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夜半歌(終)(第4/4頁)

支修一笑,知道龐戩是故意的,也沒拆穿,順手在紙上寫了奚平的名字,奚少爺那張揚出挑的臉就浮在了紙上。

奚平的“罪狀”簡直罄竹難書:某月某日,夥同某某、某某某等人,為一女伶敲悶棍毆打兵部侍郎之子;某月某日,酒醉,春香樓大放厥詞,罵哭鴇母;某月某日,給某某人坐騎下瀉藥;某月某日在莊郡王府恃強淩弱,攆貓上樹……

龐戩:“……”

這熊孩子可真是個寶藏,太解悶了。

支修笑出了聲,在終選名單上將奚平的名字添了上去:“那就多加他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