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震驚又震驚(第2/2頁)

葉行遠走上前見禮,範僉事這才放下手中案卷,示意道:“今日正想傳喚你,但真是巧了,你正好也就到了。”

這是客套話還是確有其事?葉行遠心中揣測,難道是範僉事查周知縣得到了什麽證據,這才要請他來對質?便笑道:“大人為縣事辛勞,本縣紳民感念於內,不知案子可有進展?”

只要能查實周知縣是妖怪,之後怎麽處理,與葉行遠就無關了,他關注的也無非就是這個點而已。

範僉事略作思索,字斟句酌道:“本官自來歸陽縣,不眠不休,先是著人抄查縣衙,與周知縣相關的物事一一標列,清點過目。其後又翻查周知縣到任兩年有余的卷宗,一部部都親眼看過……”

到底是按察使司體系的官員,做這類調查事宜還是有一定套路的,範僉事的個人能力不算多強,但行事也是有條有理。

但到底有沒有結果?葉行遠還來不及追問,就聽範僉事又是一聲嘆息,“只是查無所獲,莫說地方士紳力證其為妖怪,就是其他貪贓事也不曾有一點。周知縣的私賬上,只有紋銀八兩。賬目清楚,一筆筆俱有來歷去處,實在是吾輩楷模!”

假周知縣還是個清官?可不能因為這種私德而影響判斷,葉行遠趕緊道:“大人,此妖所圖甚大,自然不以錢銀為意,不可不明察!”

範僉事點頭,“此事本官也知曉,但迄今為止,周知縣的住處已經翻了個底朝天,仍舊看不出來他是個妖怪,這可叫本官有些難辦了。”

周知縣居然做得這麽幹凈?葉行遠也皺起眉頭,這下子真麻煩了。但這理論上不可能啊,妖怪與人的習性、氣息都不相同,總該有什麽能找到的東西。

這種事似乎應該讓更專業的捉妖天師或是有相應神通的來執行,這位範僉事會不會有些不對口?

葉行遠正斟酌著想怎麽開口,範僉事卻先壓低了聲音道:“本官苦思數日,想出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你且看看這份結詞。”

你什麽都沒查出來,就準備結狀了?這是葫蘆判案啊!葉行遠伸手接過文書,也不看之前啰裏啰嗦的文字,只看後半段重點,卻見其上分明寫著:

“知縣周文理,操心縣政,宿有腦血之疾。秀才葉行遠與周文理口舌相爭,互毆有傷,周文理血湧上頭,神智喪失,走失山中,不可尋覓……”

我靠!葉行遠震驚的擡頭望著端坐微笑的範僉事,這個說辭,就是等於讓假周知縣“被精神病”啊!也虧得這位大人能想得出來!

範僉事見葉行遠看完了,又解釋道:“凡事都要講實證,以目前本官所搜集到的人證和物證,無法證明你的‘妖怪’之說,也不能證明‘殺官造反’的說辭。所以最後為了與證據契合,也只能如此解釋了。”

對這個解釋,葉行遠當然不滿意了,明明是他驅逐妖怪造福地方,怎麽就成了與精神病知縣打架,並把精神病知縣氣跑?

退一萬步說,即便毆打知縣比殺官造反要輕,但也是罪行,為什麽要平白無故的擔上這個罪名?普通人毆打知縣,據說是流刑三年,秀才打知縣……鬼知道!

葉行遠立刻抗辯道:“與事實不符!學生自認除暴安良,驅逐妖孽,並未有毆打知縣的罪過!”

“你的擔憂,本官也理解,那就換個說法?”範大人貌似有商有量的說。然後提起筆,刷刷刷又寫了幾行字。

葉行遠接過來看,入目便是:“秀才葉行遠,因讀書過度用心,向來多有痰迷之症,與知縣周文理口舌相爭,葉行遠痰迷心竅,形同失心……周文理走失山中,不可尋覓……”

我靠!葉行遠又一次被範大人震驚了!一山更有一山高,這次是要讓自己和周知縣兩個人全都“被精神病”啊!

範僉事笑眯眯的說:“既然你是失心瘋,本官便可以擔保,減免你罪名,如何?”

雖然範大人的笑臉和煦如春風,但葉行遠卻有如同三九寒冬的感受。他內心深處呼喊著,人怎麽可以卑微到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