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望鄉台上

李冰擡頭望見陰森森的宮殿上南一塊巨幅匾額,那匾額黑底白字,上書六個大字“第五殿閻羅王”。匾額下面左右掛著一副楹聯:是是非非地,明明白白天!

匾額下,一張寬大的案桌邊,牛頭馬面分立兩旁,一個紅袍白面長須的判官正在案桌邊理著文卷。

案桌正中,端坐著一個身材高大、面相威猛、頭戴王冠的大漢,只見他身著黑袍、黑面黑須,兩只眼睛中精光閃爍,不怒自威。

李冰心中明白,這就是五殿閻羅王,更讓李冰心奇的是,閻羅王那黝黑的臉上,額頭正中,竟然有一彎月牙型的肉痣。

“怪不得黑白無常說五殿閻羅王姓包!”,李冰心中暗自思量:“果然是北宋名相包拯在陰間為王,連額頭上那個特有的標志都和戲文傳說中的一模一樣。”

跟隨棲霞寺空明禪師學佛理的李冰心中明白,為什麽黑白無常告訴他,陰司閻羅本是毗沙王死前發誓所化而成,但面前這個閻羅王卻是包拯的原因。

因為諸佛菩薩有無數化身,就如杭州靈隱寺道濟和尚是降龍尊者轉世凡間、佛陀座下弟子金蟬長老被貶下界托生為玄奘最終取經重修正果成為旃檀功德佛一般,包拯也是閻羅王毗沙王在凡間的一個托世化身。

在兩旁牛頭馬面的喝斥聲中,被鬼卒押上的一幹本來呼天喊地淒慘哀嚎的鬼犯見到不怒自威的閻羅王,頓時噤若寒蟬,跪在案下聽候閻羅王審判發落。

閻羅王一一判決,眾鬼犯再也不敢叫屈。因為閻羅王本就是斷案如神、分毫無差的包拯。

傳說閻羅王在陽世化身為包拯時,有一陰陽枕,白天斷人間案件,晚上枕著陰陽枕入睡,在夢中斷陰司之事。

包拯額頭上那一月牙兒肉痣,平日視之,似乎只為一胎記,實則那是一只陰陽之眼,凡世陰間任何事情,在他那陰陽眼之下,忠奸立辨,無所遁形。

陰司之鬼,都以為包拯是大慈悲心,經常發放冤死之魂還陽,因而才被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降調至第五殿。這樣的話,即使閻羅王大發慈悲,想發還冤死之魂,也因時日久遠,凡人死後數日,肉身已爛,無法還陽。

閻羅王負責第五殿,其實不是被降調,而是閻羅王自己向地藏菩薩請願的。經過陰司前四殿的層層審判,再到第五殿後,由閻羅王嚴格把關,若真有冤死之魂,則由閻羅王把鬼犯發配至第十殿轉世投胎,托生富貴之家,以補冤死之委曲。

如果有鬼犯一如生前奸詐,到了陰司,尚狡辯自己是冤枉的,那都逃不過閻羅王的陰陽之眼。所以,才有民間說法為‘閻羅殿中無冤鬼’之說。

被閻羅王判定有罪的鬼魂,在打入十六誅心小地獄前,還有最後一次機會看望一眼自己的家人,這就是閻羅王的大慈悲心所致。

被閻羅王判定有罪的鬼犯,被鬼卒押到一座高台之上。那座高台,名叫‘望鄉台’,台面如一張弓背,朝向東南西三個方向,那弓背形的台面,長八十一裏路。望鄉台的後面如一根筆直的弓弦,後面都是劍樹。

望鄉台之所以如此建設,因為地獄在極寒極陰之北,北面再無人能生存,凡世之人,都活在陰司的東南西三個方向。

望鄉台高四十九丈,以刀山為坡,一共有六十三級,每登一步,雙腳都踩在刀刃之上,鮮血直流。

如果鬼犯在世之日,為人善良,則不登望鄉台,經第五殿時,由閻羅王宣判直接送到第十殿,轉世投胎。

只有被閻羅王判定有罪的惡鬼,才讓鬼卒押上望鄉台,讓他們能看見自己生前的家園,能聽得到世間熟人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

為惡之人死後,見到他在陽世的親人,遺囑不遵,教令不行;凡事變換,逐件改過;苦爭財物,搬運無存;男思再娶,婦想重婚。

田產抽匿,分派難勻;向來賬目,清揭復濁;死欠活的難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據證,彼此胡賴,搪塞不遜,一概舛錯,盡推死人。

三黨親戚,懷怨評論;兒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幾個,想念前情,撫棺一哭,冷笑兩聲;

更有惡報,男受宮刑,婦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業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倏忽罄盡;作惡相報,非獨陰魂。

走過刀山踏上望鄉台的惡鬼,眼見到自己死後,家庭不和,家業敗落,親人間為了權益反目為仇,自己所作之惡禍及後代,都不禁悲從中來,後悔自己陽世所作之惡。

惡鬼被押下望鄉台後,再在公堂前受刑。先把惡鬼按在鐵桌之中,用刀把惡鬼剁成一塊塊肉醬。

待惡鬼恢復原形後,又拉到一根根直立在地的尖利的鐵刺前,把惡鬼擡起,讓鐵刺從肛門釘入,直穿其身,最後從喉頸部穿出,掛在鐵刺上讓陰風吹刮,皮肉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