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王舍為治

關於北天竺建制。薊王亦有決斷。

不增設山南都護府,亦不遷入嶺南都護府。更不立為屬國,置“使天竺中郎將”領護。而是請立豐州,列為大漢十五州。

時,薊王欲先將賜支都護府,改立梁州,為大漢十五州;次將扶南等國,立為寧州,為大漢十六州;再將天竺半島,立為豐州,為大漢十七州。

正因慮及,由內而外,向化程度,參差不齊。賜支都護府,多為八種西羌。向化日久,最易歸心。三南半島次之,天竺半島最次。

豈料,因借馬鳴菩薩之力,薊王身證果位,為虎衣明王本尊。尤其,佛教盛行之北天竺,假神佛之力,反倒最先歸心。

於是乎,水到渠成。薊王請立豐州。為大漢十五州。

北天竺諸國。其國境,大為一郡,多為一縣。皆就地轉化成屬國。由屬國都尉領護,秩比二千石。隸屬於輔漢大將軍幕府。治民領兵,權如太守。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

設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譯令,又置屬國長史、屬國且渠、屬國日逐、屬國當戶等官。各官由漢人或內屬羌、胡首領充任。

其中,摩揭陀、瞻波、大秦婆羅門,三王賜國姓,封“率眾王”。又作“帥眾王”。兩漢時,如羌、烏桓、鮮卑等各部首領,常封此爵。余下諸國,據國土大小,封歸義侯、邑君、邑長,不一而足。

《後漢書·百官志》:“四夷國王、率眾王、歸義侯、邑君、邑長,皆有丞,比郡縣。”

自率眾王以降,歸義侯、邑君、邑長,爵位類比漢家王侯。得享衣食租稅。率眾王,食一郡。歸義侯,食一縣。邑君,食一城。邑長,食一邑。以此類推。

先前,薊王命九譯令,將諸國書卷,收集整理,編撰成冊。便為《集簿》所用。

如此一來。各國,封君列候,食邑幾何,一目了然。封地亦行《推恩令》。王子公主,各有食邑。雖不比先前奴隸城邦,舉國為奴,國民所得,皆為國主所用,金銀珠玉,堆積如山。

為漢家王侯,亦足稱豐衣足食。更加薊國吏治,令人稱道。執政安民,持續釋放人力、物力、地利。

料想,衣食租稅,尤勝先前。

又譬如,迦征伽羅國,王族絕嗣,役屬鄰國;城郭丘墟,多居村邑。則立為縣。另有臨江城等,央恰布藏布江,沿線無主之地。皆被一並劃分為縣。只需編戶為民,穿渠營城。不出數載,皆為良田。

豐州治所,薊王未設華氏城。而另擇王舍城。

王舍城,有新舊二城之分。

佛陀時代(前684年)。摩揭陀國定都於此,取名:“矩奢揭羅補羅”。又作王舍山城。意譯“上茅宮城”。“矩奢”意為上茅草、吉祥草。此草有香味,色紺青,如孔雀之尾,似茅類。佛成道前,由諸天受此草而敷座於菩提樹下。矩奢揭羅補羅城所生之茅有芳香,故取為都城名。

後此城因毀於火災,遂向北遷移到九裏外新城:“羅閱祇伽羅”。“羅閱祇”意為王舍,“伽羅”意為城。又稱“羅閱城”。唐玄奘稱“曷羅阇姞利呬”城。

之後,摩揭陀國,為應擴張所需,阿育王三遷其都至華氏城。王舍城逐漸荒廢。

法顯《佛國記》載,“出(新城)城南四裏,南向入谷,至五山裏。五山周圍,狀若城郭,即是芊沙王舊城。城東西可五、六裏,南北七、八裏。”

玄奘《大唐西域記》又載,“(舊城)崇山四周,以為外郭,西通峽徑,北辟山門,東西長,南北狹,周一百五十余裏。內城余趾周三十余裏”,“曷羅阇姞利呬(新城)城。外郭已壞,無復遺堵。內城雖毀,基址猶峻,周二十余裏,面有一門。”

據此可知。

王舍舊城,上茅宮城。建於五山環繞,山谷之中。四周有崇山為外廓,西通峽徑,北辟山門,東西長,南北狹,周一百五十余裏。宮城,東西五、六裏,南北七、八裏,周三十余裏。

向北九裏,谷外另有新王舍城,羅閱城。周二十余裏。正對谷口,南面開一門。

上茅城,群山環抱,易守難攻。羅閱城,扼咽喉要道,為入谷城塞。待修復。新舊王舍,可為州治。

首任州牧,並諸國相,及屬國都尉人選,薊王已命南閤祭酒許攸,詳加甄選。

薊王有意殑伽港長萬震,為首任豐州牧。

燔史關中郎將安玄,領拓土先鋒營,重築王舍城。各國留守官吏,經考核後,擇優錄取。充填吏治。

至於北天竺精挑細選,十萬精兵,並一萬青野象兵。皆劃歸輔漢大幕府。先前,程普、徐榮,擢升為左右綏西將軍,秩真二千石。薊王有意,將二人之一,調入嶺南都護府。除為綏南將軍。鎮守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