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弟弟吸幹血拋棄的哥哥

李民警首先懷疑的就是熟人作案,紀家兩兄弟父母雙亡,一直是隔壁駱家夫妻在照顧他們。駱建業幾乎包攬了紀家全部的事務,賣房、還債、下葬,可以說他要動手輕而易舉。

發現小偷的也是他的妻子陳芳,並且那麽巧,讓樓下的鄰居看到對方的臉,洗清了他們夫妻倆的嫌棄。

不過如果是駱家夫妻的話,門鎖為什麽沒有被破壞呢?難道是怕被鄰居撞見,所以只做了個樣子就匆匆收場了?

當然,這些只是李民警的懷疑,不好對兩個孩子說的,面對淩天的疑問,他只能輕描淡寫的解釋,“是不是我們還不能下結論,只是先排除一下其他可能。”

他將四把鑰匙一一擺在立櫃上,眼尖地發現其中一把齒槽內有少量黑色印跡,他拿起來聞了聞,懷疑上面粘的應該是機油。

這就奇怪了,如果紀家的鎖最近上過油的話,四把鑰匙上面至少有兩把會沾上機油,何況李民警不覺得兩個父母剛去世的孩子,有那個閑心修理門鎖。

那沾上機油的原因就很明顯了,這把鑰匙最近配過。

李民警舉著鑰匙,看向他的主人,“文傑是吧,最近你的鑰匙有沒有掉在哪裏,或者是離開自己的視線?”

“沒……”紀文傑臉龐發白,剛說了一個字,眼珠轉了轉,突然改口道,“前幾天在外面吃飯……不,不小心掉過,那個飯館老板追出來還給我的。”

他本來想嫁禍給駱建業夫妻,或者是小區裏的其他熟人,但他又怕人家否認,所以只能找個陌生人來甩鍋。

“是嗎?”李民警突然來了精神,“你還記不記得那天是幾號,星期幾?那飯館叫什麽名字?鑰匙離開你的視線有多長時間?”

紀文傑本來就是編的,聽到民警追問,只能結結巴巴把自己常去的飯館供了出來。他最近一段時間經常去吃飯,老板每天接待那麽多人,應該不會記得這種小事吧?

李民警一眼就發現了不對,紀文傑神情緊張不說,多問幾句就開始額頭冒冷汗,前言不搭後語。

說起來這紀家兩兄弟都有點不正常,一個冷靜得過分,對案情要素描述清晰,還能抓住問題反問;另一個就緊張得過分,說話吞吞吐吐,好像隱藏了什麽似的。

監守自盜?

不排除這個可能。畢竟那筆錢是要用來還債的,如果被偷走了,大浦村村民也拿他們沒辦法。因為欠款是紀家夫妻欠下的,房子是他們的資產,賣房子還債天經地義;但如果這筆錢被偷了,兩個孩子沒有其他資產繼承,債務也不會攤到他們頭上。

但李民警懷疑兩個孩子不懂這些,大浦村村民也不會認可,畢竟民間還是有父債子償的說法。除非有懂法律的專業人士教他們,這個人選的首要懷疑目標,還是駱建業。

不管怎麽樣,紀文傑是個很好的突破點。

李民警沉下臉,“文傑,如果你知道什麽,現在說出來還不算晚。”

說著又去看淩天,淩天一眼就明白了,心裏有點好笑,同時也歇下了插手的想法。他本來還想著如果警察束手無策,自己就想辦法引導他們,但現在似乎不用了,人家就是吃這碗飯的。

而且他似乎也高估了紀文傑,這就水平,還想搞監守自盜?

紀文傑垂下眸子,“我什麽都不知道。”

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我什麽都知道。

淩天冷笑道,“紀文傑,如果你拿了那筆錢,現在還回來,我可以幫你向警察叔叔求情。那些錢雖然放在我們家,但是並不是我們的,拿了就是犯罪,你懂嗎?”

紀文傑眉心一跳,他之所以打那筆錢的主意,就是覺得錢是自家的,他讓人來拿自家的錢,就算被抓到了也無所謂。

他下意識地看向民警,發現對方也在看他,連忙低下頭,硬著頭皮否認道,“我沒有!我為什麽要讓人來偷自己家的錢,我又沒病!”

這句話等於是不打自招了。

李民警道,“文傑,我們已經找人拼湊小偷的畫像了,盧縣沒有你想象的那麽大,我們到時候一家家排查,特別是你最近接觸過什麽人……”

他這話雖然是對著紀文傑說的,眼睛卻時刻注意著淩天,發現他沒什麽特別反應,穩得一批,暗暗在心裏點了點頭,覺得淩天可能真的什麽都不知道。

當然,淩天具體有沒有參與,還是要事後調查過才能確認的。

淩天穩坐釣魚台,紀文傑卻慌了,因為他找的小偷不是別人,是他一個同學的哥哥高盛。高盛初中畢業之後,一直在社會上混。紀文傑跟他弟弟高凱關系不錯,加上這段時間淩天不管他,他經常放學不回家,去對方家玩兒。一來二去,就跟高盛混熟了。

這也是他放心把鑰匙交給高盛的原因,其一,他覺得對方知根知底;其二,他們雖然是合謀,但他算計的是自家的錢財,如果高盛想獨吞,他還可以揭發對方。其三,他才十三歲,萬一露餡道個歉就好了,不會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