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先定規後開營(第2/2頁)

對著麻承詔點點頭表示贊許後,朱由棟繼續道:“橫海衛的士兵、軍官,其住房、軍服、武器,一日三餐等均由內庫負責。其家屬,嗯,這個家屬的定義只限戰兵自己的父母子女和妻妾。總之,其家屬呢,衛裏是不會劃撥耕地的,自然也不會收取糧食。但只要家裏有戰兵的,家屬全家免一切賦稅徭役!”

“嘩~~!”下面又開始鬧騰起來了,便是麻承詔也一臉震驚:這,這待遇也實在是太優厚了吧?

目前橫海衛的士兵,其來源是黃河、淮河前幾年發水災產生的難民。而最近的一次水災都過去兩三年了,到現在還能活下來的難民,幾乎不會有什麽老弱病殘,簡而言之,基本都是青壯。而如此優厚的待遇,怕不是這些家夥來了這靖江島上不久,就能把島上未嫁的女孩子給全部娶幹凈!

這年頭,整個大明的社會秩序還算穩定,一石糧食價值隨著季節和地域的不同,在0.3到0.5兩銀子之間浮動(本書裏的明石統一為六十公斤)。而一個戰兵每月二兩銀子,自己還不用考慮吃飯穿衣等問題。加上家屬不負擔任何徭役賦稅,那麽,這二兩銀子足夠養活一家七八口人。而所謂的二兩銀子,隨著服役年限的增加也是會不停上漲的!

傻子才不嫁這樣的軍人呢!

“孤還沒有說完。若是在戰事中傷殘不能繼續服役的,衛裏要一次性給予五十兩補助,並盡力幫助其找一份差事。嗯,到時候孤帶個頭,孤以後南華宮的門房,優先使用橫海衛的傷殘士兵。”

“多謝殿下關愛士兵,我等必當緊隨殿下其後。”

“好,孤接著說,戰死了的,一次給予家屬一百兩補助,有未成年孩子的,一個孩子補貼五錢銀子,女孩子衛裏負責養到十五歲,男孩子負責養到十八歲。”

“殿下恩德,我等莫名感激!”

“還有,現在朝廷有將罪犯充軍的習慣,對於這一點,畢竟是朝廷現行法度,孤不能多說什麽。但是孤認為,軍人,保家衛國,若是一點榮譽感都沒有,這戰力什麽的也就不能做太多指望。所以,以後要想入橫海衛當兵的,必須家世清白。若是朝廷非要把罪犯派進來充軍,那這樣的人,也只能在軍中充當雜役和苦力,在其罪孽沒有被贖清之前,絕對不能做戰兵!”

這段話說完之後,屋子裏的軍官紛紛歡呼著起立:“殿下英明!”

“哈哈哈哈~~諸位,好處說完了,接下來說的規矩可能就不太好聽了。”

“殿下如此厚待我等,我等哪裏還有任何怨言,請殿下示下。”

“嗯,接下來第八條,不準以任何理由克扣士兵軍餉,整個橫海衛的軍餉發放,將由孤的大掌櫃曹三喜派專員來進行逐一發放。若是有敢克扣士兵軍餉的,嘿嘿,斬首!嗯?曹文詔,你有什麽要說的?”

“殿下給了我等如此豐厚的年俸,若是哪個黑了心的還要想著喝兵血,斬首都是輕的。此條末將無異議。只是末將想的是,若是那些士兵表現不好,訓練不出力,作戰的時候畏縮不前,難道也要足額發放餉銀?”

“曹千戶這個問題正是孤要說的第九條,本衛嚴禁對士兵進行任何侮辱性懲罰,什麽斬手、斷腳、刖鼻、插箭遊營等等,一律不準!士兵犯錯,根據犯錯輕重,只能用不等數量的軍棍伺候!當然,上了戰場不聽號令,甚至畏敵不前乃至敵前逃跑的,一律斬首!簡而言之,這個橫海衛,只能因為戰事導致殘疾,決不允許我們自己把士兵弄殘!可都聽明白了?”

“是,我等領命!”

“第十條,各級軍官,不準以任何名義收養家丁!所有士兵,必須一視同仁!如果發現有收養家丁的行為,軍官退回原籍,士兵驅逐出營!”

這一條說出來後,軍官們雖然心裏多少有點不舒服(高級軍官年俸那麽高,養幾十個家丁完全是可以的),但想到整個橫海衛的士兵待遇都這麽好,估計也沒人願意給人做家丁,所以,大家也還是認了。

“第十一條,孤知道,現在地方上那些文臣,逢年過節都要給上官和兩京諸部奉送各種額外收入。此事,孤現在也不能多說什麽。但是在這橫海衛裏,軍官、士兵晉升、獎勵,只能按照實際貢獻和戰功進行,絕不能因為賄賂、獻媚導致忠勇之士不得晉升,而奸猾無恥之徒反而官運亨通。孤會讓袁先生在衛裏設置憲兵隊,除了管理軍官、士兵的風紀言行外,重點就是查處各種貪汙賄賂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