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很大宋

元豐三年三月朔,王珪上奏:“臣領祥定官制所考議,以為大者建立三省:中書造命,行無法式事;門下審覆,行有法式事;尚書則奉行。”

“又分班奏事,各得其職。所以分列執政,而互相考察,此改制正名之大統也。”

“其下改革銓選制度,流官銓注,授職事者,皆以寄祿官品高下為準;”

“再其下,則行《唐六典》所載官制,頒三省、樞密院、六曹條制,逐漸下抵諸路,依新制施行。”

“從唐至今,已歷百年;兩朝承棄,待考而證。雖國朝綱統,事務繁雜,然如此自上而下,以臣計,兩年即可水到渠成。”

趙頊對時間表和操作步驟比較滿意,點頭道:“辛苦王相公了。”

王珪繼續奏道:“改制大事,幹系官民,震動中外。臣以為,當以信為先,以跡為示。故應先取其易者,大者,再取其難者,細者。”

“商鞅立木,燕昭市骨。”

“故臣等雜取唐及宋初舊制,以原散官開府儀同三司以下,定為二十四階,特上《元豐寄祿格》,供陛下禦裁。乞請先行,以正官品。”

趙頊打開看了,點頭道:“王相公高風亮節,這個《寄祿格》,對元弼之臣推重崇隆,深孚朕望,便照此辦理吧。”

真當得起高風亮節四個字,王珪本身階官不高,以階易官之後,其實是要吃一個小虧的。

但是對於那些舊臣,老臣如文彥博,富弼,呂公著他們,階官轉遷早就累積到了極高,因此趙頊說《寄祿格》推重元弼之臣,的確是事實。

王珪心中暗喜,躬身道:“領聖旨。”

……

蘇油的職務雖然還沒有下來,但是也很忙。

章惇的第三次謝表被拒絕後,第四次詔下,便乖乖領了參知政事之職,成了大宋光榮的末位常委。

而蘇油這裏卻發生了蹊蹺,第三次謝表上去之後,第四次詔書,也就是正式的那次詔書,遲遲不下。

蘇油也不上心,跑汴京周邊官馬場考察去了。

季春的汴京郊外,風光無限。

汴京京郊有牧監,歸群牧司管轄。

群牧司在宋、遼,西夏政府皆有設置,是掌管國家馬匹的牧養、繁殖、訓練、使用和收買、交換等事務。

官有群牧制置使、群牧副使、群牧都監等。

那兩個國家本來就是遊牧國家,人家的群牧司,是正兒八經的“甲兵之本,國之大利”。

而到了大宋,光管理馬政的機構就不下三處,但是卻並沒有收到什麽好的效果。

太仆寺,掌管皇室的用馬。“後妃,親王,公主,執政官應給車乘者。視品秩而貢之。”騏驥院,就是專門給皇家養馬的部門。

群牧司,掌管的是對國家馬匹的飼養,調用。即“邦國廄牧,車臾之政令”,驛傳,軍方,礦監用馬,多從這裏邊調撥。

茶馬司,則管理市馬。除此之外,還有對病馬老馬的處理,以及監督牧馬的機構和民間的養馬制度,主要管民用和民間征調。

政出多門,非常的具有大宋特色。

但是婆婆雖多,馬卻始終養不好。

太仆寺坐擁天下第一等的好馬,常常是不惜重金獲得,然而到了騏驥院之後,要為皇家服務,第一條就是要馴服。

去掉蛋蛋,將駿馬變成慢悠悠的寵物,是騏驥院的首要目標。

他們也的確做到了。

群牧司也很苦,要在內地養馬,用的又是傳統養馬法,理所當然地引來地方親民官和老百姓們的抵觸。

最關鍵的,群牧司的官員們,坐擁如此廣大的豐美土地資源,養出馬來是國家的,種出糧來是自己的,所以種地它不更香嗎?

於是在他們的上奏裏邊,官地被私分了,人浮於事,官馬場的地都在賬簿上,其實大部分都被民田給侵占,地方官員和老百姓也不配合,結果牧地農地根本分不清楚,沒辦法好好養馬,臣等盡力了……

在這樣的背景下,關西、河北、河東雖然都有馬監,但出欄數量卻少得可憐。

以同州沙苑監為例,牧場九千余頃,歲耗四十萬貫,但養馬只有六千多,歲出欄最低時,竟然只有四十余匹!

若非馬政如此不堪,王安石也不會下決心搞保馬法——變賣馬場,改由民間來養馬,政府有養馬補貼,成馬政府統一回購。

結果搞得農耕地區怨聲載道——一匹馬,“廢水草豐茂處五十畝”,這麽高的土地占用率,死了還得賠,這樣還養,這特麽不是失心瘋了嗎?

官府拿著牧馬地種糧,我們為什麽不行?承包原本官馬場的土地之後,當然是種糧為主,至於養馬……呵呵別鬧!待俺們吃飽肚子再死!

於是從大宋馬監和民間出欄的馬匹,經過挑揀後,最多只有六分之一能成為可騎乘的坐騎,剩下的雖然仍算是軍馬,但其實只能充做郵傳驛馬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