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精明的威廉二世(第3/3頁)

畢竟,現在普魯士政府破產的好處多啊!國內的經濟問題,可以向中央政府求助,維也納政府不可能坐視不理;欠英國人的那筆下個世紀也不一定能夠還清的債務,也可以合情合理的要求債務重組。

在這方面普魯士王國也是有前科的,一年前“德意志聯邦政府”鬧破產的時候,柏林政府就跟著學樣了。

可惜最後棋差一招,英國人只是接受了德意志聯邦政府的債權轉移。畢竟德意志聯邦政府當時是今天不簽合同,明天就要解散的政府。為了避免找不到債務人,英國人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普魯士王國就不一樣了,縱使解散了政府國王還在,威廉二世不可能因為債務連王位都不要了。只要國家還在,政府沒有了重新組建就是,反正欠下的債務是跑不掉的。

加上當時神聖羅馬帝國還在組建中,沒有中央政府頂在前面遮風擋雨,柏林政府承受不住英國人施加的壓力,在爭取到幾個月時間的債務延期後就慫了。

現在不一樣了,只要柏林政府臉皮足夠厚,英國人就拿他們沒辦法。

債務的“抵押品”?

沒有問題,盡管派人來拿好了,保證全力配合。

關稅,現在歸中央政府收取,只要英國人認為能夠從維也納政府拿走關稅,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港口碼頭,雖然在普魯士王國的手中,但是涉及到領土主權,那也是中央政府的活兒。要談也是找外交部扯皮,只要維也納政府肯答應一切好商量。

鑄幣權,那也歸中央政府了。想要就和外交部商量,作為地方政府普魯士現在無權過問。

……

總之,債務違約發生後,普魯士政府曾經和英國人簽訂的一系列抵押合同,現在就沒有一份能夠落實的。

盡管這些條約在神聖羅馬帝國成立之前,現在仍然具備法律效力,但是想要兌現這些條約上約定的內容,卻只能去和帝國外交部交涉。

“故意賴賬”和“沒錢還債”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要受到國際社會的鄙視,後者只要移交抵押品就算完事了。

現在威廉二世只要舍得放下臉面,做出一副願意移交抵押品的架勢,然後把問題往維也納政府身上一推,事情就算結束了。

最後究竟是英國人妥協,還是維也納政府替他們還債,這些問題就不需要他頭疼了。

明知道是麻煩,弗朗茨卻也只能硬著頭皮接下。不管是因為什麽,他這個帝國皇帝都不能放任國家主權流失。

想到了這裏,弗朗茨就想捶死哪些鍵盤俠。誰說威廉二世是鐵憨憨了,人家的政治手段玩兒得賊順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