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太上皇權(第2/2頁)

舍熊掌而取魚。智者不為也。

如此說來。正如三郡烏桓,有四部,三分天下,有四國。二宮太皇並薊王,總皇權之極,足可與叔侄三人相爭。

尤其二宮太皇,金口玉言。廢立、分封,二權。堪稱定國神器。

誠然,正如狐虎之威。二宮太皇似狐,薊王如虎。狐虎相合,方可勢威。二者缺一不可。此不難理解。若無薊王,大漢一藩。轄地千裏,兼督四州。統天下百萬雄兵。號令群雄,莫敢不從。二宮太皇,孤家寡人,位高權輕。妄言廢立,幹涉朝政。權臣一怒之下,只需鴆酒一杯,或三尺白綾,足可斃命。

於薊王而言,無二宮太皇遮身。暴露於皇權之下,稍有不從,便背負大逆不道之惡名。凡一怒興兵,皆為不義之師。大逆弑君,一世英名盡毀。乃至天下離心,諸侯並起,逐鹿中原。大漢再無三興之機。

優勢互補,其利斷金。古有“尊勤君王,攘斥外夷”。今有薊王尊二宮太皇,可攘三分天下。

正因看破此局。王太師,這才割肉飼虎,狐假虎威。而不敢輕易號令薊王。另外叔侄二人心思,亦無二這般。

譬如,若不給薊王,兼督四州之權。董侯直接下詔,命討伐下邳。

此時,薊王上表陳情。言,同室操戈,禍起蕭墻,宗室流血,動搖神器。

二宮太皇,感同身受。遂下詔,訓斥董侯,責令收回詔命。如此,不了了之。薊王足可自保,且無忤逆之嫌。

正因之於薊王,權重至極。故二宮太皇,久居不離。以求最大得利。

熙熙攘攘,利來利往;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經停數日。

三足踆烏,再次揚帆起航。南下日南郡,泊於象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