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2/2頁)

她有時候也想著,要是那路口遠遠的,能看見女兒的身影該多好。

她想著想著,恍恍惚惚就好像看見了遠處有人影晃動,遠遠傳來窸窸窣窣說話的聲音。她抓住了身邊老頭子的手臂,“你看看!”她著急道,“你眼睛好快看看,那是不是——”

她話說到一半堵在了喉嚨口,而克勞斯眯著眼睛看了好一會,忽然甩脫了她的手往那人影的方向跑過去。

遠處的聲音她已經可以隱約聽見了,扯著嗓門喊著爹娘……喊著我回來啦什麽的,她腿軟得站也站不住,眼睛花得看也看不清,一會覺得自己頭昏腦漲要倒在地上,一會又仿佛那些人影已經近在眼前。

直到她被瘦瘦小小的臂膀用力抱住,眼淚濕漉漉滴在她衣服上,她才迷迷糊糊地發現女兒不知道什麽時候站在了她面前,好好的活生生的,比走之前還稍稍精神了一些的模樣。

“我們回去、回去……回家……”克勞斯緊緊攥著女兒的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喬安,迫不及待地把她往家裏拉,又怒目瞪向湊來看熱鬧的人群。

“好……”喬安吸吸鼻子,顫聲道,“我們回家……”

在這個時刻,看著憔悴的父母,她心裏止不住地泛起悔意,那種“如果我聽話嫁人就不會讓父母傷心了”的念頭冒了出來——她知道這個念頭很快會被自己掐滅,不管父母多麽難過不舍她還是會義無反顧地選擇離開。

正是因為她知道,她此刻的悔意裏包含著滿滿的愧疚。

她是個壞姑娘。

喬安這麽想著,淚水奪眶而出。

……

羅勒斯莊園裏,路西恩正在試新做的毛鬥篷。

柔軟順滑的皮毛來自一種叫做“狡”的魔獸,也有“大狐狸”或者“狡狐”這樣的俗名,顧名思義是一種長得像是狐狸,體型又比狐狸大得多的魔獸。

狡狐的捕殺難度並不高,兩個及以上的低階天賦者組隊就能殺掉,但狡狐敏銳異常,一旦感受到殺意,就會立刻咬爛自己的皮毛以求逃生——它身上最值錢的就是一身皮毛,但只有完好無損的狡皮才能賣得上價,因而狡狐咬破自己的皮毛後,人類再狩獵它就只是白費力氣。

想要得到一張完好無損的狡狐皮,獵殺難度便直線上升,這意味著只能有一個人出手,耐心地收斂起全身氣息等待狡狐走進攻擊範圍,而後果決利落地一擊致命,還要準確地攻擊到狡狐皮毛之外的致命點。

路西恩這件鬥篷就是用一張完整狡皮制作的,這只狡狐被擊殺的手法就極其高明,傷口從眼睛插進大腦卻沒有傷到皮毛半分,甚至那只狡狐都沒有意識到就已經死了個徹底,皮毛內側也是幹幹凈凈,沒有留下半分獵物垂死掙紮時的淤痕。

一場堪稱教科書式的獵殺。

“怎麽樣?”路西恩詢問站在一邊的伊西,他的臉埋在蓬松的毛毛裏,眯著眼對自己的漂亮娃娃笑。

這是伊西獻給他的獵物制成的鬥篷,自然要征詢一下贈送者的意見。

“很漂亮。”伊西答道,因為路西恩顯而易見的喜愛嘴角微微上揚,“我當時第一眼看到,就覺得這個顏色非常適合您。”

他在森林裏看到那只大狐狸時,立刻就決定了要獻給路西恩的獵物——那只狡狐有著像是幹涸血液一樣的棕紅色皮毛。

霍爾喜歡濃烈鮮活的顏色,紅的藍的綠的金的,五彩斑斕像是沒調和過的色盤。

伊西自然也不例外,只不過比起明亮又純凈的色彩,他又直覺這樣濃郁深沉的顏色才更適合路西恩。

明明路西恩是個可愛活潑又喜歡撒嬌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紅戴綠張揚又跳脫的年紀。

好吧,真要說起來伊西的確極少看到路西恩穿著什麽活潑艷麗的顏色,多是簡單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顏色不紮眼的裝飾,至多在袖扣領針這樣的小飾品上,能看見些藍寶石鴿血紅的顏色。

比起滑膩昂貴的絲綢路西恩更喜歡毛氈棉麻的質地,和繁復奢華的設計相比妥帖舒適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莊園裏不用待客,他便踩著雙柔軟過頭的毛絨便鞋,質感厚實綿軟如同貓貓的肉墊,叫他走路時輕巧得沒什麽聲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辦公事認真地看文書,太多的柔軟元素也讓他像是撲騰毛線球的貓,昂貴的白色毛毯倔強支棱起的小卷毛,看得無聊了偷偷摸摸打個小呵欠,藍眼睛就立刻濕漉漉地盈滿了水光。

伊西得說,這真的、真的柔軟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