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鳳凰涅槃

鳳凰?

林稚水雙手交疊在頷下,唇角抿直。腦子瘋狂運轉:鳳凰可以寫的東西……性情高潔?被寫爛了。仁義禮智信?被寫爛了。見則天下大安寧?被寫爛了。鳳凰涅槃?被寫爛……等等!

林稚水猛然坐直。

鳳凰涅槃!這個絕對沒有人寫過!

嚴格來說,是這個世界,沒人寫過。

作為一名胎穿的穿越者,他清清楚楚記得,華夏的鳳凰並不會涅槃,“鳳凰涅槃”一詞始於現代詩人郭沫若的捏造,之後因著傳播影響力,成為某種“偽常識”。

既然那邊的華夏對此接受良好,就證明“鳳凰涅槃,浴火重生”所象征的意向,適合華夏民眾的理解與吸收。

能寫。

林稚水執筆,在白紙上工工整整寫下題目——

鳳凰涅槃。

鏘——

落筆刹那,遙遠天邊傳出碎玉般清悅鳴叫,火紅虛影大張羽翼,如同彤色柔紗,斜斜甩向雲霄。

萬裏白雲暈染金紅。

院子的家禽擡首望向一處,山間的飛鳥不約而同朝一個方向,迎著雲中碎出的日光飛去。閃爍金芒的翅膀於天跡織出千百條金色軌道。

人族皇城,當代帝王目視天空異象,顫動的手拿不穩手裏玉璽,這枚皇權象征重重砸在地板,發出的一聲悶響只換來他隱忍激動的嗓音:“百鳥……百鳥朝鳳啊!我人族的守護圖騰,竟有復活的一天!”

“來人,傳朕口諭——立開朝會!”

家中吃早飯的左相迅速放下筷子入宮,中氣十足訓斥兒孫的右相急忙出門,差點絆倒門檻,有入朝資格的大儒們不論正做著什麽事情,都立刻停止,前往朝會。

文武百官到位後,帝王第一句話就是:“找到他!保護他!決不可讓妖族發現他的存在!”

左相出列:“陛下,不知他是?”

“朕不清楚他是男是女,只猜出他今日必寫了與鳳凰相關的文章,溝通天道,使鳳凰神獸憑空多出浴火重生的威能。”

“什麽!”左相失聲。

帝王不計較左相的禦前失儀,畢竟他自己也很驚詫。要知道,盡管人族寫出的文字有靈,但數千年歷史,能引動天道的,僅寥寥數人,孔聖人的“子不語怪力亂神”便為其一——短短七個字,鎮壓妖族數百年,直至孔聖去世,方再次出現能化形的妖獸。

可縱然是孔夫子,那也是被尊上聖位之後,萬人皆知之時,才做到以文字溝通天道。而“鳳凰涅槃”一說,在它應驗之前,竟然沒人聽說過?

左相:“非萬人真心認可,甘願傳播他人的理念,怎會傳達進上蒼耳目!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簡直……”僅存的理智讓左相將最後的“荒謬”吞回口中。

太顛覆人族幾千年摸索出來的規律了!

*

林稚水寫完文章,檢查幾遍,確定沒有錯別字之後,放下筆,提前走出考場。一擡頭,被無數雙黑亮眼睛盯著,條件反射停住腳步。

考生的親朋把院門圍得水泄不通,見到林稚水提前離場,眼睛瞪得像銅鈴。

“怎麽提前出來了?”

“棄考?”

“我認得他,林大善人的兒子,剛從傻子清醒沒兩天,居然敢參加考試!怪不得沒等結束就離開。”

聽著耳邊的竊竊私語,林稚水無奈地走向人群前方的妹妹,心知自己的行為大概和高考提前出考場差不多,怪不得別人驚訝。

妹妹踮腳,舉起水壺:“哥哥,水。”她沒問成績,也沒問為什麽提前出來,眼裏滿滿的對林稚水的信任。

林稚水咕嚕咕嚕大喝幾口白水,一抹嘴巴,“走,回家。”

——他當然也不擔心成績。十年前他可以考第一,十年後照樣行。

考場在縣南,林家在縣北,從南到北,容易碰到人。周屠戶剛從首飾店裏走出,大拇指套的瑪瑙扳指瀲灩流光,他高興地用牙齒去咬,笑得見牙不見眼,配上林稚水打出來的滿臉青紫,極其滑稽可笑。

另外那只手的大拇指也有一枚扳指,相對來說比較舊。

妹妹的目光往舊扳指上停留,突然渾身繃直,用盡全身力氣去瞪他,喉嚨裏含糊出幾聲呼嚕,仿佛小貓嘰裏咕嚕地罵人。

林稚水低頭:“怎麽了?”

“阿娘買給阿爹的扳指!”小女孩眼眶發紅,倏地撒開林稚水的手,如小炮彈般撞過去。

肚子遭到猛烈撞擊,周屠戶“哎呦”一聲,踉蹌後退,沒來得及反應,就被兩顆小尖牙狠狠咬進手腕肉裏。隨後響起小女孩嘶啞的聲音:“還我阿爹的扳指!”

“嘶——”周屠戶抽疼,看清是誰後,用力將人從手腕上撕下,擡腳踢過去:“小畜生!”

旁邊恰巧有小販擺餛飩攤子,十分別出心裁地用紅桌布鋪木桌子,林稚水飛快拽住桌布角,揮手甩向周屠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