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法治大明(四)(第2/2頁)

能有足足半個時辰,偏殿才響起腳步聲,幾人匆匆站起,終於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臣等參見吾皇聖躬安。”

幾人垂下腦袋,耳畔的腳步聲已是越來越近,余光處,朱允炆已經到了近前。

“朕本不想來的,因為朕,怕看到四叔這幅樣子。”

果然,皇帝還是知道了。

南京城發生那麽大的事情,想瞞過皇帝,那簡直是太可笑了。

朱棣沒有說話,撩袍跪地,一頭砸在地上,身後的朱高熾亦然。

“臣教子無方,求陛下降罪。”

楊士奇緊跟著跪了下來:“陛下,昨晚朱高燧醉駕奔馬馳街,雖致傷亡,但這事亦非本心。

朱高燧駕馬的過程中已是處在醉酒狀態,其主觀上是不希望、也不可能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應屬於間接、失誤犯罪。

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與故意乘馬撞人、危害百姓生命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是不同的,而且朱高燧案發後並未逃遁藏匿,而是現場待捕,具有一定自首情節,被抓後亦是進行了悔罪認罪的坦白,加上燕王這邊已經積極與所有被害方達成了諒解賠償。

眼下,其余的傷者都在接受治療,燕王府上下都在配合協調大夫、醫館、藥鋪對傷者進行診療,竭盡全力的給予保障,還請陛下開恩啊。”

朱允炆負著手,仰天長長嘆了一口氣,看向許不忌。

“聽說你昨晚在應天府鬧的很不愉快。”

後者亦跪下,大聲道:“回陛下的話,是的!”

“什麽原因。”

“臣覺得,楊閣老說的全是廢話!”

這算是許不忌直接正大光明的跟楊士奇撕破臉嗎?

楊士奇、朱棣、朱高熾的心都提了起來。

可許不忌顯然才不關心這三人的心理,繼續大聲呵斥著:“什麽叫做主觀上不希望慘案的發生。

朱高燧今年幾十歲的人了,難道不知道喝酒會影響他對戰馬的駕馭控制能力嗎!

照楊閣老這麽說,那些醉酒持刀殺人的都應該被判無罪,因為他們每一個酒醒之後都非常的後悔。

明知醉酒本身會有可能制造嚴重後果仍酗酒後進行可能危害安全的行為,本就更應該得到嚴懲而不是寬赦,因為這些行為是對他人安全和生命權的踐踏,楊閣老身為內閣首輔,連最新版的大明律都沒看過嗎!

主觀上,朱高燧貪圖杯盞之樂,飲至酩酊大醉仍駕馬歸城,放縱狂奔,已經是在無視可能造成的危害百姓安全的後果。

客觀上,兩死五傷!

楊閣老,您兒子要是被人駕馬撞死了,恐怕,您現在都該動用私權去拿人了吧,還會在這裏大放厥詞嗎!”

許不忌是罵痛快了,殿裏的氣氛卻更加凝重起來。

站在楊士奇和朱棣兩人的當間,朱允炆又嘆了口氣,蹲下身子問道:“四叔,楊閣老說您已經取得被害者的諒解了是吧,諒解書帶了嗎?”

朱棣的額頭貼在地上,大聲道:“回陛下,臣並未取得任何諒解!”

這一下,連身旁的楊士奇都傻了眼。

難不成朱棣是急瘋了,連自己兒子的命都不要了嗎?

“既然沒有諒解,那就該怎麽判怎麽判吧,年三十的時候讓高燧回家過個年。”

朱允炆站起身,失落的轉身,緩緩踱步離開。

“擬詔,免去楊士奇奉天殿大學士職位、免去朱棣武英殿大學士、總參謀長職位,晉許不忌為奉天殿大學士,錄鄺奕和大學士銜、曾文濟大學士銜增補入閣。”

身背後,朱棣痛哭失聲。

“謝陛下隆恩。”

只有朱高熾和夏元吉兩人同時開口:“陛下,國家之事甚巨,不可如此啊。”

為了如此一件小案件,牽連到當朝文武兩大首臣,這不是再拿國家大事當兒戲嗎。

朱允炆的身影頓住,卻什麽都沒有說,一步踏出,斷了所有紛擾雜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