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報復(第4/6頁)

“警察有關部門的領導說,《守門人》有損他們警察的形象。如果要是讓這樣的電影上映,可能會在民眾之中造成恐慌。”

《守門人》會有損警察形象?我可去你大爺的!

秦硯當負責人的解釋後,立刻猜到了這件事背後的真相——被同行舉報了。

這件事在國內可不少見,不少電影的上映因為不利於其他人的利益,便采取了舉報的手段。理由也是花樣百出,不利於XX和諧、不符合社會道德、有損XX形象……

而且對方應該有比較硬的關系,否則警察部門也不會越過權限,為難一部電影。

華影負責人還在安慰著秦硯說道:“您放心,電影方面我們會想辦法溝通。”

秦硯之所以一直和華影進行合作,那就是因為華國電影集團背後站著的是電影有關部門。

每年華影的利潤很大一部分都會上交給有關機關,你現在把華影今年特別看好的一部電影給舉報了,上面的領導當然不會高興。

華影內部已經有了評估,這次的舉報最多推遲《守門人》的上映時間,十月份內肯定能上映。

但是負責人並沒有把其中詳細的情況告訴秦硯,畢竟在他看來秦硯年紀還是太小,根本不懂這其中的灰色規則。

秦硯怎麽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彎彎道道,他見過太多了。他直接開口說道:

“是劉正豪舉報的吧?”

沒有想到秦硯一語中的,既然已經把這些事情說穿了,負責人也沒有什麽好隱瞞的,他說道:

“嗯。劉正豪當初做煤炭生意的時候認識了一些人。”

話外之意,未盡之言。

劉正豪自己說自己黑白通吃,這可不是假話,而且他對“舉報”這些下三濫的招數實在太熟悉了。

以前他和別人競標煤礦,有的時候資質、價錢各方面的條件都比不過對方,這種時候他便會想方設法舉報對方,出過什麽樣的安全事故、質量方面有什麽問題……

舉報材料也並不一定是真的,只要能夠讓對方在短時間喪失競標的資格,他就可以獲得最後的合同。

如果秦硯拍攝的是其他題材的電影,劉正豪或許當初還不會那麽自信。

但既然是警察題材,劉正豪直接找上了自己認識的領導,再添油加醋的說了一番秦硯電影的問題。

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秦硯的電影到底會不會影響警察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

不需要真相,只需要一個可以砍頭的理由。

就如同以前的舉報,劉正豪也不奢求能夠永遠禁止《守門人》上映,只要能拖上十天半個月,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最近兩個月《法網恢恢》和《守門人》宣傳攻勢已經到達頂點,所有人都在關注兩部電影的質量最終如何。

老百姓們最喜歡什麽,不就喜歡八卦和意外事件嗎?

現在如果《守門人》沒有辦法上映,這個消息一旦傳出開,那《法網恢恢》的吸引力立刻會上升到一個巔峰狀態——看看什麽樣的警匪電影才是有關機構認可的電影。

就算《法網恢恢》是一坨shi,它也可以吸引大量的觀眾走進電影院。

更何況憑秦硯對《法網恢恢》的了解,本質上還算是一部不錯的電影。

其實只要劉正豪什麽都不做,讓兩部警察電影在國慶档上演一出對手戲,再多寫一些你來我往的宣傳報道,肯定會是雙贏的結局。

但偏偏劉正豪腦殘,一定要和秦硯殺個你死我活。既然他想把《守門人》給搞死,那秦硯自然不會有任何保留了。

誰讓劉正豪犯了秦硯的大忌,選擇了舉報呢?

無論是劉正豪的惡意中傷,還是宣傳拉踩、編造謠言,秦硯都可以一笑置之,畢竟他認為電影的質量足以擊潰一切的謠言。

但唯獨舉報這件事,秦硯無法接受。

上輩子秦硯一開始也在大陸創作電影。雖然他很愛華文化,但他也知道,因為各種客觀原因讓華國的電影創作,一直處於一種束手束腳的環境中。

很多時候好的題材、好的劇本根本沒有辦法搬上大屏幕,原因就是過不了審。其實大家都是被監管的弱者,本來應該彼此互助,讓電影發展的更好。

但偏偏有一些人不僅意識不到這些問題,反而還會通過舉報的方式去打壓自己的競爭對手,讓自己能苟延殘喘地活下來。

秦硯當初的電影也曾遭遇過舉報,後來一氣之下才去國外創辦電影公司,制作獨立電影。

舉報對於藝術創作而言,就是達摩克利斯之劍,你永遠不知道它會不會落在自己頭上,而一旦落下,就只有死路一條。

所以在秦硯看來,劉正豪的舉報行為完全就是在破壞電影創作生態,這比他直接攻擊秦硯的《守門人》都更加讓他生氣。

華影負責人也明顯感覺到了秦硯的憤怒,明明秦硯還如此年輕,在電影系統內也沒有任何實際的權利,就這麽一個年輕的新晉導演,居然給他一種壓迫感,讓他好像在面對自己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