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弟弟吸幹血拋棄的哥哥

紀文傑的舉報當然是沒人相信,他想把淩天汙蔑成此次盜竊案主犯,可高盛根本就不認識他哥。何況淩天除了上學,就是跟著駱建業跑些賣房的瑣事,生活非常規律。

還有,民警去走訪淩天班主任的時候,班主任和同學都反饋說他最近學習很努力,成績直線上升。紀文傑就不一樣了,他在父母去世之後持續放飛自我,不做作業抄同學的就算了,事發前幾天,他上課都不能集中精神,被老師批評了好幾次。

這年代無論老師還是警察,對學習好的孩子都有著天然的好感,在他們心裏成績和人品可以掛鉤似的,總之就是淩天的嫌疑被徹底排除了。

紀文傑威脅淩天的時候是當著看守的面,本來還有人可憐他年紀小,汙蔑的事情一出,大家紛紛收起了自己的同情心。這孩子連自己的親哥都能拉下水,何況他們這些沒名沒姓的陌生人?

淩天倒是十分喜聞樂見,紀文傑來這一出,讓他拋棄這個吸血蟲徹底沒了後顧之憂。至少駱建業和陳芳就顧慮他的心情,絲毫不敢在他面前提起紀文傑。

淩天火速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憐的行李,在駱家夫妻不舍的護送下,住進了孤兒院。當然,他沒忘了把紀文傑的私人物品和剩下的錢打包交給陳芳。不是他假好心,這是為了避免將來紀文傑找借口纏上他。

“芳姨,這個送給你。”駱家夫妻臨走前,淩天叫住了陳芳,把一份包裝得十分用心的禮物放到了她手上。

陳芳愣了一下,反射性就要拒絕,“這個,我不能要……”

“你這孩子,搞這些□□幹什麽?將來用錢的地方多著呢,你以為你那點存款能用多久,拿回去!”駱建業也沒好氣地責怪。

“沒花多少錢,再說買都買了,人家不給退的。”淩天笑嘻嘻地把禮盒往陳芳包裏塞。

“不退你就留著自己。”駱建業又把禮盒拿了出來,想還給淩天。

淩天仗著自己身體靈活,滑溜地像根泥鰍一樣,一連倒退了好幾步,駱建業根本就靠近不了他。

“臭小子,我給你放地上了。”駱建業根本就不吃他這一套。

“別,駱叔叔,那是專門買給芳姨戴的,我一個男孩兒,你給我我也用不了啊!”

女人戴的?駱建業動作一頓,淩天繼續道,“您和芳姨照顧我那麽久,只是一點小心意,你們就留下吧。”

駱建業擡頭,只見高挑幹凈的少年雙手合十,一臉期待地望著他們,那雙黑眸裏的感激是真心誠意的。

駱建業和陳芳只是做了自己該做的事,並不期望收到感謝,不過淩天這麽做了,他們心裏還是覺得熨帖。

兩夫妻對視一眼,陳芳笑著舒了口氣,“行,這次芳姨就厚著臉皮收下了。不過沒有下次了,不然你駱叔叔發起火來,我也招架不住。”

淩天笑,“等我長大了,花自己的錢給芳姨買禮物,駱叔叔想攔也攔不住。”

淩天這話是真心誠意的,他是三千世界的化身,旁人對他惡,他會千百倍地還給對方;但如果人家真誠以待,他亦會回報善意。

駱建業和陳芳都以為淩天買的東西不會太貴,像是幾十塊錢水晶發卡,或者是胸針之類的,畢竟那個禮盒不大。包裝好是好,但路邊的精品店花幾塊錢就能包,所以他們收也就收了。

不過陳芳回家拆開包裝,才發現裏面是條足金項鏈,閃閃發亮,應該是新的,款式也是現在流行的款。

陳芳倒吸一口涼氣,“淩天這孩子……”

真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出手也太闊綽了!以前沒見他這樣,到底哪兒學來的?

駱建業也很生氣,“我看他就是手裏錢多,燒得慌!”又提醒妻子,“標簽別拆了,我拿去還給那小子,讓他退了!”

陳芳連忙取下來,放回盒子裏,原樣擺好。她倒不是貪圖這根金項鏈,女人的天性,看見漂亮的首飾就忍不住要試戴一下。

駱建業看著好笑,又有點心酸,忍不住道,“以後有錢了,我給你買,淩天的東西我們不能要。”

陳芳白了丈夫一眼,“知道了,我是那種人嘛!”

與此同時,淩天也在自己包裏發現一個信封,裏面放了厚厚一疊現金……

合著他還賺了?

給陳芳的金項鏈是他用紀母的項鏈換的,就出了點加工費。那項鏈雖然是紀母的遺物,但一來他住在孤兒院,將來還會住在宿舍,收藏非常不方便。二來上輩子原主和紀文傑也賣了所有值錢的東西,並不存在念想什麽的。

在淩天看來,東西是死的人是活的,與其留下來封存暗無天日,還不如拿出來給付出善意的人。上輩子駱建業和陳芳夫妻也為兩人忙前忙後,後來原主山窮水盡的時候,還上門借過好幾次錢。說是借,其實就是伸手要,一次都沒有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