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六章 鄭燦的叔叔(第2/2頁)

那是個人情社會。

晚上回家的路上,孫紅旗在家附近看到了鄭燦,當時四歲的鄭燦一個人在街上遊蕩。

本來四歲的孩子滿街跑,在當地沒什麽特別的,但是四歲的孩子一個人晚上十一點多在大街上就不正常了,好心的孫紅旗就下車找到了鄭燦,就問了問鄭燦什麽情況,鄭燦傻傻的,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家根本記不住。

於是,孫紅旗就帶上了鄭燦,去了警察局。

警察那會兒查了半天,也沒查到是誰的孩子丟了,就想把孩子先送到孤兒院。

大晚上的送不進去,警察也不想帶孩子一晚上,就讓孫紅旗把人接回去先帶一晚上。

那時候人際關系很簡單,小小的縣城,警察都知道孫紅旗是領導司機,對孫紅旗也放心。警察才不想照顧這個孩子一晚上。

這個事孫紅旗可是上了心,帶回家後,卻發現鄭燦一點也不怕他,什麽都能吃,而且很快就睡了過去。

讓自己的父親幫忙帶帶孩子,第二天一大早,孫紅旗還是去送領導去開會。

本來他想早點回來,但是司機得聽領導的,只能陪著,直到領導開完會,他才跟領導說了這個事,領導就說讓他先回去,領導自己可以開車。

當天,他帶著鄭燦去孤兒院,卻發現孤兒院特別差,孩子一個個面黃肌瘦,就非常不願意,這孩子又特別好養,他就有了惻隱之心,跟警察說,在找到這個孩子家人之前,他願意領養一下這個孩子。

警察就給了這個面子,畢竟這也是某個領導的司機,再說領養手續也不難辦。

那個時代背景就是這樣。

領導沒了司機,照樣要吃午飯,吃了午飯,照樣要喝酒。

喝了酒……開車這種事……

在那個時代……

於是乎,當天發生了一起嚴重的車禍,這個領導開車撞死一個人。

而且,這個人還是當地著名企業的一個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