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閻羅死誓

李冰一路看過去,只見第四殿合大地獄果然慘烈無比。

凡是犯殺、盜、淫、雙舌、酒的鬼魂,死後被押解到陰司第四殿五官王處者,皆被施以各種不同的惡刑。

有用鋸刀割開胯處的,被活生生地斷筋剔骨;有的以竹簽釘入指甲之中;有的以塵灰熗入口中不能呼吸,雙眼突出;有把鬼犯雙手按入滾燙的開水中,直至腐爛蛻皮露出白骨。種種慘狀,都令李冰看得心驚肉跳。

更可怕的是,有的竟然以燒得通紅的熱鐵釘從口中釘入,再從後腦穿出,或者從左耳釘入從右耳穿出;有的以鐵缽盛滿熔化了的通紅的銅汁,從鬼犯口中灌入,瞬間焦臭味起處,連骨頭都成了焦灰色;

對罪行重的鬼犯,則不是一下子灌入,而是先用銅汁滴在鬼犯嘴唇上,再滴在鬼犯舌頭上,再灌入雙眼,再次是心口等,一步步把鬼犯烤得只剩下一點焦骨,等鬼犯恢復後再從頭再來。

李冰不忍再看,悄悄問白無常,是什麽樣的人,才會遭遇這種銅汁酷刑?

白無常嘿嘿道:“就是男女勾搭成奸,又因為想謀取他人財產而產生殺機的,就這般讓銅汁淩遲處罰!”

李冰心中一懍,立即想到了自己在南京時,雇請私家偵探拍到的張麗麗和王立平那不堪入目的一幕。

李冰拜見過五官王後,恭敬地向五官王請教:陽世之人,生前所犯何罪,死後鬼魂才會到第四殿合大地獄受刑?

五官王雖然一臉嚴肅,卻對李冰的要求還是爽快地滿足了。於是,判官奉五官王之命,向李冰講述了進合大地獄的鬼魂地陽世所犯之罪。

偷稅、漏稅不繳者;租用他人住房或物品,不交租金或賴著不還者;買賣短斤少兩,欺詐消費者的;制售假藥或者誇大藥的功效者;制假、造假,販賣經營假貨者;

使用假鈔購物者;經營、出售一些惑人心思,引人犯淫的物品者;不尊老愛幼者;欺行霸市,蒙騙老實人者;受人之托竟然不放在心上,不為他人辦事誤人大事者;破壞公共財物和設施者;貪圖不義之財者;為富不仁,不憐老恤貧,多行救濟者;

答應幫助別人借錢給人度難關最後變卦誤人事者;見病人需要藥品卻要高價出售者;有好的辦法能幫助別人卻不肯透露者;煎過的藥渣、或碎碗、雜物、廢棄的器械等垃圾,亂放在街道上影響車、人的行走者;

養驢、馬等獸類,卻不加以管理,以致尿、糞妨礙人們或環境衛生者;田地無法耕作,卻不租給他人種植,故意荒蕪、廢棄者;損壞他人的墻壁者;

用咒語、法術、驅使鬼神,來捉弄人或害人者;無端造謠,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破壞安定者。

李冰細想之下,雖然覺得其中有些律法似乎不近人情,卻也符合社會公德、綱常倫理。

只是可憐那些鬼魂,若是陽世之人,受這等摧殘,早已經死去,也只痛苦一時。可偏偏鬼魂是不會死的,生前所作之惡,死後在這裏受著無窮無盡的摧殘和折磨。

五官王告訴李冰,如果陽世之人在每年的二月十八日這一天,或於佛像、佛經之前發誓、悔改、不再違犯的話,可以免入本殿各地獄受苦。

假如抄寫獄歷全書;或者續加古今因果報應的事跡,在各殿的章句之後,來勸化人為善,流傳後代,使閱讀的人從此悔改,免於犯錯,則暗中自有功德。

李冰拜別了四殿五官王,問黑白無常道:“無常大哥,我們現在要去的第五殿又是什麽地方呢?”

黑白無常肅然起敬,恭敬地說道:“陰司第五殿之主是閻羅王,姓包,他曾於陽世在北宋仁宗年間托生成日斷人間、夜斷陰司的包拯。正月初八日是閻羅王誕辰,閻羅殿本來居陰司第一殿,在秦廣王之上。只因閻羅王常常可憐屈死之鬼,屢屢放那些鬼魂還陽申冤雪仇,因此被降調到了第五殿。”

李冰訝然道:“閻羅王雖然大公無私,卻有這麽一副仁慈心腸,委實叫人佩服!”

黑白無常道:“閻羅王雖然被降調到陰司第五殿,卻仍是陰司之主,地位僅次於地藏菩薩。他可是大有來歷之人,剛有地獄之時,陰司之王只有閻羅一人。”

原來,閻羅王生前本是古印度毗沙國的一個國王,他生性好戰,而且從不服輸。當時惟一能和他敵的是由維陀始生王統治的一個國家,軍隊同樣也很強大。他們連年交戰,兵戎廝殺。

由於毗沙王一味地窮兵黷武,國力漸漸不支。在和維陀始生王的生死大決戰中,毗沙國的軍隊被維陀始生王幾乎殺得兵馬殆盡。

毗沙王好不容易殺出重圍,一個人落荒逃至一座山頂。他的手下十八個將領戰死後,陰魂不散,糾集了百萬殘軍敗卒之魂,終於在那座山上找到了毗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