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恒河沙[16]

盛明安呼喚系統無果,沉默一會兒,選擇放棄,安靜等待時,律師進來了。

律師公事公辦交代他目前的處境,一般來說,警方沒有確鑿證據,他們需要等待法官公審,在此之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離開警局。

盛明安閉眼,沒有擡頭,只應了一聲,表現有點自閉和冷淡。

拘留室裏靜默半晌,盛明安突然聽到律師悄聲說:“老板讓我帶話,他已經知道您的事,很快就會過來。”

盛明安肩膀一動,“老板?”

律師:“我老板姓陳。”

盛明安倏然睜大眼睛,不敢置信朱莉安找來的律師居然是陳驚璆派來的。

不對,他應該驚詫的是陳驚璆為什麽會先朱莉安一步找到律師並安排對方和朱莉安接洽?

如果是在國內,陳驚璆輕易能辦到這些,但這是美國,而他們在這裏毫無根基和人脈,陳驚璆怎麽辦到的?

盛明安後知後覺意識到陳驚璆沒讓他看見的另一面,在他以為陳驚璆無怨無悔放棄利潤可觀的藍河科技,身無分文甚至還背著房貸時,其實他已經到處發展屬於自己的勢力,包括美國。

仔細想想,陳驚璆每次來MIT似乎都會去唐人街、矽谷和華爾街這幾個特定的地方,很難說不是刻意為之。

盛明安抿唇:“我知道了。你現在能聯系他?”

律師:“以前只有老板主動聯系,不過這次特意叮囑我們隔一個小時匯報您的情況。”

其實他覺得老板沒必要表現太緊張,像這種機密外泄的案件根本不可能是一個剛來MIT讀博一年就能做到的。

不過畢竟是老板的戀人,緊張擔憂也正常。

話說回來,沒想到老板居然有戀人!

實在難以想象老板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樣子的。

律師沒見過陳驚璆,只知道他老板是華國人,一個不滿25歲的青年,卻比他在華爾街、在矽谷所見的那群精英、CEO更難應付。

本身太出色的人物,眼光通常很高,因為擁有的東西太多、又太輕易得到,所以很難動心,動心又不珍惜,律師一直以為陳驚璆應該是遊走花叢的男人,料不到年紀輕輕就有喜歡的人。

他很好奇盛明安長什麽樣子,但對方一直趴在桌上,表現得抗拒陌生人。

聽說盛明安是物理界出名的少年天才,可搞學術的人都無趣、死板、不解風情而且……顏值略感人。

這時盛明安擡頭,眉眼彎起來:“下次匯報的時候你就跟他說,我沒事,也不害怕。還有,我很想他。”

律師:“當然——”

滿眼笑意的盛明安猝不及防撞進眼中,律師頓時被驚艷得失神失語,突然明白出色的老板為什麽會那麽鐘情一個人了。

換成他,也會淪陷啊。

***

搪塞華國領事的來電詢問後,聯邦調查局探長問:“找到刪除的文件沒有?”

IT部門人員飛快敲擊鍵盤:“我們發現嫌疑人的賬號出現異地登陸提醒,有另一波人搶先一步登錄,正在逐步覆蓋已刪除的文件數據。”

探長驚怒:“是什麽人?!算了,別管他們,你們必須回復已刪除的數據!”

IT人員:“我們盡量。”

探長:“這份文件數據對我們聯邦來說非常重要,絕對不能落入華國人的手中,所以你們必須找到並復制一份數據完全一樣的文件!”

說完還沒等到IT部門工作人員回應,探長就收到聯邦調查局局長的電話。

令探長感到心驚的是身為調查局一把手的局長不僅說出他們就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逮捕了一名華國學生,還指出該華國學生的名字。

局長還告誡他們不要做得太過分,因為這名華國學生是華國非常重視的物理科學家,也是近幾年來物理界冉冉升起的新星。

而泄露國家機密、情報,抓捕間諜和反間諜等事一向都是中央情報局的工作,但這次明尼蘇達州的粒子探測實驗室機密外泄卻由聯邦調查局負責,想也知道所謂的機密外泄根本不是核心機密。

退一步來說,就算真是核心機密外泄,也不可能是盛明安幹的。

其一,盛明安不是博導、教授,在粒子探測實驗室裏只是一名待了兩三周的實習生,沒有權限、更沒有機會靠近核心區域。

其二,任何一名間諜至少需要潛伏幾年才可能盜走核心機密。

如果盛明安僅在粒子探測實驗室裏幹了兩周就盜走核心機密,那麽他們最應該做的事是反省。

其三,沒有哪個國家會蠢到無視盛明安巨大的潛在價值而將他培養成一名‘間諜’。

顯然這些理由都是中央情報局沒有受理粒子探測實驗室機密外泄這樁案件的原因。

局長冷冷指出這些聰明人都看得出的疑點,說道:“華國很重視盛明安,你最好不要做會激怒華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