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五章 串案

截止到目前為止,除了鄭燦、鄭燦的叔叔以及鄭彥武之外,其他的能夠核查的線索全部核查完畢了。

當初和鄭彥武一起為股東的人,分別是劉衛國、孫耀武、李永紅、翟興華、王振華五個人,全是男的。鄭彥武賣掉股份後,五個人都用自己的錢購買了一部分,從賬面上看沒有任何問題。

現在,劉衛國已經逝世,他本來是新任最大的股東,但是他死了之後,股份拆分給了幾個兒子和侄輩,而這些人又不是什麽好鳥,很多都敗得差不多了。

其他四個人雖然還在世,但是已經有三個人移民了,股份保留了一部分,也賣掉了一部分。

唯一在國內的,只有王振華,還不在本地,這個人的股份也賣了很多。

目前公司有1%以上股份的人,多達17個,還有零零散散幾十個小股東,現在公司的情況,已經沒有人再有凝聚成一股繩子的能力了。

警方也聯系到了王振華,他對於鄭彥武當初的事了解的並不深。

目前對於這案子了解最深的,就是當初去過現場調查的七八個警察。那個年代,消防類型的審批都在公安局,所以也沒有現在這種火災責任認定書,現場的材料都是警察負責的。

年代不一樣了,如果是現在,不可能出現這種事,但是在1995年之前,很多事在現在看來確實是不夠嚴謹。

對現場還有印象的警察表示,現場確實是燃氣泄漏了。那個時候的燃氣還是稀罕物,說是燃氣,其實就類似於現在的液化氣鋼瓶,只是鄭彥武家裏有好幾個罐。

以甲烷為例,1千克甲烷的熱值相當於13kgTNT當量。雖然甲烷的燃燒熱不可能按照這個比例爆發,但是幾個罐的液化氣,威力可是很恐怖的。

現場基本上啥也看不到了。

現場發生過不止一輪爆炸,第一波誰也沒趕上,去了之後就看到熊熊大火,然後當時大家就想辦法滅火。

這是個山莊,也沒有消防栓,那年代的消防車也很差,根本就壓不住火。後來,過高的溫度可能是把幾個罐給烤炸了,然後發生了第二輪,本來就不太結實的房子徹底坍塌。

在這種情況看現場,以當時的技術條件,可以說有點困難,省裏面還專門去人做過調查,最終確定是一個罐發生了泄漏,然後爆炸著火。

現場能夠確定的死者有兩個人,還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據事後給鄭彥武取筆錄,當時鄭彥武的家人都在家,一次性全沒了。

看完這個,白松對鄭燦可能是鄭彥武的孩子有了更深的認識。但是同時他也明白了,鄭燦的叔叔有極高的概率知道一些事情。因為這次是燃氣問題,不是普通的木材著火引發的火災,所以基本上不存在著火後有人把人救出這樣的事情。

白松分析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鄭燦的叔叔是鄭彥武家裏的管家,案發時正在屋子外陪著小少爺玩,結果逃過一劫。但這種情況不好解釋,因為管家不可能不找鄭彥武。

第二種情況是,鄭燦的叔叔是提前就知道有這樣的慘案發生,但是已經阻止不了或者不敢阻止,出於其他目的把人救了出來。

至於其他的不良目的倒是不好推測。

現在城市對管道煤氣有著嚴格的應急管理和報警機制,已經非常安全了,很多地方已經禁止私自運輸、買賣液化石油氣罐,但是在那個年代,情況完全不同。

通過對命案的梳理,目前發現了足足八起可能有關聯的案件。

其中有三起和印染公司的人有關。1997年,印染公司一名普通的員工在回家的路上遭遇車禍,當場死亡,在那個車子不是很多的年代,這種案子肯定是需要額外關注。

1999年,印染公司發生操作事故,造成幾十公斤高毒化合物泄漏,一名工人死亡,四名工人留下了永久的後遺症。

2001年,出國的三個股東之一,孫耀武的兒子,在長河市的一家酒吧與人發生口角,被人捅死,兇手下落不明。

這三起案子,第一個司機已經處理,第二個已經處罰了相關責任人,第三個則不可知。

除此之外,還有五起案子尚未破獲。

第一起和第二起發生在1995年,當時兩個長河市下面鄉鎮的人,在隔一天的時間裏,被相同的方式殺掉,而經過調查,這兩個人都沒什麽仇人,也沒什麽共通之處,都是普通的小老板,經過調查,這兩個人也沒有得罪過相同的人。

第三起發生在2008年,是距今最近的一起,作案手段和上面兩個有些類似,嫌疑人的情況依然不掌握。

第四起是2006年的案子,發生在張家市,死者死因是氰化物中毒,嫌疑人是他的朋友,外逃已經八年。

第五起是1999年的車禍案件,肇事車主逃逸,至今不知道是誰幹的。這個案子之所以可能存在關聯,是因為死者是印染公司的合作方之一,當時也有很多人關注這個案子,最終也沒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