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法治大明(五)

一起案件,兩條人命,各有心思的君臣。

鬧得最後,內閣首輔下野,總參謀長被罷。

天底下的人都覺得皇帝是不是老了、昏聵了,這是什麽滔天的案子嗎?是需要如此大動幹戈甚至不惜動搖國本的案子嗎?

三五計劃還在推行、西北、西南都在打仗,這個節骨眼上把楊士奇和朱棣踢出中央,只是為了給老百姓出口惡氣?

愛民如子、為民伸冤不是這麽來的。

這不是治國,這是戲曲舞台上的過家家。

沒人能讀懂朱允炆的心,只有當時在謹身殿的幾名內閣閣臣。

這起案件中釋放的政治信號是極其多的,絕不只是案件本身朱高燧醉駕撞死路人這麽簡單。

案件只是一個引子,引出來的是皇帝、內閣、新舊官僚體系轉換對整個正在進行蛻變中國家的行使統治方式是否需要改變的反思。

楊士奇搬出了他的內閣首輔大院,這個他居住長達十四年的家,踏上了返回江西老家的歸途,而在離開之前,楊士奇如願等到了許不忌,並與後者聊了整整幾個時辰。

在自家那顆巨大的榕樹下,那個十幾個春秋中一直陪著楊士奇在政治、宦海中沉浮經歷國家滄桑巨變的遮天大樹。

想要搞明白朱允炆為什麽要這麽做,首先需要復盤整個案件發生過程中的參與進來的人物。

朱高燧行兇對整個國家來說簡直是小到近乎微乎其微的案件,也根本不是這次政治動蕩的主要原因,所以朱高燧這個引子反而是存在感最低的,沒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

然後第二個出場的人物,也是這起案件的第一責任人,應天府尹王雨森。

整個案件中,王雨森的表現沒有值得加分的地方,也同樣沒有減分項。

當他得知案件的第一時間,楊士奇、許不忌、朱棣、徐輝祖都到了,這四個人聯袂到場,相當於是整個大明所有具有政治影響力的團體都到齊了,下一步如何走已經不是王雨森說了算的。

就好比包拯鍘駙馬案,姑且咱們當他是真的,那老百姓看到的永遠都是最終結果,也就是陳世美血灑狗頭鍘,正義得到伸張,壞人伏法。

那身背後的事,便是包拯代表的宋朝士大夫階級跟趙家王朝的皇權角逐和交互,沒有任何人知道趙家到底跟士大夫階級達成了哪些默契,最終交到包拯手裏的,就是將陳世美處以死刑。

所以,包拯只是個執行者,而不是決策者。

同樣的性質,王雨森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定位和份量,他沒有任何的資格再來插手這起案件的走向,所以當朱棣問他事猶可為否的時候,王雨森該出主意出主意,卻沒有上趕著把這起案件快速辦結,而是說了一句‘拖個三五月’。

拖個三五月,傻子都不會相信皇帝不知道。

所以這個球踢給皇帝了,王雨森也提醒了一句‘可以辦,但前提是皇帝不知道。’

已經很明白的告訴朱棣,這個案件最終還是要鬧到禦前,所以你找我想辦法沒有任何的作用,搞不定皇帝等於白扯。

在這種勢必造成極大影響力的案件面前,王雨森作為一名官員,展露出來的政治立場不明確,唯唯諾諾和中庸兩邊倒。

既幫助朱棣出了主意,又表態自己沒本事定案,要等你們搞定皇帝才行。

能搞定皇帝,還要你這個主審官做什麽?

王雨森的表現跟楊士奇、朱棣、許不忌等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因為這三個人都在當場表露了自己的內心想法和支持的觀點,只有王雨森選擇了中庸。

這也是為什麽楊士奇在離開前會說王雨森。

“你跟許不忌同出常熟,但你比起他來差遠了”

而在最後,楊士奇感慨自己要退了,文華殿當屬許不忌,是隱晦的預感到了結果,所以王雨森心中當然懊惱,有做包拯的機會而沒做,本該旗幟鮮明的支持跟他一樣同出常熟的許不忌而未支持。

那麽對於朱允炆如何知道許不忌大鬧應天府這件事,其中誰告的密是不是就清楚了?

緊跟著我們再來分析一下楊士奇和許不忌兩人的表現。

兩人在對待這起案件持了截然相反的觀點和看法,楊士奇主張朱高燧有罪而非大罪,可以酌情寬赦。

許不忌則主張應嚴懲。

這兩個人哪一個是大理寺的法官?哪一個是從事法律領域的主管官員?

兩人一個是堂堂內閣首輔、一個是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兩人都是這個國家乃至整個明聯的最高領導人之一,根本不需要去分析法律層面是否嚴懲和寬赦其中的度,他倆只是拿這種主張來向皇帝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

楊士奇的政治立場還是以穩為主,認為當一件事情牽扯到了國家層級的時候,能寬則寬,能過則過,切忌大動幹戈,波及瓜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