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八省旱災與稅制改革(第3/3頁)

帥嘉謨立即上疏朝廷,把事情捅到都察院。消息泄露之後,帥嘉謨被人追殺,僥幸逃命回鄉。

數年之後,帥嘉謨再次回徽州做官,而且官職變得更大,他當然要一雪前恥。五縣士紳百姓聯合抗稅,還把徽州府衙給包圍了,事情一直鬧到中央。朝廷被迫減稅,讓六縣平攤稅收,為了緩解五縣怨氣,挑起此事的帥嘉謨被罷官充軍。

地方如此征收人頭稅,戶籍制定得再好有個屁用!

王淵繼續說道:“且不問地方州縣,就拿北京城來說,有多少是遊民黑戶?不如放開戶籍限制,允許遊民存在,讓其戶口所在地編撰遊民冊。本省之內,遊民文書,可當路引使用。且只要戶籍正當,遊民子嗣也可參加科舉。”

由於大明社會經濟的發展,大量農民湧進城市。這類人,新中國改革開放初期叫盲流,後來改叫農民工,而大明則稱之為“流民”、“遊民”。

遊民沒有法律地位,甚至在城裏租房子,房東都能肆意壓榨。遊民還不敢報官,因為他們是黑戶,就算在農村登記了正當戶口,到了城裏他們依舊屬於黑戶。

楊廷和問道:“若定遊民冊,丁糧交給誰?”

王淵回答道:“戶口所在地,必須有正當戶口,才能登記為合法遊民。”

“那還行,”楊廷和說,“可以訂立遊民冊,但不得強制,否則善政也會變成惡政。”

王淵笑道:“這是當然,改革要慢慢來,哪能一步登天?但這次課稅改革,部分漕兵、漕工轉為民戶,地方官府必須為他們制定遊民冊,保證他們今後的合法生計,否則他們沒地又不能進城做工,必然會鬧出許多亂子。”

王瓊突然提醒道:“南直隸、浙江、福建、廣東四省,銀賤而(銅)錢貴;雲南、貴州、四川三省,(銅)錢賤而銀貴。若課稅征收都算新錢,那如何恒定各地的應繳課稅?地方官吏,必然擇貴而征,恐禍及百姓也!”

這個問題非常關鍵,課稅征錢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減輕百姓負擔。但銀價和銅價各地不一,必然要鬧幺蛾子。

比如在浙江,銀賤銅貴,官吏必然只要銅錢,反而不讓百姓用銀元納稅,導致銀元被排擠到納稅貨幣之外。

王淵說道:“由各省布政司、總督、巡撫、禦史,共同議定折價。根據市面物價情況,三年一議,告之全省,州縣官吏不得擅自規定百姓必須納銀或納錢。”

“也算是個辦法。”王瓊點頭說。

“火耗歸公”不用再提了,因為百姓納稅,直接交銀元或銅錢,都是官方法定貨幣,不用熔銀子自然沒有火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