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老管家在放雕塑的卡座上蹲了幾個小時,四肢酸軟,背都挺不太直。

萊恩斯瞪了眼疑似幸災樂禍的吸血鬼,對管家說:“西蒙的證詞你聽到了。目前來看你的嫌疑很大。”

管家臉上留著兩撇小胡子,打理得十分精致,他頭發花白,衣服淩亂。看起來十分狼狽。

對於萊恩斯的話,管家沒有太大的反應,褶皺的皮膚看不清細微的表情,“探長先生,事情已經很明白了,您還要問什麽呢?”

安德烈得到了有趣的答案,暗金的眼睛亮著,上下打量波瀾不驚的管家,在萊恩斯耳邊說:“看吧,我就說是只忠心的狗。”

屋子不大,安德烈也沒有刻意回避,這句話老管家聽得一清二楚。

“不過不知道這只狗衷心的是莊園,還是現在這個莊園的主人呢。”安德烈淡然地說著,聲音好似歌劇裏的獨白,抑揚頓挫,好聽且入心,“家族幾世的努力才支撐起這麽大一個莊園,眼看毀於一旦,還挺可惜的。”

“與惡魔合作,和怪物共舞。這麽好的莊園,建立之初的用意恐怕不是這樣吧。”安德烈看向管家,話語如同鍘刀,為主城外偏遠的葡萄酒莊定下了罪責。

“特裏的名單下從仆人,上至小姐,你主子賠進去的不是金銀珠寶,地契權力。而是百年的根基。”萊恩斯說,“要頂這個罪,你想好了?”

兩人一黑一白,擔憂和諷刺同行,即使知道是個圈套,管家還是猶疑了。

他看著屋內精致的油畫,昂貴的地毯,還有緩慢燃燒的玫瑰香燭,最終閉上眼睛,向已經逝去的,他所服侍過得主人彎了腰:“是特裏迷惑了老爺。”

在莊園裏,資格最老,最有權力的,並不是西蒙。

人員稀奇減少的現象幾乎是一瞬間就被管家覺察了。

西蒙的家族有血族遺傳基因,所有後代都是較為明顯的日行者。

懼光,喜生食,過了三十歲就會脾氣暴躁,血族血統變本加厲地改變他們屬於人的理性和認知。同時,還為他們的壽命設置了上限。

老管家輔佐過不少家主,最長壽的一位,在三十六歲因為血統突然不穩定,七竅流血去世。

他知道西蒙對血統的怨恨,也知道西蒙對死亡的恐懼。所以在第一個試驗品嘶吼著被打穿胸膛時,他選擇順從西蒙。

特裏的試驗並非毫無用處,西蒙的血統很穩定,沒有副作用,生命特征也與常人無異。

但慢慢的,人的貪心開始滋長。

老管家說到此處,不可抑制地嘆氣。

血族基因從來不是一項毒藥,他蘊藏著人類無法達到的潛力。長生不死對人類的誘惑力好似肥美鹿肉對極渴的野獸。

管家:“他們開始研究‘神血’,一種使日行者擺脫血統,真正成為血族的神藥。特裏是貪得無厭的混蛋,他自覺抓住了老爺的把柄,行事逐漸肆無忌憚起來。後來還想染指小姐。重要的是,他研制出了神血,卻不願意給老爺。”

“他想用神血控制老爺,起初只是要錢,後來要女人,要莊園,甚至要求老爺做他的神仆。”管家搖搖頭,說,“蠢貨一個。他動了所有上位者都有的底線。尊嚴。”

管家當晚發現西蒙不在房間後,就知道大事不好。但特裏的確死有余辜,因此管家當即拿了特質香燭點燃,打算蒙混過關。

萊恩斯:“你們要處理一個死人很容易,為什麽要多此一舉叫警察來。”

“您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特裏是個蠢貨,但他後面的人不是。具體的我也不清楚,但老爺說特裏的死必須合理,不然‘他們’不會繼續支持試驗,也不會供應新的神血。”

“西蒙沒有死心,他還想成為血族。”安德烈厭惡地皺眉,“像打不死的老鼠。對自己的低賤無法認可,就拿人命去填一條走向王座的路。”

管家頓了頓,最終沒有反駁。

安德烈撇下嘴角,仿佛自嘲一般說:“不過血族也是一樣。這麽說來,西蒙至少很聰明。”

萊恩斯把管家送走,找了警衛專門保護。

莊園的命案已經破案,卻牽扯了更深的迷局。

又是“神血”。

這個組織好似隨風生長的莬絲子,從北區長到主城,好拔除,卻毒性猛烈。

“你的戲演完了?”萊恩斯寫完記錄,問安德烈。

“自以為是的日行者,愚蠢的血族,還有衷心耿耿的仆人。我認為是場不錯的演出。”安德烈笑道,“夜巡不允許玩忽職守,所以接下來我會努力工作的,長官。”

“有什麽辦法?”

“你怎麽看西蒙這個人?”安德烈答非所問,反問道。

萊恩斯思索著,回答:“自傲且有野心。他很謹慎,懂得隱忍,也足夠殘忍。如果他沒有和那個組織合作的話,我不介意問問他願不願意來夜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