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賬本信件(第2/3頁)

林稚水眨了眨眼睛,揚起笑容:“我知道了,陸大人,我絕對不告訴別人。”

同時,他又在心裏回應包公:陸山是位好縣令,他在任時為金光縣做了不少實事,我想,我可以試著相信他。

“溟海城作為去往萬妖城的中轉,運送的妖族只停留在那裏五天,算算時間,後天他們便可以到達溟海城。”也就是,他們有七天的攔截時間。

陸縣令:“好,我會安排的,你別再掛念這事,認真學習,可不能浪費了圖南書院裏的名師教導。”

林稚水就當真不掛念了,每天準時上學,準時放學,順便應付那些過來打聽他是怎麽請出包青天的同窗和老師們。

“我是真的不清楚,寫之前,我哪裏想過這個,這不是異想天開嘛。”林稚水誠懇道,“寫包大人的原因?我那時候被冤枉,滿腦子想著,如果能有人幫我申冤那該有多好。所以才借著故事,編造了一個科舉舞弊案,讓包大人在故事裏替那考生洗刷冤屈。”

見林稚水實在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其他人才慢慢放過他,不再糾纏。

今年的冬天實在有些冷,林稚水算了算家裏剩余的錢財,決定給妹妹再添上兩件冬衣。

妹妹裹緊了身上的棉袍,瘋狂搖頭,“我的衣服夠了!哥哥拿去買紙筆吧。”

想來是那天買紙筆的價格嚇到她了。

林稚水硬是把人拽到了成衣店裏,“店家,你看看,我妹妹穿什麽顏色的冬衣合適?”

店老板是位女郎,杏核眼將小女孩上下一打量,擡手慵整頰邊發絲,“小姑娘適合穿得有朝氣些。”拉著人往後面去挑衣服,林稚水則在店面中四處觀賞。

新來的是一撩厚簾子,“店家!”

林稚水:“店家去後頭了。”

那人看他,友善地點頭:“林公子,是來買衣服的?”

“陸大人,你也是?”

“嗯。”他讓開身,紮雙丫髻的小女孩怯怯地擡眼看林稚水,“你、你好。”

“這是我最小的女兒!當然,閨名不能對你說。”陸縣令開玩笑:“除非你還願意和我做一家人。”

和對方稍談了一會兒,裏面的試衣就結束了。妹妹不太適應地穿著新衣服走出來,林稚水眼睛一亮:“好看!店家,這套衣服我買了!”

妹妹走到林稚水跟前,嘴唇嚅動:“太貴了……”

“貴嗎?我還打算按季買衣服呢,每季換兩三套新衣。”林稚水笑道:“我能賺到錢,別擔心,我也不亂花錢,這些都是必要的。”

陸縣令插話:“女娃兒,你兄長如今名聲可大了,有的是人上趕著給他送錢。你不穿好一些,別人可就知道該如何討好你兄長了。”

妹妹眼神一震,再不說推辭的話了。

“誠惠!”店家笑容更燦爛了,轉頭招呼新客人,“陸大人!陸姑娘!”

陸縣令矜持地點頭:“你們店裏新季的冬衣款式,都來一套。”

林稚水將錢付了,“縣令大人,那我們就先走了。”

出門前,林稚水還聽到身後陸縣令隱隱約約的對店家說話:“之前送去我家的歸送去我家的,現在我來這兒,就是想要親自給小女挑一挑。”

按照華夏古代的環境,能親自陪女兒到成衣店試衣服,這陸縣令是個疼女兒的。

林稚水怎麽也沒想到,第二天見到陸嘉吉時,他是被家裏家丁推著輪椅來上的學。

問他,他垂頭喪氣:“我妹妹失蹤了,肯定是拍花子幹的。我想請假,我爹不肯,我逃課出來找人,沒想到那麽巧被我爹碰到,他氣我逃學,把我腿給打斷了。”

雖然不算下狠手,沒傷到根,養一段時間就又可以活蹦亂跳,陸嘉吉仍是悶悶不樂。

這事還只是開始,隨著丟失孩子們人家越來越多,縣衙的人巡街越來越頻繁,陸縣令更是重啟了宵禁制度,晚上不許縣民們出門。

忙來忙去,似乎妖族的事,也只能暫時擱置了。

某天深夜,林稚水又去找了陸縣令,“大人,丟失的都是七歲往下的小女孩,你不覺得有些耳熟嗎?”

陸縣令似乎才發現不對:“你是說,也是為妖族做事的人幹的?”

信上寫了,妖族好人族稚兒,男女之間,尤其好女童,肉質更為細嫩。

林稚水幽幽盯著陸縣令,“這兩天,我一直在觀察,比起搜尋,你更多的是把人手放在防護上。”

陸縣令撫了撫胡子,“我只是在亡羊補牢,已經丟了不少孩子,不能再丟更多了。”

乍一聽,仿佛的確是這麽個理兒。

“你的手指怎麽斷了一根?”

林稚水的突然發問打了陸縣令一個措手不及,條件反射地將手縮進袖袍裏,“沒什麽。”他含糊道,“心血來潮進廚房,不慎切斷了手指。”

“你斷的是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