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斷公事豈得無私

西城柳兒胡同,兄弟兩個因四兩六錢銀子互毆,失手打死勸和的老父——判:哥哥絞監候、弟弟流放廣西,遇赦不還。

國子監街,有刁民縱犬傷人,事後又死不悔改,拒絕杖斃惡犬——應國子監書生所請,將其收押於犬舍三月,吃住皆與狗同,不得擅離。

胭脂胡同,有悍婦縱火焚燒妓館,致使十余男女當街裸奔,並導致三人身受重傷——判:該婦充入教坊司、其夫賠償所有損失。

勒馬斜街……

嘖~

這劉治中最近的判決,夠隨心所欲的啊。

狗咬了人,就把狗主鎖狗籠子裏,讓他跟狗同吃同睡三個月;有良家婦女火燒青樓,就把那婦人送去做妓者……

看來人還沒走,心倒先飛到外地去了!

孫紹宗無語的提起的朱砂筆,在‘悍婦火燒青樓’一案的判決書上,寫了個大大的‘駁’字。

然後又在最上面注明道:該婦性烈如火,如此判決,恐致其輕生;為免惹來物議,請酌情改判。

這種判決,受害人聽了或許覺得解氣,旁人知道了也會傳為趣談。

可那婦人既然敢縱火燒樓,肯定是個要面子,又性烈如火的主兒,這判她充入教坊司,豈不是逼她去尋死麽?

萬一她真找根繩子自我了斷,民間輿論估計就得一邊倒的,譴責順天府逼死了貞潔烈婦。

挨幾句罵倒還罷了,要是因此影響了劉治中外放的差事,孫紹宗還怎麽繼任治中之位?

說到底,這劉治中為人做事,還是欠了些沉穩啊。

孫紹宗‘不顧年齡’的腹誹著,將那被駁回的案宗單獨放到了一旁,正準備繼續往下審閱其它卷宗,就聽程日興在外面敲了敲門,道:“東翁,該點午膳了。”

“進來吧。”

孫紹宗丟開手裏的案宗,便見房門左右一分,一個小吏捧著個托盤,滿面堆笑的湊到了近前,口中道:“大人,今兒這主菜油水偏重,您要是不喜,小的便讓人單獨另做幾道。”

那托盤裏放著十幾張竹片,上面用正楷寫著菜名,以供人挑選。

當然,這點菜的權利也不是誰都有的,順天府裏也只有三名堂官、三個通判夠資格。

“不用麻煩了。”

孫紹宗在那托盤裏翻翻撿撿,見都是些常見的菜色,並沒有什麽新鮮玩意兒,於是便按照自己和程日興的口味,隨便選了六道菜一個湯。

然後用紅綢子將那七枚竹片一卷,道:“就這些吧——若是有什麽時鮮水果,飯後不妨給我送一盤來。”

那小吏唯唯諾諾的去了。

孫紹宗也便懶得再處理什麽公務,在院子裏隨便打了幾套拳腳,舒展了舒展筋骨,然後照例又獲得了一片如潮的馬屁。

對此,孫紹宗也早已經見怪不怪了,目不斜視的回到堂屋裏,從程日興手裏接過毛巾,隨便抹了幾把,就準備去裏間候著。

便在此時,忽見一個肥碩的身影,從門外擠了進來,喜笑顏開的道:“大人,您吩咐的差事,卑職已經辦妥了!”

來人不是別個,正是那知事林德祿。

想起當初自己曾囑托他,幫忙尋找香菱的家人,孫紹宗便丟開毛巾,脫口問道:“怎麽,已經找到我那小妾的家人了?”

“找到了、找到了!”

林德祿從袖筒裏取出一張信紙,雙手奉上,道:“姨太太本姓甄、雙字英蓮,祖籍乃是蘇州人士,其父甄士隱也曾做過一任主簿【九品】,那年燈節因家奴看護不周,被歹人擄走……”

孫紹宗只聽他說了個開頭,便低頭去看信上抄錄的信息,見上面條條件件說的分外詳細,便知不會有錯。

於是那把信收入囊中,滿意的道:“這差事你辦的不錯,我……”

正說著,便見兩個灶頭軍送了飯菜過來,孫紹宗便順手一指,道:“這道湯便賞給你了。”

那林德祿倒也不嫌寒顫,躬身道:“多謝大人賜湯!”

說著,上前便要捧在手中,卻被湯的齜牙咧嘴,忙換了袖子攏住,這才喜滋滋的端著那湯出了房門。

出門之後,他卻並不急著回去,反而又東廂、西廂轉了個來回,逢人就說通判大人賜下熱湯,褒獎他近日克己為公之舉。

這卻是為了讓旁人曉得,他已經從‘冷炕’轉到了‘熱灶’上。

不提這林德祿捧著盆熱湯,如何去四下裏招搖。

卻說經此一節,孫紹宗倒又想起件私事來,於是趁著吃午飯的時候,向程日興掃聽道:“程先生,咱們當初抓的那批‘文販子’裏,可有個喚作醉金剛倪二的?”

程日興聽他問起倪二,立刻便道:“那廝莫非真是大人的親戚?”

卻原來那倪二被抓之後,便一直嚷著什麽大水沖了龍王廟,又說自己是孫紹宗的親戚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