禁雙手合十,虔誠地說道:“由審判之主,由您主持的審判!”

而就在此時,台上發生了些許變化。

首先,便是有人開始為火刑架上的底部添柴,為是十字架上添絞繩,而斬首架旁邊,也有檢查其運作是否良好的騎士……

隨後,伴隨主持神官的一聲宣告,廣場上的所有人再次恢復靜謐。

“審判開始。”

這一次,被騎士壓上台的,是一位披頭散發,身形枯瘦的老男人。

“此人身患肝病,不去尋求治愈的方法,也不離城獨居,反而數次企圖混入市場,在販賣的食物上噴吐口水,意圖將病症傳染給其他人,除此之外,此人……”

在說完這位犯罪者的所作所為之後,宣判的神官如此肅然道:“火之主在上,教約中從未有過如此罪惡的行徑,上面沒有針對這一罪行的裁決,故而現在,我們將舉行審判。”

而艾蒙察覺,在台上的神官說到一半時,主就已經動容了。

“這種人難道還不直接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