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因何馬貴(第2/2頁)

怎麽就打輸了呢?

雖比不了‘通邑大都’(大城市),樓桑邑中卻店鋪林立,生意興隆。有酤釀、醯醬、鹽豉、木器、漆器、陶器、銅鐵器、布錦、皮革等商肆。

除了寢墊和陶器是樓桑特產,余下貨品,皆從外地運來。

此時的民力運輸,主要有兩種。

其一,雇用‘將車人’駕車。如《史記·田叔列傳》:“(任安)少孤貧困,為人將車之長安”。‘將車’即是駕車。‘為人將車’、‘將車人’即是指受雇趕車的車夫,類似於後世的代駕。豪商巨賈為運貨而打造許多車輛。人手不夠,便需將車人代勞。

其二,雇用‘僦人’運輸。如《鹽鐵論·禁耕篇》:“良家以道次發僦運鹽鐵,煩費,百姓病苦之。”又曰:“雇載雲僦”。以‘僦載’謀生者,乃稱‘僦人’。將車人與僦人的不同就在於,前者只是代駕,而後者是包車。

‘雇值(代駕費)’與‘僦費(包車費)’,隨時間、地點及運輸條件之不同,而有所差別。《九章算術·均衡》有載:“一車載二十五斛,與僦一裏一錢。”

一裏一錢。這約莫就是僦費的通價。

看似不多。然而再想想五銖錢的購買力。這僦費,著實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