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案 復活(第2/2頁)

假死是腦缺血、缺氧和高度抑制的結果,可見於扼頸、勒頸、縊頸、溺水等機械性窒息。法醫如果要判斷是否有假死現場存在,其中一個方法就是用線紮指頭,如果指頭發生青紫、腫脹,即表明還有生命跡象。除了這方法,還有另外幾種,只不過有的要借助醫學儀器,我那時在林場裏頭什麽都沒有,只能靠自己。

所幸,鑒別假死還有一種直接的方法,那就是做瞳孔變形試驗。這實驗要先壓迫眼球,瞳孔隨即變形,如果是假死,解除壓力後瞳孔可恢復圓形,否則為真死。因為死後眼壓降低,所以眼受壓變形後不能復原,通常人死後數分鐘即會出現此特征。

我想到了這方法,急忙為潘柳艷做了瞳孔變形試驗,結果證明她真的沒有死,只是存在假死現象。一確定這情況,我立即就給潘柳艷做人工呼吸與心肺復蘇,一心希望她能活過來,不要讓我們帶一具屍體回去。值得高興的是,潘柳艷被我救醒了,也多虧車拋錨了,否則這假死現象可能會騙過法醫,活人會被架在解剖台。

受害人蘇醒後,過了一會兒,我和民警就問誰是兇手,而這時李才和馮大富都慌了,不知道是因為“死屍”復活了,還是因為怕自己被指認為兇手。案情峰回路轉,讓我很是意外,本以為就要明朗了,潘柳艷卻出現了扼頸後遺症。

說到這裏,我就要介紹一下,假死被發現前,我在受害人的頸部發現了扼痕,當時就斷定那是死因。在扼死案中,犯罪份子的四肢會有死者的抵抗傷,我也懷疑過潘柳艷抓傷了誰,指甲裏的碎屑是證據。可馬山縣的元月還很冷,不論男女老少,大家都穿著厚厚的衣服,犯罪份子的四肢不大可能被抓傷,要傷也是傷到雙手。

那麽潘柳艷出現的扼頸後遺症是怎麽一回事呢?可能大家看過電視劇,都會覺得失去記憶是一種狗血情節,但現實中確實存在。有扼頸後遺症的復蘇者常有結膜出血和逆行性遺忘症、失音症、吞咽障礙等。如果大腦皮質缺氧時間過長,導致皮質壞死,,還可形成植物人狀態。

潘柳艷醒來後,完全不記得誰是兇手,也無法講話。我讓民警加快修車的同時,安撫了潘柳艷,並又一次檢查了她頸部的扼痕。看得出來,在犯罪份子行兇時,他可能性侵犯後怕受害人報警,於是企圖將其扼死。可我看了那扼痕,雖能瞧出那是雙手扼痕,但有一邊手留下的扼痕居然只有四個手指。我原本以為看錯了,拿起手電又照了照,結果還是一樣。等我回頭一望,李才和馮大富的十根指頭都在,沒有人缺一根指頭。

真是奇怪,兇手是誰呢?

如果犯罪份子要實施犯罪行徑,那麽想把受害人扼死時,他必然會用盡全力,倘若故意擡起一根手指,很可能受害人就能成功反抗了,沒人會在行兇時還擡起一根手指的。在這種情況下,驗指紋也行不通,因為指紋留在人類的皮膚上,時間不會太長,恐怕早就消失了,何況受害人並沒有真死。雖然條件限制的關系,讓案子謎霧重重,但在我又給這具復活的“屍體”做了檢查後,謎題就解開了。

在受害人左手上,有幾根手指有很明顯的壓痕,她可能奮力抵抗時,掰開了犯罪份子的一根手指,因此那根手指才沒有扼住受害人的頸部。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有一個人的手指肯定傷到了,要是傷到骨頭,可能會有腫脹發紅的症狀。而我一開始就注意過李才與馮大富的雙手了,有一個人的中指又紅又粗,像發炎了一樣,而那個人就是馮大富。

後來據馮大富交代,他只是一時沖動,對潘柳艷實施了性侵犯,可他怕對方報警,於是就下了毒手。就在潘柳艷被我救醒的那一刻,馮大富都快嚇死了,他還以為人死透了,卻沒算到老天開了眼,讓他的罪行曝光了。

(復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