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綠洲公社(第2/2頁)

“綠洲民情復雜,摻雜巫祝神鬼,遠非公會可比。”劉備斟酌言道:“可立公社。”

如前所說。公社,乃古代天子、諸侯,祭祀天地鬼神之所。《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疏曰:“謂大割牲以祠公社,以上公配祭。”

《淮南子·時則訓》:“(孟冬之月)大禱祭於公社,畢饗先祖。”

今漢,廣立公社,社祀先賢。

換言之。社,亦如閭裏、街市,於時下,乃是一個功能齊全的聚落。當中,有民居、列肆、館舍、神祠,不一而足。逢社日,舉行大型集會。集祭祀、遊玩於一體。稱“社會”。即便無社日,社中亦有民眾往來。稱“社眾”。

薊王一如既往。於先人基礎上,再行創新。

與“坊”類似。薊王在閭裏、街衢之上,另建“社”。最大不同,社有社公(社神),社會(集會),同一信仰者入住,稱“社眾”。

綠洲信仰龐雜。除亞馬遜三柱主神外,諸多絲路沿線信仰,亦隨之並入。信眾不一而足。人數或多或少。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

令其自建公社以祭之。光明正大,安身立命。於國於家,於人於己,大有裨益。

話說,兩漢公社,何其多也。獨缺西域百城乎?

論開明之風,唯我大漢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