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堵不如疏(第2/2頁)

我縣離鄉求生之民,只要常記得縣中家小,不可為作奸犯科之事,知法守禮,朝廷為什麽不允許?”

這可是葉行遠想好的關鍵所在,你要組織出外流民,行!但是要舉家外遷,那可不成!流民攜帶家眷,便無後顧之憂,便無什麽羈絆牽掛,在面臨生死之時哪裏還會有半分猶豫。

要是流民在外,家小在鄉中,那就算是被逼得要扯旗造反,也難免要擔心禍及家人,這一念之差,可能就改變了許多。

有人急道:“怎的是我們出外,家小還留在鄉中麽?老弱婦孺,哪有什麽求生之能,那……那豈不是讓他們活活餓死?”

葉行遠搖頭道:“哪有此理?朝廷賑濟雖然延誤,但也不是一點糧食都調撥不過來,何況今年雖然必是荒年,但也不可能顆粒無收。想要養活縣中全部百姓,是本官無能做不到,但是走一部分人,留一部分人,縣中糧食,也可助他們勉強度過荒年。

你們出外務工,就算是帶著老弱婦孺同行,也做不得什麽,只能是拖累,若是三餐不濟,他們所受苦楚,豈不是比留在鄉中更多?”

此言大有道理,原本流民一定要帶上家小,是因為他們幾乎沒有回返家鄉的可能,那無論如何一家人總要齊齊整整在一處。如今想來,將來還有回來的希望,那何必要帶著家眷吃苦?

正如縣太爺所言,他們擔心家人挨餓,但是若是隨之出門,一樣是有一頓沒一頓,這路上的苦,可要比在家中更難得多了。

又有人疑問道:“那縣中徒留老弱婦孺,若是受人欺負,那又如何是好?”

葉行遠耐心解釋道:“正是因為如此,也不可所有青壯都離鄉而去,依我之意,父子同在盛年者,父離鄉而留子;有兄弟者,兄行而留弟;獨子父母衰朽者不可離鄉。

各鄉自編練隊伍,衛護村莊,幫忙農活,守望相助,也是護著鄉中婦孺。這一批人的錢糧,可由縣衙負擔。”

這又是一條善政,諸人大喜。葉行遠看他們多數已被說服,趁熱打鐵道:“青壯出外務工,求三餐溫飽,若是走運,還可帶回銀錢,養活家小。老弱婦孺,在家中伺候莊稼,今年雨水不濟,收成有限,農活也不重。加上朝廷適當賑濟,也可得捱過苦日子。

你們出門之人,也得以保甲為編,守望相助,時時與縣中通信。須知不管如何,平川縣始終是你們的家,我這一方知縣,也就是你們的後盾!”

葉行遠這番話說得冠冕堂皇,但其實本質就很簡單。第一,青壯活不下去了,那你們出去乞討也好,打工也好,隨你們,但是要有組織有聯系。第二,老弱婦孺,留在村中,作為羈絆,有這許多人質在手,料想你們在外面也不敢亂來。

第三,縣中仍然留下一部分青壯,還要進行編練,一方面是為了互助剩下的農活,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應付一些突發情況。

可惜大乾朝末期江南一帶手工業雖然有所發展,還是無法接納大量的農村富余人口,否則的話,葉行遠這三策一出,可就是提前把成熟的民工潮給弄出來了。

這樣出去的流民,組織性要好得多,行事也會有更多顧慮。雖然因為客觀條件的限制,他們最終不是乞討就是劫掠才能活下去,但至少在某個方面降低了流民暴亂的可能性。

如果西北諸縣,都采取葉行遠一樣的辦法,或許當真能夠延緩流民大亂,給走向末路的大乾王朝續命。葉行遠心中一片澄明,在順利說服以鄒海為首的鄉民首領之後,立刻回衙奮筆疾書,上書於朝廷,希望將自己的這個突發奇想,化作西北諸縣的普遍政策。

這也將是葉行遠考試中流民策論的一部分,就不知道在幻境之中,朝廷能否采用他的方法,這也決定這一策能否成為他考試文章主要立論的關鍵所在。

葉行遠寫完奏章,蓋上縣衙大印,飛書入京,也不去管結果。馬不停蹄又聚民眾於鄉中,不厭其煩的為他們分配組織,以十人為一甲,五甲為一保,指定老成敦厚之人為保長甲長,叮囑他們看顧同行的年輕人。

三日之後,葉行遠便在縣衙門口親自歡送,還拉起了橫幅“恭送親人暫避荒年,縣中妻兒翹首盼歸”。敲鑼打鼓,倒是一場熱鬧。

這一番行動之後,流民戀戀不舍一步三回頭的出境,縣中倒是暫時平靜下來,但到底之後效果如何,朝廷與周邊諸縣又會如何反應,葉行遠心中沒數,只能靜觀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