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第3/3頁)

奇弗斯不再說話。

“因此,當珍妮到家的時候,兇犯已在二樓,而且已經控制了她的妹妹,因為他不可能同時制服她們兩人。”

“除非有兩名罪犯一起作案。”奇弗斯顯然是無法抑制表達意見的欲望。

“請繼續說下去吧。”莫裏斯對彭德格斯特說。

“他用球棒或其他工具迅速制服了珍妮。”

“這正好說明了當時肯定有兩名兇犯!”奇弗斯說,“這是一起變味了的盜竊案。他們闖入房子,可是在他們還來不及實施盜竊的時候,事情就失控了。這種局面常常會發生。”

“不對。作案順序是經過精心計劃的,一切事態發展一直都處在兇犯的控制之下。這起罪行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征——野蠻、殘暴——表明作案者是一名有著強烈殺人動機的兇犯,絕非普通的盜竊案。”

奇弗斯轉過臉去看著莫裏斯。

“現在來評判一下你認為這是一起失控的盜竊案這種看法吧,罪犯清楚知道至少有三人在家,而做事有條理的竊賊是不會選擇闖入一所家裏有人的住宅的。”

“除非家中有幾個女孩,而他們也許想……”奇弗斯咽下一口唾沫,看了一眼警察局長。

“女孩們沒有受到性侵犯。如果兇犯原本打算強奸女孩們,那他就會先殺掉她們的父母以除掉來自他們的威脅。而從作案順序和作案時間來看,此案都不包含強奸的情節在內。我還想說一條,從男友在珍妮下車後離開,直到房子起火,其間不過只有十分鐘左右而已。”

“那你又是如何知道父母中有一人是在一樓遇害,而另一人則是後來被拖下去的呢?”

“誠然,這只是我的推測。不過也只有這樣的情節才講得通。我剛才提到了作案的兇犯是獨自一人,看起來他不太可能會在一樓同時與女孩們的父母以一敵二地搏鬥。而他事後如此安置女孩父母的屍體,也是他刻意安排的環節——試圖撒下更多制造恐懼和不安的種子。”

奇弗斯帶著厭惡和懷疑的神情搖了搖頭。

“那麽,”警察局長幾乎無法鼓起勇氣問這個他知道自己必須得問的問題,“那麽是什麽使你認為接下來還會有更多類似的殺戮發生呢?”

“這是一起飽含仇恨、有施虐傾向的殘忍罪行,兇犯是一個很可能出於發狂狀態,但卻行事有條理、頭腦清晰的正常人,而且在行兇殺人後他的思考能力絲毫沒有受到損傷。縱火通常是頭腦瘋狂但未喪失理智的人選擇的武器。”

“這是一起仇殺嗎?”

“不太可能。貝克爾一家在洛寧福克並不廣為人知。你自己也告訴我說看起來他們在鎮上沒有敵人,而且他們一年中只在這幢房子裏度過幾個星期的假期而已。那麽,既然不是仇殺,兇犯的動機是什麽呢?很難確切知道,不過他應該並不是特別針對這個家庭——而是針對這個家庭所代表的東西。”

片刻的沉寂過後,“這個家庭代表的東西是什麽呢?”莫裏斯問道。

“也許正是這整個小鎮所代表的。”

“那是什麽?”

彭德格斯特停頓了一下,隨即說道:“金錢。”