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 違抗王命,這不是找死麽?(第5/5頁)

難怪那麽多人娶不上媳婦,這比例也太嚇人了。

可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個事實。平日裏都能見到,明顯就是男子很多,而女子很少。

原因麽,大家也都清楚,殘殺女嬰!

《禁殺嬰令》一公布,他們就忍不住想嚎啕大哭。

聖王說了,不能讓大唐男兒無女可娶,從今日起,凡是生女嬰者,可每年領取一塊銀元養育錢,一直領到五歲!

還說,凡是將來嫁女達到三人者,可免稅一年。

至於殺嬰的殘酷處罰,他們也就覺得可以接受了。

畢竟,誰願意殺害自己生下來的孩子?

日子慢慢好過起來,朝廷給了補貼,為何還要殺嬰呢?又不用再繳納人頭稅。

他們平均每戶二十畝田,只要年景不差有耕牛,一年兩季五十石糧食。扣除十石稅,還剩四十石,足夠養活十口人!

這還不算家裏女人養蠶織布的收入!

這種情況下還要殺嬰,那就是狼心狗肺了。

所以,腰斬再酷烈,也殺不到他們頭上,反正他們有了保障,也不會再幹殺女嬰的事,造成男子無女可娶。

但是,在滸墅鄉古柏村,今日卻出現了很不諧的一幕。

“聽說了麽,王十三燒死了剛出生的女嬰!”一個村民指著一處屋子說道,恨恨將鋤頭往地上一頓,“聖王的旨意下來大半個月了,鄉公所村公所天天重復朝廷的命令,可他還敢幹!不怕王法麽!”

另一個村民說道:“這是王十三殺的第四個女嬰了,不生兒子不甘心啦!”

第三個村民嘆息道:“冤孽啊。王十三前三胎都是女子,被他溺水了。這第四個,他就不再淹死,而是要燒死。”

“你道為何?他說自己命背,連生幾個都是女子,是那女子陰魂不散,是水鬼,不怕水溺,這次就用火燒,看她下次還敢不敢來!”(史實)

有一個村民道:“古柏村一百多戶人家,一半人家打光棍!我好好一條漢子,年過三十也沒娘子!這怪誰!古柏村當年可是個鎮子,現在變成一個村了!”

“王十三燒死女嬰,就沒有人阻止麽?”這漢子怒道。

另一個村民道:“阻止?怎麽阻止?他是偷著燒的,等別人發現,孩子都燒成一團了。哎可憐呐!當年,我也溺死過一個閨女,要是當時不弄死,現在也快出嫁了。”

有人問:“王十三人呢?”

“人?早就被抓到村公所了,估計已經移交到鄉公所了!”

正在這時,忽然一個老漢沖過來,大喊道:“鄉親們,行行好,快去鄉公所幫十三求個情啊,他和他娘子,快要被送到縣衙了!”

此人是王十三的父親,王六。

然而他的話還沒落音,村正和治安使就手按唐刀大步走過來。

王六一見,頓時臉色慘變,“村正官人……”

村正是一個瘸了腿的退役銳士,可仍然帶著唐軍的銳氣。

“王六,你兒子殺嬰,你是知情人吧?”村正冷冷問道。

“村正官人,我……”他的確是知情人,還幫著放風,也知道朝廷的禁令,可終究存了僥幸之心。

“跟我走一趟吧,去鄉公所說話。”村正不假辭色地說道。

眾人一看就知道,王家完了。

違抗王命,那還有個好?

這不是找死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