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偵訊法庭】Act 01(第6/8頁)
怎麽?
“你說,死者因為要給你東西,所以打電話給你,讓你去他家。”
“是啊。”
“可是你卻沒有發現,他要給你的東西。”
“對。”
“這不就是矛盾嗎!?他要給你的東西呢?既然你都沒有找到,那豈不是說明他根本沒東西要給你,或者你拿了東西就殺了他嗎!不然東西會去哪了?我們在房間裏並沒有看到槍和子彈,只有你和死者的指紋,也就是徹頭徹尾只有你們兩個人出現過。那你說你找不到要的東西,就是個天大的矛盾。”
不要說法賽和紀淩歌,連審判長都有點搞不懂了,這到底有什麽矛盾的。
吳檢察官接著說:“如果被告你要說明你沒有殺人,那你進屋發現屍體後,肯定還看到了槍或者子彈吧。你說說你把槍和子彈都怎麽處理了,好嗎?”
明顯是要騙法賽說出自己藏槍的地方。
“我沒發現槍或子彈啊。”法賽說。
“那死者怎麽被你殺的?”
“不是我啊。”
“不是你是誰啊!?”
法賽想了想,說:“你們真是沒腦子的?說了死者不是我殺的,那就是另一種可能啊!”
“還有什麽可能?死者正在招待客人,還拿出了香煙和茶葉,電視都開著,這不可能是自殺,只可能是你殺。”吳檢察官咬定。
法賽無奈地說:“所以說你們沒腦子啊。就沒想過第三種可能?”
沒錯,紀淩歌知道,本案應該是這第三種可能。
“還有什麽可能?”
“事故唄。”
事故?
法賽的意思是,教練於徽的死亡出於一個事故!?
紀淩歌愣了,秦啟鳴也愣了,連妙子也沒太明白法賽的想法。
既然是槍殺,怎麽可能是事故嘛!
“什麽事故?你在說笑話?”吳檢察官問。
“聽我說,怎麽樣?”法賽的表情變得有些認真了。
“好好,我們對你的笑話都很感興趣。”
“你們注意到了吧,茶幾上不是有茶葉嗎?所以肯定是教練為了泡茶,燒水時發生的事故。”法賽說出自己的分析,“教練的爐子在廳裏,爐子上燒水的水壺型號古怪,壺嘴很小。可能當時壺口被某些東西堵住了。水一開,教練也沒注意,時間一長堵住壺口的東西迸了出來,穿過教練的頭,把教練搞死了。”
全場沉默。
紀淩歌聽完傻了,秦啟鳴也不禁扶額默念道:所以才沒找到槍和子彈嗎?真是厲害的推理……
好一會兒才出現吳檢察官的聲音:“……審判長,我就知道,這位被告終於開始強詞奪理了。看吧,他無法把死者說成是自殺的,就把責任歸罪於水壺……太可笑了……他不是兇手還能是什麽……”
“可笑嗎?這肯定就是事故!”法賽堅持說,“我進屋時,除了看到燈開著、電視開著以外,還看到死者的爐子上正在燒水。”
“哦?”審判長詢問吳檢察官是不是如此,可是吳檢察官笑了笑說:“呵呵,被告,這次也許會讓你失望了。你的口供不符合實際啊。”
嗯?
紀淩歌嚇了一跳。
法賽怎麽會說出不符合實際的事情!?
“首先,水壺事故是不可能被警察當作槍殺的,你連這個都不知道啊?更何況警方到達時,爐子上並沒有火!”吳檢察官說,“你終於出現大漏洞了!死者肯定是在你0:30以前到達時燒的水,不然你怎麽會看到爐子上燒水?”
“那……也許是因為開水溢了出來,把火澆滅了。”法賽說。
“被告!當時爐子的旋鈕,正處於OFF(關閉)位置!”吳檢察官終於抓到了法賽的漏洞,窮追不舍。
紀淩歌擔心了,法賽怎麽會做出這樣的發言!?也太失策了吧!
“還有,根據警方的調查,壺裏的水並不是開水。爐子確實有過開火燒水的跡象,這也正是被告目擊到死者燒水的瞬間。但是,水根本沒有燒開,不可能澆滅爐子!”吳檢察官大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