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1章 自古以來都是中國的

肥肉,不僅人愛吃。

國與國之間……肥肉更惹人眼饞!

其實,從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西班牙人覺得這好像是上帝送給自己的一場大機遇,恨不得立即提兵征服新發現的土地,那怕是和葡萄牙之間產生了爭執,但是西班牙人還是經過談判以及教皇的仲裁,在海外領地和勢力範圍問題上與葡萄牙簽訂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瓜分世界的條約——《托爾德西利亞條約》。通過教皇來“合法”地征服、殖民和統治新發現的土地,這個是西班牙人所謂的“合法性”。

條約簽字後,西班牙人就愉快的認為,他們憑借條約就把葡萄牙人擋在了“新大陸”之外,完全占有了所有新發現和未發現的土地(除巴西以外),可以放手開拓殖民地了,不用再和葡萄牙人在領地問題上糾纏不清了。

至於美洲大陸的印第安人,他們的意願顯然不在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考慮之列。但是興高彩烈的西班牙人,並沒有想到其它的歐洲國家也會把目光投向美洲。

歐洲人對世界的瓜分並沒有因為《托爾德西利亞條約》而停止,當其他歐洲國家,如法國、英國、荷蘭等國也先後將目光轉向海洋時,《托爾德西利亞條約》對他們來說就是一紙空文,這張沒有給他們留有任何權益的條約,無法阻擋他們對世界的探索和瓜分。

對於歐洲的那些後發國家這紙條約是一紙空文,對於大明那個什麽教皇制定的瓜分世界的條約,更是屁都不值,甚至不過只是證明對方妄自尊大的一個笑話而已。

其實,對於笑話,大明並不關心。

重要的是作為後來者大明需要通過一個恰當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性”,所以大明就選擇了一個再簡單不過的辦法。

就是滿世界的安放“界碑”,有界碑更是直接刻在山體、刻在懸崖上。就像是“燕然勒功”一樣,把記功文字刻在石上。這記的不是功,而是……是大明對這一地區占領的合法性!

這可是中華原創的。

在大明抵達美洲之後,自然把這一優良傳統給發揚光大了,非但沿海“勒石定界”,在陸地上同樣也是如此。

無主之地,只要立上碑,那就有主了!

在離開永安城的半個月之後,“啟明星號”快速縱帆船已經抵達了南美大陸,此時,遼闊的南美大陸,除了葡萄牙占領的巴西之外,都屬於西班牙,屬於新西班牙總督區和南方的秘魯總督區。

至少名義上屬於他們。

不過,並不意味著實際上屬於他們,其實在秘魯總督區的南方,仍然有著極為遼闊的土地,是一片“無主之地”。這是一片廣袤而人煙稀少的地區,還是偏僻的代名詞--“finisterrae”(西班牙語),意思是地球最終的盡頭。”

排水量不過只有600多噸的“啟明星號”,與海岸上高聳的安弟斯山脈相比,是如此的渺小,甚至當它從浮動的冰山旁駛過時,渺小的有如塵埃。

“這裏,就是西班牙人所謂的‘巴塔哥尼亞’了!”

站在船尾的孫子壯,一邊用望遠鏡觀察著海岸,一邊感嘆說道。

“雲山,你知道這個名字的由來嗎?”

站在他身邊的年輕人,瞧模樣不過只有十八九歲,但他卻出身於興安伯雲家,雖然按繼承位序都排到三十位開外了,但也是貴胄子弟。

雲家……孔雀旗出身,換句話來說,海盜出身,光鮮不到什麽地方,不過,這也是妥妥的大明開國勛臣。

“西歷1519年,隨麥哲倫環球旅行的安東尼奧·皮加費塔,看到這一帶的土著居民在海灘上留下巨大的腳印,便把這裏命名為巴塔哥尼亞。而出身於葡萄牙騎士家庭的麥哲倫,以騎士名字Patagon命名之,而‘Patagon’西班牙語含義亦為指大腳的人。其實,那有什麽大腳,所謂的大腳,不過是因為土人穿著的是胖大笨重的獸皮鞋子而已。”

雲山的回答,讓孫子壯笑道。

“這就是以訛傳訛,所謂的‘大腳’,恐怕《山海經》裏的‘大人國’想必也是由此出來的……在東海之外,大荒之中,波谷山裏……”

好奇志異書的孫子壯對《山海經》早就是倒背如流,提著書中對“大人國”位置的描述,他手指著海岸說道。

“你看,此地不就是位於東海之外,山上山下又極為荒涼,這應該就是‘大荒之中’,至於‘大人’自然就是生活在‘波谷山裏’,嗯,為何古人以為有‘大人’,想必也是因為在海岸上看到‘大腳’,以黃米為食,這黃米,應該就是‘玉米’。至於所謂身高三十丈、能騰雲駕霧,恐怕也是以訛傳訛之說。”

孫子壯的分析,讓雲山點頭道。

“興許就是這個道理,船長,你看那山上,雲霧繚繞,要是人在那行走的話,豈就是騰雲駕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