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遺囑(第3/3頁)

“有誰知道這最後一份遺囑?”

“我和另一名見證人,但我發誓,沒有向任何人提及過遺囑的內容。”蔡律師說。

“董事長是怎麽告訴其他人遺囑的事的?”

蔡律師說:“三天前,他對所有人宣布了兩件事:第一,他立了一份遺囑,委托執行人是我,第二,他死後,只有所有子女對他的死亡均無疑義,遺囑才能被公布並執行。”

“沒有提到過內容?”

“至少明面上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