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第3/4頁)

只能靠自力更生。好在康普頓小姐閨蜜繁多,稍微旁敲側擊,就探聽出無數八卦,從中一點點分析出有用的信息。

林玉嬋找鑰匙,打開小洋樓二樓的客房。容閎早年曾在香港研習法律,雖然未果,但也有不少關於英美法系的藏書和筆記。林玉嬋尋思,自己緊急借用一下,容閎應該不會怪罪。

康普頓小姐驚喜地尖叫一聲,好像魚兒看到大海,撲進去埋首書海,半天不出來。

這麽臨時抱佛腳地補了一整天的課,兩個外行總算弄清楚,在租界該怎麽打官司。

首先,上海租界裏存在兩種司法體系:工部局法庭——也就是洋涇浜北首理事衙門——是審中國人的,或者在華人與洋人鬧矛盾的時候,負責拉偏架。

如果糾紛雙方都是英國僑民,那就需要在大英按察使司衙門(Her Majesty’s Supreme Court for China and Japan)提出訴訟——這是設立於公共租界的英國法院,根據《南京條約》和《日英修好通商條約》,同時對中日兩國行使治外法權。

所以偶爾還能看到一些旅居日本和朝鮮的英國僑民,帶著穿著奇異的當地仆從,為了打個官司,風塵仆仆地渡海而來,到上海租界遞狀子。

有些國家在大清沒有領館和法院,比如丹麥、比利時,普魯士……他們的僑民也會借用這個法庭打官司。

由於英國國民在大清統一擁有領事裁判權,這個“大英按察使司衙門”完全按照英國法律運行,裏面的法官天天戴假發,華人不得入內。

康普頓小姐靠在容閎的書桌上,忽然想起一個坑:“德文的國籍……”

林玉嬋埋首書堆,頭也不擡,答:“大清沒有國籍法。按照公序良俗和英國法律,都是妻隨夫籍。她在結婚的同時就自動加入英籍,不用特意辦手續……不過倒是提醒我,得讓她盡快辦一份正式的身份文件。”

如果打官司的兩個英國人,在大英按察使司衙門沒有獲得滿意的結果,還可以上訴至英國本土的“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這是英國海外領地、皇家屬地和部分獨立英聯邦國家的終審法庭。

“巴特勒太太的丈夫曾被他的洋行無端解雇,他不同意離職,最後官司打回英國,花了三個月,”康普頓小姐從她有限的淑女生涯裏搜刮素材,“星期三我會去拜訪她,套問一些細節。不過我猜,僅僅一個嫁妝糾紛應該不至於鬧到女王陛下面前。而且終審法院花銷巨大……”

林玉嬋警惕起來:“在英國打官司要花多少錢?”

“幾英鎊到幾萬英鎊不等,取決於涉案金額的數量。不過如果原告勝訴,費用由被告承擔。”康普頓小姐回憶,“我記得巴特勒先生最後勝訴,沒花一分錢,只付了律師費。”

林玉嬋:“我們沒資格請律師。而且我們必須贏。”

“還有一個問題,”康普頓小姐咬著鋼筆頭,皺起秀氣的眉毛,“因為已婚婦女沒有獨立人權,理論上德文不能出現在法庭,不管是作為原告還是被告。她更不能起訴他的丈夫,因為法律上他倆是一體的……如果要拿回她的嫁妝,唯一的方法是由她的男性親屬——最好是父親——發起訴訟。而德文男性親屬,據你說,全都是已被正法的叛亂分子。”

林玉嬋腦海裏浮現出麥加利經理那張浮誇的笑臉。

——“小姐,你需要一個監護人……”

當代女性要想踏入社會,面臨著諸多相似的障礙。“開辦銀行賬戶”只不過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個。

林玉嬋立刻道:“如果有其他人願意替她訴訟,而德文簽字表示許可——這有效嗎?”

“可以。”康普頓小姐的卷發擋視線,她幹脆從筆筒裏抽支毛筆挽起頭發,嘩啦啦翻書,“但……只能是男性……英國籍的男性。必須是體面的紳士。他可以不露面,甚至人在英國也無所謂,但必須有男性站出來替她訴訟。”

林玉嬋沉默。租界裏的所有英國籍男性,加起來不過幾百個。

馬清臣可是正兒八經的大清官身,在英國也是根正苗紅的世家子弟,人脈輻射四面八方。而租界裏的居民大多是老練的投機冒險家。哪怕是最古道熱腸的紳士,她能如何遊說,才能讓他冒著得罪馬清臣、得罪大清官場的風險,去幫助一個無親無故的中國女子?

屋內悶熱,她推開窗戶,深深呼吸一口花園裏那帶著濕氣的草木味。

郜德文不諳英文,已經表態,請林玉嬋和康普頓小姐全權處理訴訟的事。需要的材料她飛速找齊,她府裏的馬車、轎子、婢仆,需要的時候也都無私地借出去。

“真到見官時,我該出面出面,絕對不會扭捏。你們放心!”

可是……不管是大清還是大英,法律都不允許她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