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3/3頁)

鄭氏嘴上應過,也不忘道謝,心裏卻是無驚也無喜。

她這輩子遇到的男人沒一個像樣的。

父親是個落拓秀才,為了給長子娶媳婦,貪圖江家出的聘禮夠多,連對方人品都不曾打探便稀裏糊塗把女兒嫁過去。

丈夫呢,空有一副好皮囊,內裏根本是個廢物,一身惡習不算,還恬不知恥,永不悔改,真像足了書上講的那句“繡花枕頭大草包”。

哥哥在父親“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理論影響下,至今也不過才是個芝麻綠豆官,養家糊口不過勉強,結果被妻子瞧不起,事事任憑拿捏,哪有半點男子尊嚴。

鄭氏把衣服放回雜洗房,才往後門去。

在她以為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不靠譜時,卻見到了顧景吾。

身居高位卻不驕不躁,待人溫和有禮,疼惜妻子兒女,不好女色沒有納妾……

呵,若不是親眼見到的,怕是旁人講起她都不會相信世上真有這麽一個人。

雨大如瓢潑,鄭氏透過水簾模模糊糊見到個男人撐著傘站在後門外。

她打起紙傘迎過去,待到近前才發覺不妥。

那人身穿青水緯羅直身,腳踩粉頭皂靴,腰間還掛著羊脂白玉佩,鄭懷恩從來不會穿得這般講究。

鄭氏猶疑地止步。

那人卻已迎上前,一步一步靠近,油紙傘下露出尚算俊俏的臉孔來,只是肌肉松弛,眼下泛青黑,一見便知是縱欲過度。

鄭氏仿佛見鬼一般向後退。

那人緊跟上來,“數年不見,嶽母竟認不出小婿?”

“李寶同,你不要胡說八道。”鄭氏喝道。

李 同寶道:“嶽母,當年我們不是說好的,如果我從海外帶修羅花給你,你就將青青妹妹嫁給我做小,我們還簽了字據。嶽母怎麽能出爾反爾,趁我出海未歸便將青青 妹妹帶走。不過嶽母放心,我對青青妹妹一片癡心,自然也會保護嶽母,即便家鄉人人傳說嶽母毒殺表叔,我亦不曾將我們之間的交易告訴別人。”

鄭氏反駁:“什麽字據,我何時同你立過字據?”

江同寶伸手入懷,似在掏取東西。

鄭氏失色道:“你……你不要捏造字據,我只不過同你有過口頭約定……”

她話音才落,便有數名青衣衙役從門外沖進,兩人將她雙臂向後押住,其余人等快速跑向她居住的房間。

江憐南正在屋內繡著荷包上的花樣,數株青松,蒼翠挺拔,寄予著她無處宣泄的情感。

突然闖入的衙役驚得她紮了手,“你們做什麽?”

他們動手翻箱倒櫃,沒有人理她。

江憐南上去阻攔,被一人擒住押在一旁,只能眼睜睜看他們從角落的樟木箱裏拿出一個破舊的剔紅木匣。

那些人得了木匣,連打開看一眼也不曾,便有人高喊:“找到了!”

接著,江憐南被人推跌在地上,額頭撞到石磚,眼前發黑,耳中卻清楚聽到有人道:“犯婦鄭氏,涉險五年前謀殺親夫,如今人證、物證俱在,捉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