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們遇到永遠改變一生的東西,憑借的往往是純粹的運氣,內特・塔克能找到這套公寓也是一樣。

那是周四晚上一場他根本不想去的派對。用“派對”形容似乎言過其實,但說它是“下班小酌幾輪”又有點輕描淡寫。在場有五六個他認識的和十幾個他應該認識的。介紹彼此認識的時候他沒怎麽留意,介紹完了大家也似乎沒興趣回去問清楚別人到底姓甚名誰。他們圍著幾張並在一起的桌子坐下,分享有些人會辯稱根本沒碰過的開胃小吃,喝著他們特別強調曾在更高級的餐廳喝過的貴價酒水。

沒多久前內特終於意識到,在這種聚會上人們不會互相交談,只會輪流對別人說話。他覺得誰也不會去聽其他人說了什麽。他只希望同事以後別再邀請他了。

之前對內特說話的男人在他記憶中是“記者,有個火辣的紅發女友”。一兩個月前,什麽人在這種聚會上介紹他們認識。和桌邊的每一個人一樣,記者認為自己是電影工業的一分子,盡管就內特所知,他的工作與制作電影沒有半點關系。此時此刻,記者在哀悼一場被取消的訪問。訪問對象是個編劇,被制片人抓去臨時修改劇本了。內特心想他會不會把這種內容寫進文章——對高潮一幕的愚蠢修改,只為討好自我意識過剩的監制。

記者的獨角戲忽然中斷,內特意識到對方在等待回應。他用咳嗽掩飾冷場,端起啤酒喝了一口。“真糟糕,”內特說,“你是徹底沒機會了還是可以另約時間?”

記者聳聳肩,“也許吧。我這一周安排滿了,他要忙著抓耳撓腮。”他也喝一口酒,“總而言之,別再聊我的事了。你怎麽樣?我有好久沒在這種聚會見到你了。”

內特記得他在上周的準派對上還朝記者揮過手,而記者擡擡下巴向他致意,他也聳聳肩,答道:“沒什麽可說的。”

“你不是在寫劇本嗎?”

內特搖搖頭,“不,我沒有。我不是這塊料。”

“那你都在忙什麽?”

他又喝一口啤酒,“工作,找新地方住。”

記者挑起眉毛,“出什麽事了?”

“和我一起住的兩個家夥即將各奔東西,”內特說,“一個搬回舊金山,另一個要結婚了,”他聳聳肩,“我們合住一幢屋子,可我一個人負擔不起。”

“你現在住哪兒?”

“銀湖。”

“有什麽特別要求嗎?”

內特思考片刻。除了室友之外,知道他在找房子的人都要問這個。“我覺得好萊塢附近最好,”他說,“我不需要很大的空間。我希望能找間工作室,一個月八百塊左右。”

記者點點頭,又喝一口酒,“我知道一個地方。”

“真的?”

對方點點頭,“我剛從聖叠戈搬來的時候,一個朋友跟我提過。老房子,一零一公路附近,韓國城和洛斯菲利斯之間的灰色地區。”

內特點點頭,“嗯,我知道那是哪兒。比我現在那兒離我上班的地方還近。”

記者又點點頭,“我只住了幾個月,但租金很便宜,而且景觀不錯。”

“多便宜?”

記者左右看看,說,“別告訴別人,我付的是五五零。”

內特一口啤酒險些嗆住,“一個月五五零?這麽點兒?”

記者點點頭。

“是五百五沒錯吧?”

“對,而且包括所有公共事業費。”

“你騙我。”

“沒有。”

“那你為什麽搬走?”

記者笑笑,用酒杯指指火辣的紅發女友。她在對面和他們隔了幾個座位,正在聽一個頭發烏黑衣服也烏黑的女人說話。“我們決定搬到一起住,找個更寬敞的地方。再說……”

內特挑起眉毛,“再說什麽?”

“那地方感覺有點不對勁。”

“那附近還是單那幢樓?”

“那幢樓。別誤會,地方挺好。只是不適合我。”他掏出電話,手指劃過五顏六色的屏幕,“你要是感興趣,我好像還有那家物業公司的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